概述
楚天杯是湖北省批准設立的工程建設領域湖北省級質量獎,是湖北省建築行業工程質量的最高榮譽獎,宗旨是倡導工程建設質量管理的系統性、科學性和經濟性,宣傳質量優、管理佳、效益好、節能、環保的工程項目,表彰在工程建設中做出突出貢獻的企業(單位)由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檢測協會組織每年(自2011開始每兩年)評選一次,對其中技術含量高、施工質量精細,在全省範圍內具有推廣價值的,推薦為觀摩工程。
申報類別
建築工程結構、建築裝飾工程、建築幕牆工程、建築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評審辦法
湖北省建築優質工程 (楚天杯獎)
評 審 辦 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國家《質量振興綱要》,堅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和“質量興業”的方針,促進建築施工企業加強質量管理,爭創優質工程,推動全省工程質量的普遍提高,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湖北省建築優質工程 (楚天杯獎)(以下簡稱省優質工程)是我省建築行業工程質量的最高榮譽獎,由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檢測協會組織每年評選一次,對其中技術含量高、施工質量精細,在全省範圍內具有推廣價值的,推薦為觀摩工程。
第三條 成立由省內工程類專家若干名組成的省優質工程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審會),評審會下設評審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評審辦),評審辦設在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檢測協會秘書處 ,負責評審會的日常工作。
第四條 參加省優質工程評選活動,本著企業自願,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共同認可的原則。
第二章 申報範圍
第五條 在本省範圍內,符合相應基本建設程式,達到下述規模,並已建成投產或使用的新建工程均可申報。
1、總建築面積在5萬m以上,設施配套的住宅小區(組團);
2、同一標段建築面積在2萬m以上的群體工程;
3、建築面積在2000m以上的住宅單體工程;
4、市、(州)建築面積在4000m以上的公共建築工程;縣、市3000m以上的公共建築工程;
5、工程造價在500萬元以上的專業建築安裝工程;
6、投資在1500萬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橋樑、給排水、污水處理等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7、投資在2500萬元以上的工業、交通、水利等建設項目。第六條 申報項目規模未達到上述要求,但設計新穎、技術先進,質量水平高,社會效益好的,可破格申報。
第七條 以下工程不列入申報範圍 :
一、上年度及以前參評落選的工程;
二、未竣工驗收或驗收備案手續不齊全的工程;
三、甩項或裝修、設備安裝未完工的公建工程;
四、停工一年以上的工程;
五、使用國家、省明令淘汰的建築材料、構配件、設備產品、衛生器具的工程;
六、在申報評審過程中因施工質量問題有投訴、舉報且已核實的工程;
七、工程竣工後被隱蔽或保密的工程。
第八條 為鼓勵參與工程施工的其他企業共同創優,除總承包單位外,一項工程允許有不多於2個施工企業作為主要參建單位參與評選。
主要參建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
1、與總包企業(或建設單位)簽訂了分包契約;
2、完成的工作量占工程總造價的20%以上;
3、完成的分部工程或單位工程達到相關設計標準和規範的要求,具有明顯的質量特色。
第三章 申報程式
第九條 申報和評審時間:每年5月31日前受理申報上年度12月31日前竣工驗收並備案的工程,6月份評審辦組織專家逐項核查後,提交省評審會組織評審,7月份公布評審結果。
第十條 申報省優質工程,由工程總承包單位或主承建單位申報。如兩家及以上承建單位聯合承包一項工程,並簽訂了聯合承包契約的,可以聯合申報。群體、住宅小區(組團)等有多家主承建單位的工程可由建設單位申報。申報程式如下:
一、申報項目應經各市、(州)質量監督機構初審、市(州)建設業協會或建設工程質量協會推薦,並簽章後向省評審會申報。
二、申報省優質工程的項目,按屬地原則由工程所在地推薦申報
三、工業、交通、水利等其它行業申報省優質工程,應經工程建設有關部門推薦。特殊情況,施工企業可直接向省評審會申報。
第十一條 省優質工程申報材料的內容和要求。
一、申報材料的內容 :
1、湖北省建築優質工程 (楚天杯)申報表一式兩份;
2、有關工程概況和工程質量情況文字材料一份;
3、省建築結構優質工程證書複印件一份;
4、市州優質工程證書複印件一份;
5、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檔案複印件一份;
6、能反映工程外形、主要部位並附文字說明的5寸彩照8-10張;
7、 擬申報國優、魯班獎的工程應附10分鐘左右的工程情況介紹光碟1張。
二、申報材料的要求
1、凡需有關單位簽署意見的各欄內,必須簽署對工程質量的具體評價意見,不能僅僅寫上“同意申報”;
2、申報資料必須齊全。涉及建設地點、投資規模、建築面積、結構類型、工程性質及用途等方面的數據和文字必須與實際工程一致。如有差異,必須有相應的變更手續和證明檔案;
3、申報資料中提供的檔案、印章等必須清晰,容易辨認;
4、申報資料應統一使用計算機列印,用A4幅面紙張列印或複印,裝訂整齊,封面用塑膠夾,並標明x x年度湖北省建築優質工程(楚天杯獎)申報資料。申報表一份與其它申報資料整合裝訂,一份單列。
第四章 評審條件
第十二條 省優質工程評審條件如下:
一、工程勘察設計合理,符合國家和行業勘察設計標準、規範的要求,建在城市規劃區內的工程必須符合城市規劃的相關要求;
二、工程按《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及相關法律、法規和經審查合格的設計檔案組織施工,施工質量為省內同類工程先進水平;
三、工程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等級質量事故或安全事故;
四、工程的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具有較高質量水平和鮮明質量特色,並被評為省建築結構優質工程;
五、工程符合建築節能相關技術標準、規範的要求
六、工程被評為市州優質工程;
七、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經過半年以上的檢驗,沒有出現質量問題或隱患;
八、住宅小區(組團)還應符合以下條件:
1、住宅小區(組團)內的所有建設項目都已按照批准的規劃、設計要求全部建成,滿足使用要求;
2、住宅小區(組團)內各類房屋建築的平面布置、立面造型以及配套設施等,都符合城市規劃、設計和規範標準的要求;
九、住宅初裝修工程的外立面、外牆、外窗、屋面工程和公共部位(門廳、走道、樓梯、電梯)及公用設施、設備等必須一次設計施工到位。戶內樓地面、牆面、天棚、廚房、衛生間和其它部位符合設計、施工驗收條件。
第五章 評審程式
第十三條 為保證參選工程的質量水平,省評審會負責組織核查組對申報的工程實體及工程資料進行核查,主要內容包括:
一、聽取施工單位對工程概況,工程特點、難點、施工技術及質量保證措施,各分部分項工程質量實際水平的匯報;
二、實地檢查工程質量情況,徵詢建設(使用)單位對工程質量的意見。凡是核查組人員要求查看的工程內容和部位,被查施工企業都必須予以滿足,不得以任何理由迴避或拒絕;
三、查閱工程有關的技術資料,核實資料是否完整、真實、準確;
四、對工程核查情況進行綜合評價,由核查組向評審會報告核查情況。
第十四條 省評審會根據工程申報材料及核查情況,通過審查、討論、評議,最終以無記名投票方式確定獲獎工程,通過有關媒體公示後向社會公布。
第十五條 省評審會從獲得省優質工程的大中型項目中,按規定條件擇優推薦參加國優、魯班獎工程的評選。
第六章 獎 勵
第十六條 獲省優質工程獎的項目,由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檢測協會對申報單位頒發榮譽證書和“楚天杯”;對獲獎項目的監理單位、主參建單位頒發榮譽證書,並在有關媒體上公布表彰。對獲獎工程的項目經理頒發榮譽證書,作為個人業績考核依據。
第十七條 獲獎的群體、住宅小區(組團)或聯合申報的工程,由兩個以上主承建單位共建的,可分別頒發榮譽證書和“楚天杯”。
第十八條 為鼓勵企業積極創省優質工程,提倡建設單位及其招投標代理機構採取適當措施鼓勵企業創省優質工程。各地、各部門和企業可結合本地、本部門和本企業情況對獲獎單位及有關人員給予一定獎勵。
第七章 紀 律
第十九條 申報單位要實事求是,嚴肅認真,不得弄虛作假,對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直至撤銷申報和獲獎資格。獲獎工程一旦發現質量問題經核實後,由省評審會討論取消省優質工程獎稱號並收回證書、獎盃。
第二十條 各地對推薦的工程項目,應堅持高標準,嚴要求,認真審查,嚴格把關。
第二十一條 評審人員要秉公辦事,廉潔自律,堅持嚴格、認真、負責、公正、公平的工作態度,嚴守紀律,模範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對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撤銷參加核查或評審委員資格。
第二十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複製獎盃、證書。在評審結果正式公布之前,不得以獲省優質工程獎的名義進行宣傳。否則,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責任,並予以通報全省。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由湖北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檢測協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申報表
湖北省建築優質工程(楚天杯獎)
申 報 表
工程名稱:
申報單位:
工程名稱
| | 建築面積
|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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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址
| | 總造價
|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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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類型
| | 層數
| 地上 層、地下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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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工日期
| | 竣工驗收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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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案日期
| | 備案證明 檔案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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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
| | 施工許可證 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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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單位
| | 施工圖審查 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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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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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報 單 位
| 單位名稱
| | |
項目負責人
| | 聯繫電話
| |
主參建單位
| | 分包工程造價
| 萬元
|
主參建單位
| | 分包工程造價
|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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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理由: 申報單位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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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聯繫人
| | 聯繫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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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結構、裝飾裝修、電氣及設備安裝的主要質量特色和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等套用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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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使用)單位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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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單位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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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質量監督機構初審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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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單位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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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建築優質工程(楚天杯獎)核查組推薦意見: 核查組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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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建築優質工程(楚天杯獎)評審會評審意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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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資料
(1)申報資料總目錄。
(2)、《湖北省優質建築裝飾工程申報表》一式三份。A4幅面,雙面列印。並單獨裝訂成冊。
(3)承建單位、參建單位的營業執照、施工資質、設計資質證書複印件各一份,同時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4)、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契約書複印件一份(契約的主要部分),施工結算書複印件一份,契約書和結算書的複印件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5)工程施工許可證、竣工驗收證書、工程備案書或備案表、消防驗收的證明檔案各一份,並應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對於改、擴建的建築裝飾工程,可以提供竣工驗收單,但必須有質監部門參與驗收並簽字蓋章,如果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託給裝飾裝修管理辦公室進行質量監督的,則可以由裝飾辦簽字蓋章,新建工程則要求備案。
(6)、工程竣工圖,以及相應的深化設計修改證明檔案。圖紙應為標準的2號圖紙,摺疊成A4幅面大小單獨裝訂成冊。封頁標註申報工程名稱、申報單位。
(7)、工程主體建築的外貌、反映建築裝飾效果主要部位的七寸彩色照片8張。
(8)工程項目經理的資質證書和身份證複印件各一份,項目經理應是該工程施工的直接負責人,與相應圖紙和施工管理檔案上的簽字應一致。
(9)用戶對該工程的使用評價意見。
(10)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質量合格證及測試檢驗報告。
(11)室內環境的檢測證書。
(12)工程的電子照片(jpeg格式)12張以上,刻錄成光碟。
(13)建築幕牆工程的申報資料除滿足上述要求外,還應將建築幕牆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合格證明、結構膠的相容性和粘接性檢測報告、隱蔽工程的性能檢驗記錄、幕牆計算書、幕牆性能檢測報告、安裝質量評定表、幕牆工程出廠合格證等內業資料一併報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