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彬(普洱市瀾滄拉祜族自治縣委教育工委原書記,瀾滄拉祜族自治縣教育體育局原黨組書記、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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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彬,普洱市瀾滄拉祜族自治縣委教育工委原書記,瀾滄拉祜族自治縣教育體育局原黨組書記、局長。

2023年7月,楊彬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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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曾任普洱市瀾滄拉祜族自治縣委教育工委書記,瀾滄拉祜族自治縣教育體育局黨組書記、局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3年1月,據瀾滄縣紀委監委訊息:瀾滄縣委教育工委書記、縣教育體育局黨組書記、局長楊彬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3年7月,據瀾滄縣紀委監委訊息:經瀾滄縣委批准,瀾滄縣紀委監委對瀾滄縣教育工委原書記、縣教育體育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楊彬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楊彬違反政治紀律,不落實巡視巡察整改要求;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借操辦婚喪喜慶事宜,違規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禮金;違反組織紀律,故意規避集體決策,決定重要項目安排;違反廉潔紀律,縱容、默許親屬利用本人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違反工作紀律,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不良影響。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罪;在履行職務過程中,違反相關規定,濫用職權,形成國家巨額債務,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罪。
楊彬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黨性原則、無視黨紀國法,紀法底線失守,且在黨的十八大以後不收斂、不收手,黨的十九大以後不知恥、不知止,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瀾滄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瀾滄縣委批准,決定給予楊彬開除黨籍處分;由瀾滄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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