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林溝芋頭

楊林溝芋頭

楊林溝芋頭,湖北省孝感市漢川市楊林溝鎮特產,全國農產品地理標誌。

漢川市為漢江沖積平原,耕地以沙壤土或壤土為主,地勢平坦,平均海拔30米,楊林溝芋頭種植地域範圍屬亞熱帶大陸性季風氣候,年日均氣溫16.4℃,無霜期272天,年降水量1239毫米,適宜芋頭生長。楊林溝芋頭葉片深綠色,莖桿紫褐色,球莖卵圓形,株高50-90厘米。芋頭表皮棕褐色,橫切面乳白色,母芋個大,圓球形,單個重300-500克;子芋卵圓形,單個重30-60克;肉質緊密,蒸煮後口感細軟,綿甜香糯,香味濃郁,餘味綿長,煨湯粉嫩,湯色白,汁濃稠。

2018年7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正式批准對“楊林溝芋頭”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楊林溝芋頭
  • 產地名稱:湖北省孝感市漢川市楊林溝鎮
  • 品質特點:肉質緊密,綿甜香糯
  • 地理標誌:國家農產品地理標誌
  • 批准文號:國家農業農村部第40號公告
  • 批准時間:2018年7月3日
產品特點,品質特性,營養價值,產地環境,土壤地貌,水文情況,氣候情況,歷史淵源,生產情況,產品榮譽,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質量技術要求,專用標誌使用,

產品特點

品質特性

楊林溝芋頭葉片深綠色,莖桿紫褐色,球莖卵圓形,株高50-90厘米。芋頭表皮棕褐色,橫切面乳白色,母芋個大,圓球形,單個重300-500克;子芋卵圓形,單個重30-60克;肉質緊密,蒸煮後口感細軟,綿甜香糯,香味濃郁,餘味綿長,煨湯粉嫩,湯色白,汁濃稠。

營養價值

根據測定:楊林溝芋頭水分含量在76.0-80.0%;灰分含量1.1-1.4%;蛋白質含量3.0-3.5克/100克;澱粉含量12.0-14.5克/100克,胺基酸含量1.9-2.6克/100克。
楊林溝芋頭

產地環境

土壤地貌

漢川市為漢江沖積平原,耕地以沙壤土或壤土為主,地勢平坦,平均海拔30米。土層深厚、肥沃、疏鬆、排灌方便,土體較厚,可達100厘米以上,發育層次明顯,耕層厚14-17厘米,質地輕壤至中壤,pH值6.0-7.0,耕層有機質含量2%-4.4%,全氮含量0.190%-0.306%,全磷含量0.20-0.26%,全鉀含量為0.64%-1.29%,速效磷6.8-10.1ppm,速效鉀28-52ppm,土壤理化性狀好,有機質含量高,質地及酸鹼度適中,且土壤耕種歷史悠久,宜耕期長,對肥料反應快,有利楊林溝芋頭的生長,為楊林溝芋頭優質品味打下良好的基礎。

水文情況

楊林溝芋頭地域範圍內的河流屬長江支流漢江,種植灌溉用水主要來自於漢江引水和天然降雨。楊林溝芋頭種植區域背靠漢江,地下水位高,灌溉水資源豐富,溝渠遍布各村組,排灌便利。漢江水質潔淨無污染,適宜楊林溝芋頭生產。

氣候情況

楊林溝芋頭種植地域範圍屬亞熱帶大陸性季風氣候,年日均氣溫16.4℃,無霜期272天,年降水量1239毫米,雨量最多的集中在3-9月,占全年雨量的67.5%,年平均相對濕度76%,年平均日照時數1609小時。全年四季分明,冬短夏長,溫、光、雨量充足,適合楊林溝芋頭的生長發育,有利於楊林溝芋頭光合產物的積累和品質的提高。

歷史淵源

漢川市楊林溝鎮地處漢江南岸沿線,這裡的淤沙性土壤很適合種植芋頭,該地農戶很早就有種植芋頭的習慣和技術。“沙溝芋頭”自明朝至今有400多年的種植歷史,民間有“沙溝芋頭孝河藕,塘崖貢米香滿口”的說法。清朝乾隆年間(1736年-1796年),被選為宮用御品,當地流行一歇後語:“沙溝芋頭——好孩子”。
2009年,漢川市成立楊林溝芋頭專業合作社。
2017年,楊林溝鎮華豐沼氣合作社聯合楊林溝鎮芋頭專用合作社種植了300畝楊林“烏梗沾”芋頭。
2018年10月29日,漢川市楊林溝芋頭在湖北電視台壟上頻道《鄉親鄉愛》節目中播出。

生產情況

2017年,漢川市楊林溝芋頭種植面積569.8公頃,年產量1.5384萬噸。

產品榮譽

2018年7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正式批准對“楊林溝芋頭”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楊林溝芋頭的地理標誌保護的區域範圍為漢川市楊林溝鎮所轄柏枝村、頭首村、二首村、白魚村、裴家洲村、楊林村、蔣宜村、新林村總計8個村。地理坐標為東經113°37′07″-113°40′16″,北緯30°30′07″-30°33′08″。

質量技術要求

  • 特定生產方式
(1)產地選擇。楊林溝芋頭生育期長,耐旱喜濕耐肥,產量高。宜選擇排灌方便,土層深厚,肥沃疏鬆,有機質豐富、pH值6.0-7.0,保肥性良好的旱地種植,不宜選用過沙過粘,排水不良的低洼田種植。楊林溝芋頭種植地2-3年輪換一次,不宜連種續耕種,適宜與小麥、玉米輪作。
(2)品種範圍。選用具有楊林溝芋頭特徵特性的地方品種“烏梗粘”。
(3)生產過程管理。遵照湖北省地方標準DB42/T 1028-2014芋頭生產技術規程執行。
①大田準備。實行2年以上輪作。耕翻25厘米-30厘米,每667平方米施農家肥或沼肥2000千克-3000千克、45%複合肥40千克-50千克、硫酸鉀20千克-30千克,耕平耙細。
②育苗。於3月中下旬進行育苗,播種密度為15-20厘米×15-20厘米,覆土厚度以蓋住頂芽為度。
③大田定植。於4月下旬選用有2片葉的幼苗移栽。定植前7-10天開好溝廂起壟,一般壟寬60厘米,溝寬20厘米,壟高15-20厘米。移栽株距35厘米,每667平方米栽2500株左右。
④水分管理。定植時澆足定根水,生長過程中保持土壤濕潤,7月-8月畦溝內可保持水深3-5厘米,採收前20天停止灌水。
⑤追肥培土。追肥的施用應符合NY/T 394-2013 綠色食品 肥料使用準則的規定。第一次追肥宜於5月下旬-6月上旬進行,每667平方米追施尿素15千克,並培土;第二次追肥宜於6月下旬-7月上旬進行,每667平方米追施45%複合肥25千克、硫酸鉀15千克,並培土。
⑥病蟲害防治。主要病蟲害包括芋軟腐病、斜紋夜蛾、硃砂葉蟎等。優先選擇農業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措施。農業防治宜選用抗病品種和無病株;實行2-3次輪作;深耕曬垡,及時清除病株;加強肥水管理,增施磷鉀肥,避免偏施氮肥;採用深溝高畦,及時排灌等。物理防治宜選用殺蟲燈、誘蟲板等。化學防治不得使用國家禁止或限制在蔬菜上使用的農藥。
(4)採收。於7月-9月採收青禾芋,10月-12月採收老熟芋,霜凍前採收完畢。芋頭充分成熟、芋葉發黃、鬚根萎縮就可以採收貯藏。收穫時注意不要挖傷芋頭,芋頭挖出後除掉敗葉痕跡,但不要將子芋摘下,然後晾乾1-2天后進行貯藏。
(5)生產記錄。農戶在生產過程中要建立生產檔案,嚴格按照技術規範進行生產,對種植品種、整地、施基肥、移栽、肥水管理、病蟲害防治、產品收穫等田間操作應進行詳細的記錄。對農藥、化肥等投入品使用進行登記,記錄投入品的名稱、使用時間、使用目的、使用方法、使用量,並妥善保存。
(6)包裝。包裝材料(箱、筐、袋)要求大小一致,清潔、乾燥、透氣、無毒、無異味,包裝物內部無尖物、外部無釘或尖物。紙箱應符合相關標準的要求。每批產品按等級分別包裝,包裝材料、規格、數量應一致。每件包裝的淨含量不得超過15千克,產地交貨每件淨重不低於標識上的淨含量。包裝上應標明產品的名稱、產品標準編號、等級、淨含量、產地、生產單位(或企業)名稱、詳細地址、包裝日期。
(7)貯藏。楊林溝芋頭安全貯藏溫度為7-15℃,適宜濕度為80-90%。將採收後的芋頭放在通風的地方晾乾,再放在陰涼地方貯藏。貯藏地應陰涼通風、防曬、防雨、無毒、無異味。無污染源。楊林溝芋頭的貯藏方法主要有堆藏法、窖藏法、泥沙埋藏法等多種方法,通過貯藏,為楊林溝芋頭提供良好的越冬環境,避免受凍,延遲市場供應。
(8)運輸。運輸工具應清潔、無毒、無異味、無污染,並應有防曬、防雨設施。不得與有毒有害、有不良氣味的物品同批運輸。裝運時應輕裝輕卸,防止機械損傷,注意通風透氣。
(9)留種提純。為了確保“烏粳粘”品種原有種性和特徵,防止品種混雜和退化,要求進行嚴格的田間選種、去雜。對留種田塊在採收前應及早下田檢查,挖除不符合所栽品種特徵的雜株,如株型不同、葉柄色澤不同的都是雜株,同時挖除生長不良的劣株,保留純正、健康的植株,到球莖充分成熟時挖起,將子、母芋分開,選取符合所栽品種特徵的較大子芋留種,淘汰頂部發白、沒有充分成熟、頂部發育不良、露出地面、過小的子芋。為了精選提純良種,要求進行株選,即將各株挖起後放置原處不動,然後逐株挑選,選擇一部分優良單株作為原種。選子、母芋形態都符合所栽品種典型特徵,子芋較大、較多,又比較均勻,且無先期萌櫱的子芋留作生產用種,供下年生產大田用種,分開貯藏,實行二級留種。
  • 產品質量安全規定
楊林溝芋頭實行無公害標準化生產,產品質量執行NY 5221-2005 無公害食品 薯芋類蔬菜標準。

專用標誌使用

(1)符合下列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向登記證書持有人申請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①生產經營的農產品產自登記確定的地域範圍;
②已取得登記農產品相關的生產經營資質;
③能夠嚴格按照規定的質量技術規範組織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④具有地理標誌農產品市場開發經營能力。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應當按照生產經營年度與登記證書持有人簽訂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定,在協定中載明使用的數量、範圍及相關的責任義務。
(2)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享有以下權利:
①可以在產品及其包裝上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楊林溝芋頭名稱和公共標識圖案組合標註等);
②可以使用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宣傳和參加展覽、展示及展銷。
(3)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①自覺接受登記證書持有人的監督檢查;
②保證地理標誌農產品的品質和信譽;
③正確規範地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4)地理標誌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質量控制追溯體系。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證書持有人和標誌使用人,對地理標誌農產品的質量和信譽負責。
(5)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冒用農產品地理標誌和登記證書。
(6)國家鼓勵單位和個人對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社會監督。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