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畋

楊畋

楊畋〈字樂道,保靜軍節度使重勛之曾孫。進士及第,授秘書省校書郎、并州錄事參軍,再遷大理寺丞、知岳州。慶曆三年,湖南徭人唐和等劫掠州縣,擢殿中丞、提點本路刑獄,專治盜賊事。乃募才勇,深入峒討擊。然南方久不識兵,士卒多畏懾。及戰孤漿峒,前軍衄,大兵悉潰,畋踣岩下,藉淺草得不死。卒厲眾平六峒,以功,遷太常博士。未幾,坐部將胡元戰死,降知太平州。歲余,賊益肆。,新泰(今屬山東)人。出身於將家,官至龍圖閣學士知諫院。

基本介紹

  • 本名:楊畋
  • 字號:樂道
  • 所處時代:北宋
  • 主要成就:秘書省校書郎、并州錄事參軍
  • 功名:進士及第
帝遣御史按視,還言:“畋嘗戰山下,人樂為用,今欲殄賊,非畋不可。”乃授東染院使、荊湖南路兵馬鈐轄。賊聞畋至,皆恐畏,逾嶺南遁。又詔往韶、連等州招安之。乃約賊使出峒,授田為民,而轉運使欲授以官與貲,納質使還。畋曰:“賊剽攻湖、廣七年,所殺不可勝計,今使飽貲糧、據峒穴,其勢不久必復亂。”明年春,賊果復出陽山。畋即領眾出嶺外,涉夏、秋,凡十五戰,賊潰,畋感瘴疾歸。蠻平,願還舊官,改尚書屯田員外郎、直史館、知隨州。
召還,為三司戶部判官,奉使河東。丁父憂,會儂智高陷邕州,召至都門外,辭以喪服不敢見。仁宗賜以服飾御巾,入對便殿。即日,除起居舍人、知諫院、廣南東西路體量安撫、經制賊盜。畋至韶州,會張忠戰死,智高自廣州回軍沙頭,將濟。畋令蘇緘棄英州,蔣偕焚糧儲,及召開贇、岑宗閔、王從政退保韶州。賊勢愈熾,畋不能抗,遂殺蔣偕、王正倫,敗陳曙,復據邕州。畋坐是落知諫院、知鄂州,再降為屯田員外郎、知光化軍。明年,又降為太常博士,歲終,徙邠州。復起居舍人,為河東轉運使。入為三司戶部副使,遷吏部員外郎。奉使契丹,以曾伯祖業嘗陷虜,辭不行。河北舊以土絹給軍裝,三司使張方平易以他州絹。畋既同書奏聞,外議籍籍,又密陳其不可。久之,擢天章閣待制兼侍讀、判吏部流內銓。上言:“願擇宗室之賢者,使侍膳禁中,為宗廟計。”
嘉祐三年冬,河北地震。明年,日食正旦。復上疏曰:“漢成帝時,日食地震,哀、平之世,嫡嗣屢絕,此天所以示戒也。陛下宜早立皇嗣,以答天意。”改知制誥。李珣自防禦使遷觀察,劉永年自團練使遷防禦,畋當草制,封還詞頭。因言:“祖宗故事,郭進戍西山,董遵誨、姚內斌守環、慶,與強寇對壘,各十餘年,未嘗轉官移鎮,重名器也。今珣等無尺寸功,特以外戚故除之,恐非祖宗意。”不報,詔他舍人草制。而范鎮言:“朝廷如以畋言為是,當罷珣等所遷官;倘以為非,乞復令畋命詞。”不允。進龍圖閣直學士,復知諫院。
嘉祐六年,京師大水,畋上言:“《洪範五行傳》:‘簡宗廟則水不潤下。’
又曰:‘聽之不聰,厥罰常水。’去年夏秋之交,久雨傷稼,澶州河決,東南數路,大水為沴。陛下臨御以來,容受直諫,非聽之不聰也。以孝事親,非簡於宗廟也。然而災異數見,臣愚殆以為萬機之聽,必有失於審者;七廟之享,必有失於順者,惟陛下積思而矯正之。”乃下其章禮官並兩制考議,鹹言南郊三聖並侑,溫成皇后立廟,皆違經禮。於是詔:“自今南郊以太祖皇帝定配,改溫成廟為祠殿。”
舊制,內侍十年一遷官。樞密院以為僥倖,乃更定歲數倍之。畋言:“文臣七遷,而內侍始得一磨勘,為不均。宜如文武官僚例,增其歲考。”遂詔南班以上仍舊制,無勞而嘗坐罪徒者,即倍其年。議者謂畋以士人比閹寺為失。卒,贈右諫議大夫。
畋出於將家,折節喜學問,為士大夫所稱。大山下討蠻,家問至,即焚之,與士卒同甘苦,破諸峒。及用之嶺南,以無功斥,名稱遂衰。性情介謹畏,每奏事,必發封數四而後上之。自奉甚約,為郡待客,雖監司,菜果數器而已。及卒,家無餘貲,特賜黃金二百兩。其後端午贈講讀官,御飛白書扇,遣使特賜置其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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