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莊市糧食局是棗莊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糧食工作的工作機構。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糧食流通、糧食儲備等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全市糧食流通、糧食儲備等方面的政策並組織實施,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
(二)提出全市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和市級儲備糧的收儲、動用建議並組織實施。
(三)承擔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責任,負責全市糧食流通巨觀調控的具體工作;指導協調糧食購銷有關工作;組織開展糧食產銷合作;保障軍隊和城鄉居民、災區、缺糧地區的糧食供應,安排以工代賑和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的糧食供應。
(四)承擔市級儲備糧行政監督管理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市級儲備糧的規模、品種、布局建議和收購、銷售、儲存、輪換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糧食儲備體系建設;負責市級儲備糧庫資產管理和全市糧食清倉查庫工作。
(五)擬訂全市糧食流通、倉儲、加工設施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編制全市糧食物流和糧食市場體系建設總體發展規劃,指導全市糧食物流項目建設和糧食市場建設。
(六)承擔全市糧食流通監督管理責任;制定糧食流通、糧食庫存監督檢查制度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對糧食市場進行監管;負責對全市糧食收購、儲存環節及政策性用糧購銷活動中的糧食質量安全和社會原糧衛生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全市糧食質量安全監測體系建設;負責糧食收購資格的審核認證及監督管理。
(七)負責全市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擬訂全市糧食流通產業發展規劃;指導糧食流通科技進步和糧食產業化經營;負責全市糧食統計、流通信息工作;開展糧食流通對外交流與合作。
(八)指導、監督全市糧食財務審計工作;負責對直屬單位的財務監管和審計監督,規範企業資產運營行為;參與糧食儲備費用的核定和風險基金的管理;負責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指導全市國有糧食企業改革。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秘、信息、督查、文印、檔案、保密、機要、政務公開、接待、會務、保衛、後勤服務和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負責糧食流通信息化建設、局機關計算機和信息網路系統管理工作;起草全市糧食流通、糧食儲備等方面的規範性檔案,研究擬訂全市糧食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辦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等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幹部隊伍建設;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組織宣傳、精神文明建設和勞動工資、勞動保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崗位目標管理考核工作;指導糧食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信訪、維護穩定、計畫生育、共青團、婦女和關心下一代工作;負責全市糧食系統人員、工資和機構網點統計工作;指導市商貿幹部教育中心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負責政務企務公開監督和機關效能監察工作;負責與市紀委、市監察局派駐紀檢組、監察室的聯絡工作。
(三)監督檢查科
擬訂全市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糧食流通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糧食監測預警、應急管理和綜合協調工作;指導全市糧食購銷有關工作,承擔政策性糧食供應工作,組織開展糧食產銷合作;負責全市軍隊糧食供應工作,指導全市軍糧供應單位的經營與管理;負責社會糧食流通統計工作;擬訂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制度並組織實施;依法對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收購、儲存、運輸活動和政策性用糧的購銷活動,以及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收購資格的審核認證及監督管理;負責對糧食收購、儲存環節及政策性用糧購銷活動中的糧食質量安全進行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對糧食市場進行監管。
(四)儲備糧管理科
擬訂市級儲備糧的規模、品種、布局及吞吐調節計畫建議並組織實施;擬訂市級儲備糧輪換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級儲備糧的管理,對區(市)地方儲備糧進行監管;編制全市糧食物流和糧食市場體系建設總體發展規劃,指導全市糧食物流項目建設和糧食市場建設;擬訂全市糧食倉儲設施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糧食倉儲設施市級投資項目的建設工作;監督實施糧食儲存、運輸的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全市糧食行業科學儲糧、倉儲企業規範化管理;負責安全儲糧和市直單位安全生產工作。
(四)財務審計科
指導全市國有糧食企業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和審計監督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全市糧食風險基金、市本級糧食財政預算資金的撥付和使用情況;負責市級糧食儲備費用補貼、專項資金、政策性財務掛賬管理;指導全市糧食收購資金籌措和使用;負責全市糧食財務報表審核、匯總和分析;負責糧食會計基礎工作;負責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監督檢查;承擔部門預算、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
(五)產業發展科
擬訂全市糧食流通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糧食流通企業的科技進步和糧食產業化經營;負責全市糧食質量安全監測體系建設,指導全市糧食質量檢測機構建設;指導全市國有糧食企業改革;負責糧食工業統計和分析工作;組織開展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指導糧食科技的推廣和鑑定;負責社會原糧衛生監督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糧食質量和計量;指導糧食行業社團工作,負責市糧食行業協會、糧食經濟學會日常工作。
機關黨組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日常工作由局組織人事科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