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本名:楊泰之
- 字號:叔正
- 出生地:眉州青神(四川眉山市青神縣)
- 主要作品:《克齋文集》
簡介,《宋史》—楊泰之傳,主要著作,
簡介
少刻志於學,臥不設榻將十年。慶元元年,(公元1195年)召試,授瀘州尉。累知晉、果二州,皆有異政。理宗時,遷大理少卿,屢發讜論。詔直寶謨閣,出知重慶府,主管千秋鴻禧觀。
泰之著有《克齋文集》及論語解、老子解、春秋列國事目等,凡二百九十七卷,今多佚。《宋史》有傳,黃宗羲《宋元學案》也有《大理楊克齋先生泰之傳》。
《宋史》—楊泰之傳
《宋史》卷四百三十四·列傳第一百九十三·儒林四·楊泰之傳
楊泰之,字叔正,眉州青神人。少刻志於學,臥不設榻幾十歲。慶元元年(1195年)類試,調滬川尉,易什邡,再調綿州學教授、羅江丞,制置司檄置幕府。吳獵諭蜀,泰之貽書曰:“使吳曦為亂,而士大夫不從,必有不敢為;既亂,而士大夫能抗,曦猶有所憚。夫亂,曦之為也;亂所以成,士大夫之為也。”
改知嚴道縣(今四川雅安榮經縣),攝通判嘉定。白厓砦(將王塤引蠻寇利店,刑獄使者置塤於法,又罥絓餘人當坐死。泰之訪知夷都實邇利店,夷都蠻稱亂,不需引導,固請釋之,不聽。乃去官。宣撫使安丙薦之曰:“蜀中名儒楊虞仲之子,當逆臣之變,勉有位者毋動。言不用,拂衣而去。使得尺寸之柄,必能見危致命。”召泰之赴都堂審察,以親老辭。差知廣安軍,未上,丁父憂。免喪,知富順監(今自貢市富順縣)。去官,以祿稟(數千緡予鄰里,以千緡為義莊。知普州(安岳縣),以安居、安岳二縣受禍尤慘,泰之力白丙盡蠲其賦。丙復薦於朝,召赴行在,固辭。知果州(南充市)。踦零錢病民,泰之以一年經費儲其贏為諸邑對減,上尚書省,按為定式。民歌之曰:“前張後楊,惠我無疆。”張謂張義,實自發其端,而泰之踵行之。
理宗即位(1224年),趣入對,言:“法天行健,奮發英斷,總攬威權,無牽於私意,無奪於邪說,以救蠱敝,以新治功。本朝德澤,邇來斫喪無餘,民無恆心,何以為國?陛下以直言求人,而以直言罪之,使天下以言為戒。臣恐言路既梗,士氣益消,循循默默,浸成衰世之風,為國者何便於此?”上奇其對,以為工部郎中。其後言事者相繼,無所避忌,自泰之發之。遷軍器少監、大理少卿。
紹定元年(1228)入對,謂:“風雨為暴,水潦(潰溢,此陰盛陽微之證。而台臣諉曰霅川水患之慘,桀之餘烈也。”後又言:“巴陵(今湖南嶽陽)追降之命,重於違群臣,輕於絕友愛。陛下居天位之至逸,則當思天倫之大痛。秦邸歿於房陵,既行封謚,又錄用其子。今乃曰‘不當為之後,以貽它日憂’,何示人之不廣乎?”又曰:“今日不言,後必有言之者。與其追恤於後,固不若舉行於今也。”是日,詔直寶謨閣、知重慶府。為書以別丞相曰:“宰相職事,無大於用人有道,去自私之心,恢容人之度,審取捨之理而已。”至官,俗用大變。主管千秋鴻禧觀,卒。
主要著作
所著《克齋文集》、《論語解》、《老子解》、《春秋列國事目》、《公羊》、《穀梁類》、《詩類》、《詩名物編》、《論》、《孟類》、《東漢三國志南北史唐五代史類》、《歷代通鑑本朝長編類》、《東漢名物編》、《詩事類》、《大易要言》、雜著,凡二百九十七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