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陽市財政局

棗陽市財政局

棗陽市財政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對外加掛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牌子。

根據《棗陽市機構改革方案》和《中共棗陽市委、棗陽市人民政府關於棗陽市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市財政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財經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襄陽市委和棗陽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財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棗陽市財政局局長:劉全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棗陽市財政局
  • 外文名:Zaoyang Finance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劉全紅 
辦公地址,主要職責,職能轉變,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辦公時間,其他事項,獲得榮譽,

辦公地址

棗陽市財政局
地址:湖北省棗陽市書院東街6號。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市財稅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她蜜市擬訂市級與鎮(辦、區)、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二)起草有關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規範性檔案,制定全市財政、財務、會計管理制度並指導、監督執行。
(三)承擔市級各項財組嫌霸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市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報告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等情況。負責審核批覆市直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市對鎮(辦、區)轉移支付制度。負責市級預決算公開。負責擬定全市財政預算績效評價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預算績效評價工作。
(四)按照法律法規授權,組織開展重大稅收政策的調查研究,會同白頁趨稅務部門,貫徹執行稅收政策。根據預算安排,確定財政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財稅法規和政策執行情況、預算管理監督工作。承擔會計信息質量監督檢查工作。
棗陽市財政局棗陽市財政局
(五)按分工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管理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六)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市級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財務報告編制辦法並組織實施。
(七)擬訂和執行全市政府國內債務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負責市級政府債券的舉借、使用、管理和監督償還,指導鎮(辦、區)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統一管理政府外債,負責組織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貸(贈)款項目相關工作。
(八)牽頭編制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根據市政府授權,集中統一履行市級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負責政府投資基金市級財政出資的資產管理。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制定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
(九)負責審核、匯總編制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負責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市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制定並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
(十)負責審核、匯總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灑奔白榜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十一)負責辦理和監督市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市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市級基建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基建財務管理制度。組織開展市級財政性投資項目預決算評審和建設項目的後評價工作。承擔市級部門預算項目支出評審工作。
(十二)圍繞市委發展戰略,服務全市產業發展,負責制定產業發展財政政策,管理產業發展資金(基金)。
(十三)負責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執行國家會計法律、法規、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負責指導和監督代理記賬行業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依法管理資產評估有關工作。指導推進全市註冊會計師、資產評估行業政治建設工作。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制定和實施全市農村綜合改革相關政策措施。監督財稅法律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制定並監督執行全市政府採購制灶精度。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票據管理制度。負責制定全市財政信息化建設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指導全市財政信息籃催罪乎化建設工作。
(十五)負責全市財政系統信用體系建設,重點抓好財政資金監管、政府採購、會計事務等領域信用系統建設。牽頭制定我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套用信息的相關管理規定。
(十六)負責市級政府投融資財政財務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指導和管理全市投融資項目有關工作。負責擬訂市本級投融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擬訂全市投融資管理政策。負責制定財政扶持投融資的政策措施。統籌管理政府項目的投融資業務等。負責全市公共服務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推廣工作和政策管理。
(十七)承辦上級交辦的趨舟備其他事項。

職能轉變

1、完善巨觀調控體系,創新調控方式,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增強巨觀調控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
2、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理順市級和鎮(辦、區)收入劃分,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市級和鎮(辦、區)財政關係。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最佳化轉移支付分類,規範轉移支付項目,增強地方統籌能力。逐步統一預算分配,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建立全面規範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清單管理,完善監督制度。
3、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規範舉債融資機制,構建“閉環”管理體系,嚴控法定限額內債務風險,著力防控隱性債務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研究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協調機關政務工作。承擔文稿起草、信息、新聞、保密安全、信訪等工作。研究全市經濟社會、財政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深化財稅改革、建立現代財政制度及財稅政策的建議。承擔全面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相關政策研究工作。承擔局機關的財務、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和後勤服務工作。
(二)綜合股。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並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組織擬訂政府購買服務制度。管理住房改革預算資金,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住房公積金財政監管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土地、礦產等國有資源出讓收支政策。監管彩票市場和彩票資金。管理財政票據。
(三)法規稅政股。落實國家稅收政策法規。承擔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草案中有關財政稅收條款的審核工作,承擔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規性審查工作。承辦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承擔重大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有關工作。組織開展全市財政普法工作。開展稅源調查分析。擬訂全市政府性基金項目和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並參與標準的確定。
(四)預算股(政府債務管理股)。研究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和中期財政規劃的建議。編制年度市級預決算草案和辦理市級預算調整事宜。承擔市級預算的審核、批覆、調整工作。承擔市級一般公共預算、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編制、審核等工作。承擔市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
承擔市對鎮(辦、區)的轉移支付工作。匯總年度全市財政預算。審核並匯總全市政府性基金預算草案。負責市級預決算信息公開。負責研究提出全市政府性債務管理政策。制定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負責對全市地方政府性債務實行限額管理、預算管理、預警管理、風險防控等,負責建立健全政府舉債融資機制以及應急處置和責任追究機制。承擔市級地方債務有關管理工作。指導鎮(辦、區)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
(五)國庫股。組織擬訂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承擔全市預算執行、監控及分析預測。執行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負責財政決算及市級總會計核算。承擔國庫現金管理有關工作。負責市級財政性資金的測算、撥付以及市對下財政性資金調度。管理市級財政專戶和市級預算單位賬戶。辦理市級收入退庫。
(六)經濟建設股(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股)。承擔發展改革、交通、應急、建設、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林業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參與擬訂地方建設投資、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領域發展規劃、政策等。擬訂基建財務管理制度。辦理市級基建投資財政撥款,制定有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協調與有關部門在財政投資領域的政策和項目安排。
(七)行政政法股。承擔行政、政法、外事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支出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公務開支的財務管理制度,研究提出公務開支標準和定額。承擔出差和會議定點場所管理有關工作。擬訂全市政法資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統一著裝管理工作。
(八)科教文化股。承擔宣傳、教育、科技、文化和旅遊、體育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事業單位通用的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制定有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具體工作。承擔市級國有文化企業財務管理的有關工作。
(九)社會保障股。承擔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健康、退役軍人事務、醫療保障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會同有關方面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審核並匯總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十)產業發展股(投融資管理股)。承擔軍民融合、工業、商貿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負責制定產業發展財政政策,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財政管理工作。管理產業發展相關資金(基金)。 負責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審核並匯總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市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擬訂企業財務制度及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編制辦法並組織實施。研究擬訂全市投融資管理政策。負責制定財政扶持投融資的政策措施。統籌管理政府項目的投融資業務等。負責全市公共服務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推廣工作和政策管理。
(十一)農業農村股。承擔農業農村、水利、扶貧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提出有關農村綜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議。承擔財政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相關工作。研究制定相關財政支農、專項扶貧政策。擬訂財政支農資金管理辦法。牽頭負責財政扶貧工作,統籌安排財政扶貧資金。擬訂鄉鎮財政管理政策,指導鎮(辦、區)財政管理和農村財務有關工作。參與村級“三資”管理、發展村集體經濟、減輕農民負擔及惠農政策落實監管等工作。
(十二)資產管理股。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政策、制度、辦法和資產配置標準。指導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產權管理工作。負責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使用和處置管理,推進市級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工作。組織編制全口徑國有資產集中管理情況報告和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專項報告。承擔有關資產評估管理工作、負責資產評估行業政治建設工作。
(十三)金融股。承擔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金融監管、金融體制改革協調配合相關工作。負責全市地方金融類機構、地方性融資擔保機構的財務監管。擬訂市級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相關政策。承擔信用體系建設、小額信貸管理職責。負責全市政策性金融貸款管理工作。負責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的建設管理工作。承擔國際多邊和雙邊財經合作事宜,落實涉及地方國際財經交流合作事項。按規定管理全市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貸(贈)款工作。
(十四)政府採購管理股。擬訂全市政府採購相關政策、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制定全市政府採購監管辦法,監督管理市級政府採購工作。負責對集中採購機構和其他代理機構的監督考核,辦理政府採購代理機構的行政許可事項。
(十五)信息股。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財政信息化建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制定全市財政信息化建設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組織全市財政信息資料庫建設。負責財政信息收集、整理、編印、報送工作。負責財政重大情況的信息編輯、送審、上報工作。指導推進全市財政信息化建設,承擔市級財政信息化建設項目和資金管理工作等。
(十六)監督績效評價股。承擔財稅法規和政策執行情況、預算管理有關監督工作。承擔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有關工作。組織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擬訂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有關政策、制度、辦法、標準和規程。組織實施全市重大支出政策績效、預算部門重大項目績效評價工作,提出重點支出和重大項目績效評價結果套用建議。
(十七)人事教育股(離退休幹部股)。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等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財政系統教育培訓規劃和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建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行政編制

市財政局機關行政編制35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會計師1名,總經濟師1名;內設機構正股級職數18 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股級職數5名(含機關紀委書記1名)。
市財政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棗陽市財政局局長:劉全紅

辦公時間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棗陽市委、棗陽市人民政府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商市委編辦承擔。本規定的調整由市委編辦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獲得榮譽

2017年11月,棗陽市財政局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2020年5月1日,被湖北省財政廳評為“2019年度湖北省財政監督工作先進集體”。
(十三)負責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執行國家會計法律、法規、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負責指導和監督代理記賬行業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依法管理資產評估有關工作。指導推進全市註冊會計師、資產評估行業政治建設工作。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制定和實施全市農村綜合改革相關政策措施。監督財稅法律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制定並監督執行全市政府採購制度。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票據管理制度。負責制定全市財政信息化建設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指導全市財政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五)負責全市財政系統信用體系建設,重點抓好財政資金監管、政府採購、會計事務等領域信用系統建設。牽頭制定我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套用信息的相關管理規定。
(十六)負責市級政府投融資財政財務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指導和管理全市投融資項目有關工作。負責擬訂市本級投融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擬訂全市投融資管理政策。負責制定財政扶持投融資的政策措施。統籌管理政府項目的投融資業務等。負責全市公共服務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推廣工作和政策管理。
(十七)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能轉變

1、完善巨觀調控體系,創新調控方式,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增強巨觀調控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
2、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理順市級和鎮(辦、區)收入劃分,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市級和鎮(辦、區)財政關係。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最佳化轉移支付分類,規範轉移支付項目,增強地方統籌能力。逐步統一預算分配,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建立全面規範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清單管理,完善監督制度。
3、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規範舉債融資機制,構建“閉環”管理體系,嚴控法定限額內債務風險,著力防控隱性債務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研究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協調機關政務工作。承擔文稿起草、信息、新聞、保密安全、信訪等工作。研究全市經濟社會、財政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深化財稅改革、建立現代財政制度及財稅政策的建議。承擔全面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相關政策研究工作。承擔局機關的財務、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和後勤服務工作。
(二)綜合股。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並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組織擬訂政府購買服務制度。管理住房改革預算資金,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住房公積金財政監管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土地、礦產等國有資源出讓收支政策。監管彩票市場和彩票資金。管理財政票據。
(三)法規稅政股。落實國家稅收政策法規。承擔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草案中有關財政稅收條款的審核工作,承擔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規性審查工作。承辦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承擔重大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有關工作。組織開展全市財政普法工作。開展稅源調查分析。擬訂全市政府性基金項目和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並參與標準的確定。
(四)預算股(政府債務管理股)。研究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和中期財政規劃的建議。編制年度市級預決算草案和辦理市級預算調整事宜。承擔市級預算的審核、批覆、調整工作。承擔市級一般公共預算、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編制、審核等工作。承擔市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
承擔市對鎮(辦、區)的轉移支付工作。匯總年度全市財政預算。審核並匯總全市政府性基金預算草案。負責市級預決算信息公開。負責研究提出全市政府性債務管理政策。制定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負責對全市地方政府性債務實行限額管理、預算管理、預警管理、風險防控等,負責建立健全政府舉債融資機制以及應急處置和責任追究機制。承擔市級地方債務有關管理工作。指導鎮(辦、區)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
(五)國庫股。組織擬訂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承擔全市預算執行、監控及分析預測。執行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負責財政決算及市級總會計核算。承擔國庫現金管理有關工作。負責市級財政性資金的測算、撥付以及市對下財政性資金調度。管理市級財政專戶和市級預算單位賬戶。辦理市級收入退庫。
(六)經濟建設股(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股)。承擔發展改革、交通、應急、建設、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林業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參與擬訂地方建設投資、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領域發展規劃、政策等。擬訂基建財務管理制度。辦理市級基建投資財政撥款,制定有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協調與有關部門在財政投資領域的政策和項目安排。
(七)行政政法股。承擔行政、政法、外事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支出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公務開支的財務管理制度,研究提出公務開支標準和定額。承擔出差和會議定點場所管理有關工作。擬訂全市政法資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統一著裝管理工作。
(八)科教文化股。承擔宣傳、教育、科技、文化和旅遊、體育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事業單位通用的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制定有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具體工作。承擔市級國有文化企業財務管理的有關工作。
(九)社會保障股。承擔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健康、退役軍人事務、醫療保障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會同有關方面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審核並匯總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十)產業發展股(投融資管理股)。承擔軍民融合、工業、商貿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負責制定產業發展財政政策,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財政管理工作。管理產業發展相關資金(基金)。 負責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審核並匯總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市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擬訂企業財務制度及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編制辦法並組織實施。研究擬訂全市投融資管理政策。負責制定財政扶持投融資的政策措施。統籌管理政府項目的投融資業務等。負責全市公共服務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推廣工作和政策管理。
(十一)農業農村股。承擔農業農村、水利、扶貧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提出有關農村綜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議。承擔財政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相關工作。研究制定相關財政支農、專項扶貧政策。擬訂財政支農資金管理辦法。牽頭負責財政扶貧工作,統籌安排財政扶貧資金。擬訂鄉鎮財政管理政策,指導鎮(辦、區)財政管理和農村財務有關工作。參與村級“三資”管理、發展村集體經濟、減輕農民負擔及惠農政策落實監管等工作。
(十二)資產管理股。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政策、制度、辦法和資產配置標準。指導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產權管理工作。負責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使用和處置管理,推進市級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工作。組織編制全口徑國有資產集中管理情況報告和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專項報告。承擔有關資產評估管理工作、負責資產評估行業政治建設工作。
(十三)金融股。承擔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金融監管、金融體制改革協調配合相關工作。負責全市地方金融類機構、地方性融資擔保機構的財務監管。擬訂市級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相關政策。承擔信用體系建設、小額信貸管理職責。負責全市政策性金融貸款管理工作。負責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的建設管理工作。承擔國際多邊和雙邊財經合作事宜,落實涉及地方國際財經交流合作事項。按規定管理全市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貸(贈)款工作。
(十四)政府採購管理股。擬訂全市政府採購相關政策、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制定全市政府採購監管辦法,監督管理市級政府採購工作。負責對集中採購機構和其他代理機構的監督考核,辦理政府採購代理機構的行政許可事項。
(十五)信息股。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財政信息化建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制定全市財政信息化建設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組織全市財政信息資料庫建設。負責財政信息收集、整理、編印、報送工作。負責財政重大情況的信息編輯、送審、上報工作。指導推進全市財政信息化建設,承擔市級財政信息化建設項目和資金管理工作等。
(十六)監督績效評價股。承擔財稅法規和政策執行情況、預算管理有關監督工作。承擔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有關工作。組織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擬訂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有關政策、制度、辦法、標準和規程。組織實施全市重大支出政策績效、預算部門重大項目績效評價工作,提出重點支出和重大項目績效評價結果套用建議。
(十七)人事教育股(離退休幹部股)。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等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財政系統教育培訓規劃和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建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行政編制

市財政局機關行政編制35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會計師1名,總經濟師1名;內設機構正股級職數18 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股級職數5名(含機關紀委書記1名)。
市財政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棗陽市財政局局長:劉全紅

辦公時間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棗陽市委、棗陽市人民政府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商市委編辦承擔。本規定的調整由市委編辦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獲得榮譽

2017年11月,棗陽市財政局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2020年5月1日,被湖北省財政廳評為“2019年度湖北省財政監督工作先進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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