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據

條據

條據的特點在於一個“便”字:寫起來簡便,看起來方便。紙小而作用大,切莫小覷了便條字據。當前社會上很流行印有姓名、職稱和通訊處的名片,隨身攜帶。被訪者不在的話,他就留下名片,或在名片上寫些短話。收到名片的人,或回訪,或通信,打電話,成了禮節性交往的慣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條據
  • 特點:便”
  • 信息:條據是作為某種憑據的便條
  • 示例:因故需要請假而寫給有關當事人
基本信息,分類,示例,概念和特點,寫法和要求,注意事項,

基本信息

條據是作為某種憑據的便條。它是日常生活中最常見而又最簡便的套用文。常用的條據有請假條、留言
條、收條、借條、領條等。它們都有一個固定的格式。

分類

條據有多種,基本可分為兩大類,即憑證式條據(如借條、欠條、領條、收據)和說明式條據(如請假條、留言條、托人辦事條),後者也叫便條。

示例

請假條是指因故需要請假而寫給有關當事人的便條。主要說明請假的原因和時間。請假的原因,即理由必須充分並符合有關的規章制度。
請假條的格式與書本基本相似,分稱呼、正文、署名和日期。
稱呼。要頂格寫,表示對對方的尊重。
正文。空兩格寫在稱呼的下面,用最簡單的文字寫清請假的理由、署名和日期。正文下一行的最右邊寫上請假人的姓名,署名的下一行寫上日期。如果由他人代筆,落款要署上代筆人的姓名,並寫清與請假人的關係。
請假條
張老師:
我因感冒發燒不能到校上課,請假一天,請予以批准。
此致
敬禮!
學生 王明
2005年3月31日

概念和特點

人們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往往要寫一張條子交給對方(個人或單位)作為憑據。這種做憑據用的條子,就叫做條據。常用的條據有收條、借條、領條、留言條、請假條、欠條等。
便條式的字據,套用廣泛,寥寥數語,但千萬不能大意,特別是涉及人名、地點、時間、數字(包括電話號碼),一旦錯漏,於人於己都會增添麻煩。因此,寫好各類條據意義重大。

寫法和要求

在第一行中間寫“收條”、“領條”、 “欠條”、 “借條”、 “發條”、“售給”等,表現條據的性質,同時也說明時間。如果是代收或代領等,則在“收到”或“領到”等的前面加上一個“代”字。
第二行開頭寫對方(個人或單位)的名字或名稱。然後寫物件名稱、數量或金額。金額後面要寫上“整”字,以防添加或塗改。
正文寫完後,另起一行,空兩格寫“此據”二字,也可省略不寫。
在條據的右下方寫明所在單位的名稱和經手人姓名(蓋章)及寫條據時的年月日,年月日的數字用中文寫。

注意事項

對外使用的條據,寫對方單位名稱要用全稱。是物品要寫明名稱、規格、數量;是金錢要寫明金額,必須用大寫,以防塗改。數字前不留空白,數字後面要寫量詞,如“元”、“個”“雙”、 “斤”等。條據中的文字如果確實需要改動,要在塗改處加蓋印章,以示負責。
寫條據字跡要端正清楚,要用鋼筆或毛筆書寫。
寫條據還有十大忌諱:
一忌空白留得過火。條據的內容部分與簽章署名之間的空白留得太大,容易被持據人增添補寫其他內容,或將原內容裁去,在空白處重新添加內容。
二忌大寫、小寫分不清楚.寫條據時,如果只有小寫,沒有大寫;或者小數點位置不準確,數字前頭有空格;或大寫、小寫不相符,都容易被持據人添加數字或修改,甚至由此而引發民事糾紛。
三忌用褪色墨水書寫。用原子筆或其他易褪色的墨水書寫條據,倘遇保存不當、受潮或水浸時,字跡會變得模糊不清,並為某些別有用心的人用化學製劑塗抹留下可乘之機。
四忌不寫條據日期。不寫明日期的條據,一旦發生了糾紛,事實真相常常難以查清,對訴訟時效的確定也容易造成困難。
五忌條據內容表述不清。有的條據將“買”寫成“賣”,“收”寫成“付”,“借給”寫成“借”等等,都極易顛倒是非。
六忌名字不寫齊全。條據上有姓無名或有名無姓,都會給對方留下行騙的口實和賴賬的把柄。
七忌不認真核對。請別人或由對方寫的字據,應字字斟酌,認真審核,不能稀里糊塗地簽字蓋章。
八忌使用同音同義字。姓名不要用同音同義字、多義字代替,否則也容易發生責任不清的糾紛。以身份證上面的名字為準,就具有法定的效力。
九忌印鑑不規範。由他人代筆書寫或者代筆簽名,而本人只在上面按一個手印,發生糾紛時,也很難認定責任。
十忌還款時不索回條據。還款還物時,對方若稱一時找不到借條,應該讓其寫一張收據留存,這樣才不至於給日後留下隱患。
總之,條據一經簽訂,一般對簽約的各方就有了約束力,特別是經濟性質的條據。因此,條據寫得是否準確,權利與義務規定得是否嚴密、完備,關係到當事人的切身利益,影響到發生糾紛時,是非曲直的判斷和鑑別。所以,寫條據時,必須認真慎重,熟悉各類條據的格式及寫法,決不可掉以輕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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