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區深化浙江省食品安全區創建工作實施意見

保障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2016年以來,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全區各方齊心協力,以“食安椒江”為建設目標,以“四個最嚴”為總體要求,以“四有兩責”、“一網五體系”為統領,堅持“全域覆蓋、全程監管、全員參與”的工作原則,深入開展浙江省食品安全區創建工作。2019年12月5日,椒江區被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員會正式命名為全省第三批“浙江省食品安全縣(市、區)”,通過創建實現了食品安全整體狀況持續向好、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穩步提高、食品安全公眾滿意度顯著提升的目標。為進一步鞏固提升浙江省食品安全區創建成果,推動食安城市持續共建、全民共享,著力健全創建工作長效機制,促進食品安全示範創建工作步入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常態化的深度治理,結合椒江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椒江區深化浙江省食品安全區創建工作實施意見
  • 發布單位:台州市椒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布時間:2020年1月17日
指導思想,工作目標,主要任務,工作要求,

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四個最嚴”的要求,全面落實黨上級黨委政府關於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決策部署及《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要求,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不斷鞏固提升浙江省食品安全區創建成果,進一步實施食品安全戰略,督促各級黨委和政府落實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強化食品安全監管,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凝聚社會共治合力,推動全區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和水平進入新階段,確保廣大民眾吃得安全、吃得放心。到2020年,完成“十三五”食品安全規劃任務,初步建立基於風險分析和供應鏈管理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食品安全整體水平與高水平全面小康社會基本相適應;力爭在2030年前全面達到中央、省市有關指標和要求,基本實現食品安全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到2035年,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接近或達到已開發國家水平,產地環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食品產業具有國際競爭力,食品安全形勢實現根本好轉,民眾美好飲食需求全面滿足。

工作目標

(一)食品安全整體狀況持續穩定向好。區域食品安全總體狀況持續穩定在較高水平,大宗食品和專供嬰幼兒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合格率穩定在較高水平,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等行為得到基本杜絕,確保不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響惡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二)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全面提升。繼續落實食品安全“四有兩責”“一網五體系”建設,結合“兩網融合”和市場監管平台等基層治理新要求,進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監管體系,推動食品安全重點問題得到有效整治,食品行業依法誠信經營,食品產業健康發展,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格局更趨成熟,形成具有區域特色的食品安全現代化治理模式。經受得起上級檢查、督查、監測、跟蹤評價,每年對照《浙江省食品安全縣(市、區)評價細則》自評總得分達到90分以上。
(三)食品安全公眾滿意度持續高位上升。社會各界對食品安全工作及總體狀況認可度、滿意度較高,人民民眾對食品安全狀況總體滿意度在80以上,對創建工作的支持率達90%以上。

主要任務

(一)繼續強化責任體系和工作機制落實
高度重視食品安全工作,將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黨委政府重要議事日程,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幹部食品安全責任制規定》,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區、街道(鎮)黨委會每年至少1次、政府領導班子會議每年至少2次聽取食品安全工作專題匯報,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每年各不少於1次、開展食品安全工作專題調研或檢查,食品安全委員會至少每年召開2次會議,將食品安全跟蹤督辦、履職檢查、評議考核結果作為地方黨政領導幹部考核、獎懲和使用、調整的重要參考依據。健全考核評價機制,將食品安全工作繼續納入政府年度綜合考核評價內容,所占權重不低於3%,將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結果作為黨委政府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重要依據,對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實行“一票否決”。加強食品安全財政經費保障,檢驗經費至少能夠支持4.5批次/千人·年的檢測樣本量,食品和食源性疾病風險監測經費至少能夠支持各1件/千人口·年的監測樣本量。監管人員數要滿足監管實際需要,且專業化比例高於40%,監管隊伍的辦公業務用房、執法車輛、快速檢測、執法取證、應急處置等執法裝備、設施配備達到相應建設標準要求,鼓勵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手段聘用人員緩解人員不足問題。加強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建設,完善秘書處工作機構設定,健全食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工作協同配合機制以及信息通報、形勢會商、風險交流、協調聯動等制度,充分發揮食安委、食安辦統籌規劃、督查考核等作用。加強自查和督查,保證鄉鎮(街道)食安辦持續保持台州市級食品安全規範化達標標準,逐步開展星級基層食安辦創建工作。(責任單位:區食安委成員單位、各街道鎮)
(二)繼續強化技術保障和基層監管能力建設
探索創新基於區塊鏈技術的食品安全追溯系統在食品安全風險預警和綜合治理中的套用,不斷完善溯源體系建設,打通“產地—市場—消費者”的信息鏈條,規模以上農產品種養殖基地、“三品一標”企業、大型商超、市場、集體用餐配送、學校食堂等單位以及嬰幼兒配方食品、肉製品、乳製品、食用油、酒類等生產單位應全面建立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立信息集成共享機制,完善從農田到餐桌的食品(農產品)全程追溯機制建設。鞏固以市食品檢驗檢測中心為基本,區農產品快速檢測室、區疾控中心為補充的檢驗檢測體系,能夠滿足監督抽檢常規理化、微生物指標定量檢測、常見食品中污染物及致病菌檢測等需求,監督抽檢覆蓋食品安全監管各個環節。強化食品專業市場和農貿市場食品安全檢測點、農產品快速檢測室管理,保持其正常運行。鼓勵引導農產品種養殖基地、食品生產經營主體加快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能力建設,提升食品安全自檢自控水平。繼續推廣使用移動巡查監管APP,基層監管站所和基層格線員使用覆蓋率達到100%以上。街道(鎮)充分履行市場監管平台日常管理協調職能,建立工作機制。建立格線員的食品安全監管服務工作清單,促使格線員有效履行食品安全的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協助執法、宣傳引導等工作職責。強化培訓教育,監管人員每年參加食品安全培訓要大於40小時。中國小要利用班會、講座、主體宣傳日等多種途徑,每學期開展食品安全等相關知識培訓。(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農水局、區教育局、各街道鎮)
(三)繼續強化食品安全全程治理工作機制
進一步完善風險排查、隱患會商、分析研判,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問題隱患報告和閉環處置機制。堅持問題導向,開展隱患大排查,著力防範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風險。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頓,加大嚴懲重處力度,切實解決食品安全突出問題。完善部門執法聯動機制,實行抽檢互報、案源互通,強化信息通報和違法案件協查協辦工作配合。健全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從嚴打擊危害食品安全刑事犯罪。健全食品安全應急預案體系和輿情監測處置體系,完善應急操作手冊,適時調整充實食品安全應急處置專家庫。每年至少開展1次應急培訓,每兩年至少開展1次應急演練。完善應急裝備物資,嚴格事故信息報送,提高事故防範和應急處置能力,食品安全事故及事件應急處置率達100%。
一是加強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強化風險隱患排查和風險預警,不斷完善農產品準入準出及追溯的工作機制,切實把好農產品產地準出關及市場準入關。嚴厲打擊農藥獸藥殘留超標、非法添加激素類藥品或其他違禁物質等違法違規行為。穩步發展無公害農產品、加快發展綠色食品、因地制宜發展有機農產品、積極開展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加強重點環節和品種監管,全區地產農產品質量安全抽檢合格率穩定保持在98%以上。注重農業生態環境的保護和建設, 實施農藥獸藥使用減量和產地環境淨化行動,嚴格執行農業投入品使用規定,遏制農藥獸藥殘留超標問題,加強耕地土壤環境類別劃分和重金屬污染區耕地風險管控與修復。規範畜禽屠宰,有效整治私屠濫宰行為,及時進行取締。強化病死畜禽集中無害化處理運行機制,嚴防病死畜禽進入屠宰、加工和消費環節,屠宰後的動物廢棄物按要求處置。(責任單位:區農水局、區市場監管局、各街道鎮)
二是嚴格小作坊監管。全面整規提升食品生產小作坊,推動小作坊由“小散低、髒亂差”向“小而精、名特優”轉變,提升食品生產小作坊食品質量安全水平,開展名特優小作坊創建工作。落實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實施《台州市小作坊負面清單品種目錄》,對列入負面清單之外的小作坊,嚴格實施申報登記管理制度。嚴厲打擊無證食品小作坊,進一步提升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治理能力。食品小作坊登記建檔率、監督抽檢覆蓋率、評價性抽檢批次合格率分別達到95%、95%、90%以上。(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各街道鎮)
三是嚴格流通環節食品監管。以大型超市、農貿市場、批發市場為重點區城,以食用農產品、嬰幼兒食品、乳品、酒類、冷凍食品、自製食品為重點產品,開展食品經營風險分級管理工作,強化日常長效管理。繼續完善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企業電子追溯系統建設。積極推進“放心肉菜示範超市”“放心市場”等創建活動。開展網路食品銷售第三方平台備案工作,探索自動售貨機、無人超市等新業態的監管模式。實施“優質糧食工程”行動。完善糧食質量安全檢驗監測體系,健全為農戶提供專業化社會化糧食產後烘乾儲存銷售服務體系。開展“中國好糧油”行動,提高綠色優質安全糧油產品供給水平。實施保健食品行業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全面開展嚴厲打擊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虛假廣告等違法犯罪行為。廣泛開展以老年人識騙、防騙為主要內容的宣傳教育活動。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大力整治保健食品市場經營秩序,嚴厲查處各種非法銷售保健食品行為,打擊傳銷。完善保健食品標準和標籤標識管理。(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各街道鎮)
四是嚴格餐飲服務監管。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在全區學校(含托幼機構)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和大型以上餐飲服務單位實施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自查報告制度。小餐飲店登記率達到95%以上,區域內所有餐飲服務實施量化分級管理,持食品經營許可證餐飲單位量化等級公示率達95%以上。繼續推進餐飲服務單位、企事業單位食堂等“陽光廚房”工程建設,大型、特大型餐飲企業和學校食堂“陽光廚房”建設率達到上級指標要求。繼續採取綜合治理手段,全力推進小餐飲整規。關注校園食品安全, 實施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嚴格落實學校食品安全校長(園長)負責制,保證校園食品安全,防範發生群體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全面推行“明廚亮灶”,實行大宗食品公開招標、集中定點採購,建立學校相關負責人陪餐制度,鼓勵家長參與監督。建立完善學校格線化區域聯動機制,對學校食堂、校園周邊餐飲門店及食品銷售單位實行全覆蓋監督檢查。落實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畫,保證學生營養餐質量。繼續推行色標管理等精細化管理模式,加強餐飲單位食品安全追溯管理。以綜合體、網路餐飲、視頻攤販等民眾反映多的餐飲業態為切入點,貫徹《網路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加強網路訂餐監管,與網路訂餐平台建立社會共治體系建設戰略框架,推進網路訂餐外賣平台“陽光廚房”視頻接入,開展網路訂餐“淨網行動”。(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教育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各街道鎮)
五是加強餐廚廢棄物監管。建立餐廚廢棄物集中收集、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體系,產生餐廚垃圾的食品生產經營者餐廚廢棄物得到規範處置。加強對餐廚產生、收集、處理等監督檢查,積極推行產生餐廚垃圾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安裝油水分離裝置;主城區80%以上大中型餐飲服務單位每日產生的餐廚廢棄物進入集中收集處置體系;各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餐廚廢棄物收集處置情況記錄完整。嚴厲打擊非法制售“地溝油”行為,嚴防“地溝油”回流餐桌。在制售“地溝油”行為中涉嫌環境違法行為的,由環保部門依法處理。(責任單位: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市場監管局)
六是強化餐飲具及食品相關產品的監管。強化餐飲服務單位餐飲具集中消毒檢查,依法查處餐飲服務單位使用不符合標準餐飲具行為。有效落實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制度,一次性餐飲具和餐具洗滌劑等實行生產許可證管理的重點食品相關產品種類的監督抽查覆蓋率達到100%,監督抽檢及匯總表100%在監管信息平台上公示。(責任單位:區衛健局、區市場監管局)
七是嚴控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風險。各街道(鎮)要繼續擔負主體責任,強化農村集體聚餐廚師管理指導及業務培訓,提高備案率。各相關部門要強化指導、督促確保農村集體聚餐飲食安全。推進農村家宴廚房規範化建設,提高農村家宴放心廚房舉辦場所的硬體條件,每年整合資源改造提升農村家宴放心廚房家數達到上級要求。(責任單位:各街道鎮、區市場監管局)
八是實施監管執法全覆蓋。嚴格食品生產經營許可管理,各街道(鎮)和監管部門要摸清監管對象底數,做到依法監管全覆蓋、科學監管有痕跡;根據國家和省統一出台的生產經營法定要求確保良好行為規範覆蓋各類食品生產經營行為;要按照風險分類等級確定檢查頻次,實現對重點監管對象現場檢查全覆蓋;建立實施問題導向的抽樣檢驗制度,充分利用風險分析、快速檢驗等手段,提高監督抽檢問題發現率;要結合隱患排查及時有效治理行業共性隱患問題;要全面公開監管執法信息,有關監管部門要建立並實施食品安全監管執法信息公開制度,確保食品安全檢查、抽檢、處罰等信息及時、全面、準確地向全社會公開。疏導結合,綜合治理小作坊、小餐飲、小攤販。實施農村假冒偽劣食品治理行動。以農村地區、城鄉結合部為主戰場,全面清理食品生產經營主體資格,嚴厲打擊制售“三無”食品、假冒食品、劣質食品、過期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堅決取締“黑工廠”、“黑窩點”和“黑作坊”,實現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常態化。用2至3年時間,建立規範的農村食品流通供應體系,淨化農村消費市場,提高農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責任單位:各街道鎮、相關監管部門)
(四)繼續落實食品生產經營主體責任
各類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嚴格遵守許可條件和相關行為規範。依法應獲行政許可方能生產經營的單位,應全部取得許可證件,並持續符合許可條件。行政區域內食品生產經營者依法持有有效許可證件或納入登記管理,並持續符合發證或登記相關條件。鼓勵規模以上食品生產企業推行良好生產規範,鼓勵開展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體系(HACCP)、食品工業企業誠信管理體系(IMS)、食品安全管理體系(ISO-22000)等相關認證。鼓勵餐飲企業、學校食堂推行4d、6t等現代化管理。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應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並按規定將自查報告提交轄區監管部門。食品生產經營者保證食品安全投入,強化過程控制,確保場地環境、設施設備、衛生條件、流程布局、從業人員等符合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要求。依法建立並執行食品生產、銷售、進貨查驗、出廠檢驗等各項記錄製度,並保存相關憑證,實現食品上下游的追溯。鼓勵採用信息化手段採集、留存生產經營信息,實行電子追溯。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經營全面實現從源頭到消費環節的電子追溯。加強進出口食品的監管。推行食品安全自查報告制度,進一步健全食品安全責任制度,食品生產經營者要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負首要責任、食品安全主管人員負直接責任、從業人員負崗位責任為主要內容的食品安全責任制度,落實食品生產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制度。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證明上崗,並開展從業人員動態健康管理。規模以上生產經營單位設定食品安全管理機構,明確分管負責人。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當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加強對其培訓和考核,經考核不具備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崗。屬地食品監管部門依法對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隨機進行監督抽查考核並公布考核情況。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櫃檯出租者和展銷會舉辦者依法做好入場食品經營者許可證的審查,定期檢查其經營環境和條件,及時制止違法行為並立即報告。依法落實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櫃檯出租者和展銷會舉辦者的連帶責任。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有證據證明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生產者認為應當召回的已經上市銷售的食品,食品生產者依法立即召回並停止生產。停止生產經營和召回情況記錄完整,有據可查。對因停止生產經營、召回等原因退出市場的不安全食品採取補救、無害化處理、銷毀等處置措施。建立健全並嚴格落實責任管理、進貨查驗、索證索票等制度,不斷提高食品安全管理和保障水平。嚴格落實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櫃檯出租者和展銷會舉辦者因未履行相應義務、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連帶責任。農批市場、農貿市場建立實施準入制度,通過檢驗檢測、查驗等手段嚴把入市關口,探索實施退市制度,及時將不合格產品的供貨方以及相關產品退出市場。建立實施信息通報制度,及時將相關信息向社會公示,向監管部門報告。健全食品安全誠信體系,各鄉鎮(街道)全面建立轄區內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確保檔案全面、準備並及時進行更新。(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商務局、各街道鎮)
(五)繼續推進食品產業高質量發展
農業生產標準化程度不斷提高。開展綠色生產,套用推廣統防統治、綠色防控、測土配方施肥、健康養殖和高效低毒農獸藥使用等技術。對主要農產品制定生產操作規程或生產模式圖或標準簡圖,生產操作規程或生產模式圖或標準簡圖入社(場、企)率達90%以上。加強品牌建設,建立健全“三品一標” 農產品質量安全認證與監管機制,主要食用農產品中“三品”比率達到55%以上。加強集中交易市場的改造提升及規範工作。農產品批發市場和大型農貿市場等集中交易市場建立市場準入退出、信息通報、不合格產品處置、食品快速檢測、信息公示等制度並公示。積極探索建立食用農產品“二維碼”追溯機制。農批市場完成電子化追溯體系建設,各農貿市場電子追溯系統建成率、一戶一檔電子化檔案管理達50%以上,快檢室免費開放率達到100%;深入開展放心肉菜示範超市創建;深入開展餐飲業治理安全提升行動,繼續推進餐飲業“明廚亮灶”工作,打造“陽光廚房”智慧餐飲升級版,且樣板單位建成數量達到省定標準,監管部門和教育部門規範使用智慧餐飲信息化平台,並接入浙江省智慧餐飲數據總倉。全力創建名特優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促進全區食品小作坊生產水平穩步提升。(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農水局、區商務局)
(六)繼續深化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格局
一是深入開展食品安全科普宣傳。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加強食品安全科普宣傳陣地建設,深入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周、農產品質量安全科普宣傳直通車“三進”活動、“你點我檢”、糧食科技宣傳周等主題活動,提升公眾食品安全科學認知水平。在本地主流新聞媒體加強食品安全公益廣告宣傳,推動多種媒介食品安全公益廣告的發布,當地電視台或電台播放食品安全公益廣告每年不少於8次,電視年播放時間不少於6分鐘。將食品安全納入公民法制普及、科普常識、職業技能和學生課堂教育,不斷提高社會公眾食品安全基本知識知曉率,科學防範食品安全風險能力,促進公眾健康理性消費。定期開展公眾認知調查,社會公眾對食品安全科普知識知曉率達85%以上。(責任單位:各街道鎮、區食安委各成員單位)
二是不斷健全信息通報交流機制。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發布制度,通過多種媒介使公眾獲知時效性強、內容豐富全面的食品安全信息,加大包括“嚴重失信者名單”在內的信息公開力度,及時曝光違法違規生產經營單位,給予消費者充分的知情權。對食品安全事故(事件)及時發聲、公開回應,持續發布調查處置信息和科普解讀信息,強化輿論引導。細化出台本地食品安全輿情處置管理辦法並實施。拓展“你點我檢”活動範圍及對象,採取常規檢測和專項檢測免費開放“1+1”模式,進一步完善政府和民眾之間的食品安全信息交流機制,充分展示政府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心和監管的成效。(責任單位:區食安委各成員單位、各街道鎮)
三是繼續完善第三方保障監督機制。發揮保險的風險控制和社會管理功能,深入推進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制度的實施,繼續以學校幼稚園食堂、養老機構食堂、農貿市場、農村集體聚餐等為重點實施食品安全公共責任險,鼓勵和引導企業商業投保。強化食品安全信用評價聯合懲戒機制,穩步推進食品安全金融徵信體系建設。支持媒體監督,鼓勵民眾參與,充分發揮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社會監督員、行業協會等各方力量,加強對政府、監管部門履職盡責和企業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的監督。(責任單位:區食安委相關成員單位、各街道鎮)
四是暢通社會監督渠道。統一投訴舉報電話,開通網路投訴平台,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實名投訴舉報核查回復率達100%,切實維護舉報人合法權益。完善投訴舉報獎勵辦法,將舉報獎勵資金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對符合條件的及時兌現獎金。充分發揮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新聞媒體、行業協會代表等社會力量,開展對政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履職盡責和企業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的監督。支持和引導新聞媒體客觀公正開展輿論監督,運用好政務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平台,做好輿情把控工作,及時、妥善處置各類輿情,營造社會共治良好氛圍,形成食品安全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責任單位:區食安委相關成員單位、各街道鎮)

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區各級各部門各單位必要防止和摒棄“獎牌到手、創建到頭”的錯誤思想,牢固樹立創建工作“只有起點、沒有終點”的責任意識,不斷加強對創建工作的領導,以更大的力度、更實的舉措推動創建工作走向制度化、規範化、長效化軌道。原有的創建浙江省食品安全區領導小組要繼續發揮作用。各街道(鎮)、區食安委成員單位及相關部門要繼續加強對創建工作的統一領導,將創建工作納入屬地政府重點工作,切實把深化創建工作的各項任務抓緊抓實抓細。
(二)分解落實責任。深化浙江省食品安全區工作任務重、頭緒多、標準高、涉及面廣,仍然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強化大局意識和協作意識,既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又要通力協作,密切配合,真正形成推動工作的強大合力。區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巨觀指導和綜合協調,對於在創建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要形成問題清單、整改清單和責任清單,認真加以整改解決,並及時通報相關工作情況。
(三)強化工作保障。各地要將深化浙江省食品安全區創建工作作為實施食品安全戰略的重要抓手,列入本區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重點工作,納入本區域食品安全工作總體布局,在人力、財力、物力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切實滿足深化創建工作需要、滿足食品安全監管需要。區食安辦要制訂專門的督查台賬,健全督導檢查制度,開展定期督查、動態督查和明察暗訪,及時將督導情況向區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匯報。
(四)營造良好氛圍。各街道(鎮)、相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傳統及新興媒體媒介,加大對深化浙江省食品安全區創建工作的宣傳力度,提高社會公眾對深化創建工作目的意義、政策措施、創建重點和創建標準等的知曉度,廣泛凝聚“深化創建無止境、食安治理未窮時”的共識,鞏固“人人關心食品安全,人人參與示範創建”的濃厚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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