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行政審批局

梧州市行政審批局

梧州市行政審批局是梧州市機構改革設定的新部門,為梧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梧州市行政審批局
  • 所屬地區梧州市
  • 所屬部門:梧州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梧州市有關行政管理體制、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定行政審批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工作。
(二)負責規範全市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行為,建立和完善相應工作機制;負責對行政審批、政務服務事項進行流程再造、環節最佳化、壓縮時限,並對辦理情況進行跟蹤督辦,協調解決進入政務服務中心事項辦理中出現的相關問題。
(三)承辦市直部門(單位)劃入的涉及投資建設、市場服務、食品藥品、衛生計生、安全質量、基建項目、市政公用、環保城管、交通運輸、社會事務、涉農事務等方面的行政許可事項、政府服務事項及相關勘驗工作,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建立和完善全市政務服務體系;負責全市政務服務平台的建設和管理;負責進駐政務服務中心的市直部門、雙重管理部門及中(區)直駐梧部門設定的視窗行政審批、政務服務工作的規範、管理和監督;負責對市政務服務中心各分中心的運行進行指導和監督;負責對實施行政審批涉及的中介服務行為進行監督。
(五)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相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參與起草全市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政策規定;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政務公開工作,協助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六)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公共資源交易相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擬訂梧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管相關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組織擬訂公共資源交易規則和操作規程;牽頭整合建立統一規範的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協調、監督全市公共資源交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建設和管理全市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綜合評審專家庫,推進公共資源交易信用體系建設。
(七)負責全市行政審批、政務服務、公共資源交易體系信息化建設。
(八)負責對進入市政務服務平台的行政審批、公共資源交易活動及其他政務服務等事項的投訴舉報的承辦、轉辦和督辦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違法、違規、違紀問題。
(九)負責指導和監督粵桂合作特別試驗區(梧州)管委會行政審批機構在粵桂合作特別試驗區範圍內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工作。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處理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會務、公文處理、印鑑管理、文書檔案、保密、安全生產、信息報送、宣傳、督辦等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及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後勤保障工作;負責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負責機關黨務和紀檢監察工作。
(二)政策法規與監督管理科。
執行國家、自治區和梧州市有關行政管理體制、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政務服務等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相關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負責行政審批標準化建設、審批流程再造、審批環節最佳化等工作;負責協調、指導全市行政審批、政務服務建設與管理、銜接工作;負責協調解決行政審批及政務服務事項辦理中出現的相關問題;協調推進重大項目聯合(並聯)審批;負責對行政審批涉及的中介服務依法進行監督;負責政務服務中心、分中心和視窗的日常管理、監督檢查、評優評先和年度考核工作;負責進駐政務服務中心視窗部門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評先評優和年度考核;負責機關依法行政工作;負責提供行政審批、政務服務、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公共資源交易涉及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諮詢服務;負責處理本局的民眾投訴、法律糾紛、行政應訴等工作。
(三)信息化建設科。
負責組織、規劃市政務服務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本局審批、政務服務信息化系統軟硬體建設和維護;負責市政務服務效能監控室的日常監控工作,負責對政務審批系統逾時辦結或未辦結事件的處理;負責政務服務業務系統的信息、數據報表統計等工作;負責政務服務信息系統的套用培訓;負責政務服務網路建設、維護及網路信息安全工作;協調指導全市各級政府服務中心信息化建設工作。
(四)投資項目審批科。
負責市級許可權範圍內外資企業投資項目業務、工業和信息化投資項目相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核、審批及結果送達工作。負責企業不使用政府性資金投資建設的重大和限制類項目核准,外商投資項目核准。
(五)市場服務審批科。
負責市級許可權範圍內工商管理、質量技術監督、安全生產、商貿旅遊、金融財務、投資促進等市場監管相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核、審批及結果送達工作。負責許可權內各類公司、企業的設立、變更、註銷登記相關工作及需要依法審批的經營活動核准;負責廣告登記審批;負責經營國內旅遊業務和入境旅遊業務的旅行社審批;負責《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和《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核發。負責辦理市場管理其他相關政務服務類事項。
(六)建設交通審批科。
負責市級許可權範圍內房屋與市政工程、人民防空、抗震設防、公路、水運工程等基本建設相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核、審批及結果送達工作。負責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標事項備案;負責建設工程施工企業資質證書核發;負責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核發;負責建設招標代理機構、城市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核准;負責商品房預售許可;負責拆除人民防空工程、應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築項目、危害人民防空工程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施工項目的審批;負責道路運輸、出租汽車經營許可和非經營性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負責客運班線許可;負責道路運輸站(場)經營、機動車維修經營和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許可;負責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上崗資格認定(含經營性和非經營性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負責經營性道路運輸駕駛員、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核發;負責車輛營運證(道路運輸證)配發;負責港口設施和航道及其設施建設項目竣工驗收;負責辦理港口經營許可、經營性水路運輸、水路運輸輔助業許可;負責辦理其他交通運輸基本建設相關政務服務事項。
(七)城市管理審批科。
負責市級許可權範圍內園林、市政、市容管理相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核、審批及結果送達工作。負責從事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築垃圾處置核准審批;負責城市大型戶外廣告設定、在城市建築物、設施上張掛、張貼宣傳品的審批;負責因建設需要臨時占用道路兩側、公共場所或其他公共設施的審批;負責改變綠化規劃、綠化用地的使用性質審批;負責砍伐、移植、修建城市樹木審批;負責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審批、負責風景名勝區舉辦影響生態環境的特殊活動的審核;負責物業服務企業資質核准;負責燃氣經營、城市供水、排水等許可事項的審核審批;負責辦理城市管理其他相關政務服務類事項。
(八)環境安全審批科。
負責市級許可權範圍內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監督、質量技術監督相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核、審批及結果送達工作。負責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審批;負責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負責轉移危險廢物、向大氣排放可燃性氣體審批;負責核發排污許可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輻射安全許可證;負責安全生產、危險化學品經營、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的核發;負責地質勘探單位、採掘施工單位和石油天然氣管道管理單位跨省作業(運營)備案。
(九)農林水審批科。
負責市級許可權範圍內農業、林業、水利、水產畜牧獸醫、糧食、農業機械化等涉農事務相關行政審批的受理、審核、審批及結果送達工作。負責取水、河道采砂、水土保持及水工程、河道、水庫湖泊、蓄滯洪區內有關工程設施建設等方面事項的審查審批。負責占用農業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設施、林地審批;負責林木採伐許可、經營(加工)許可、運輸許可等事項的審批;負責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負責漁業捕撈、漁業船舶、漁港設施建設與作業、航標設定等方面事項的審批;負責動植物檢疫的審批;負責野生動植物管理方面的事項審批;負責種畜禽生產經營、獸藥經營等方面事項的審批;負責農業機械方面審批;負責農藥廣告審查;負責糧食收購資格認定。
(十)食藥衛計審批科。
負責市級許可權範圍內食品藥品監督、衛生計生等食藥衛計監管相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核、審批及結果送達工作。負責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相關審批事項;負責放射源診療技術和醫用輻射機構許可;負責公共場所、供水單位和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消毒產品、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負責醫療機構設定審批、執業登記、執業校驗、執業變更、註銷;負責醫生、護士執業註冊、母嬰保健、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和人員執業註冊;負責外籍醫師、外國醫療團體在華短期執業許可。負責辦理食藥衛計管理其他相關政務服務類事項。
(十一)社會事務審批科。
負責市級許可權範圍內民政、民族、人力資源、教育、文化、新聞出版、體育、僑務、檔案等社會事務相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核、審批及結果送達工作。負責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基金會成立、變更、註銷登記審批;負責建設殯葬設施、從事經營性殯葬服務以及遺體運出火葬區審批;負責中介機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國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資審批;負責公民民族成份變更審核;負責外國人、外國專家、台港澳人員入境就業許可;負責民辦學校籌設同意和設立、合併、分立、變更、終止審批及教師資格認定;負責文物保護相關行政許可;負責娛樂場所、營業性演出單位、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籌建、設立及其重要事項變更的審批;負責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使用許可;負責電影放映單位設立及其變更、建立城市社區有線電視系統審批;負責印刷企業(含複印、列印、影印)、出版物發行單位設立及變更審批;負責內部資料性出版物核發;負責經營高危體育項目審批;負責外僑、檔案事務審批;負責辦理社會事務其他相關政務服務類事項。
(十二)項目勘驗科。
負責涉及本局承辦行政審批、公共服務事項的項目踏勘、專家評審、驗收的組織和協調;組織會同主管部門對重大事項開展聯合勘驗工作。
(十三)政務公開科。
指導全市政務公開平台建設及相關制度建設;負責政務公開工作的調查研究、綜合分析,擬定政務公開工作規劃;負責統籌指導政務服務政務公開基層網點建設;暢通政務公開監督投訴渠道,協調、指導政務公開的投訴督查和行政效能工作;負責本局績效考核工作;協助職能部門做好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四)公共資源交易監管科。
指導全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市本級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統籌、協調工作;承擔對行業主管部門履行公共資源交易監管職責的督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建設和管理全市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綜合評審專家庫;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和完善公共資源交易信用評價體系;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公共資源交易的具體規則和制度,編制公共資源交易目錄;負責對進入市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的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等事項的投訴舉報的承辦、轉辦和督辦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違法、違規、違紀問題;協調行政主管部門與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有關工作。
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公室設在市行政審批局。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辦證大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市社會保險事業局服務大廳、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政務服務分中心的運行效能及服務情況由市行政審批局負責監督考核。

現任領導

局長:岑小蓮

所獲榮譽

2021年6月,梧州市行政審批局機關黨委榮獲“廣西壯族自治區先進基層黨組織”稱號。
2021年11月,梧州市行政審批局市場服務審批科被廣西壯族自治區司法廳、廣西壯族自治區法學會授予“2016—2020年廣西法治建設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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