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發展歷史
主要職責
梅州市總工會是各縣(市、區)總工會和各產業工會及市屬工會組織的領導機關,市總工會由市委和省總工會領導。其主要任務是:
(一)根據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工運方
針,圍繞全市工作大局及市委、省總工會的指示、決定,確定本市工會工作的指導方針和任務,貫徹執行市工會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依照法律和《中國工會章程》,組織和指導全市各級工會堅定不移地貫徹落實黨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根本指導方針,進一步突出和履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基本職責。
(三)對有關職工利益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反映職工民眾的願望和要求,提出意見和建議;參與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有關政策、規定的制訂;參與職工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職工生活福利和社會保障工作,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等。
(四)組織、指導職工開展社會主義勞動競賽、技術革新、
合理化建議、職工民眾性經濟技術創新活動。協助政府部門做好全國、省、市勞模、先進生產(工作)者及先進集體的推薦、評選工作,負責市以上勞模的管理工作。
(五)指導各級工會組織加強自身建設和改革,依照《中
國工會章程》行使權利和健全各項組織制度、民主制度。研究制訂工會幹部的管理、培訓規劃,按規定做好協管工會幹部工作,負責縣(市、區)以上工會幹部的培訓工作。負責指導基層工會組織建設工作。
(六)負責指導基層工會開展職工的政治思想、文化、技
術教育和健康有益的文娛、體育活動;負責指導各級工會女職工委員會開展工作。
(七)負責工會經費和工會資產的管理、審查、審計工作,
研究、制定工會組織興辦職工勞動福利事業的有關制度和規定,負責對工會興辦的職工勞動福利事業的指導、協調工作。
(八)負責與港澳台地區和國際工會的聯絡交流工作。
(九)管理直屬單位,指導產業工會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總工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加掛經費審查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負責調查研究,當好領導的參謀和助手;草擬計畫、總結、報告和綜合指導性檔案及其他重要檔案;負責機關文秘、信息、統計、信訪、保密、保衛、文書檔案、人事、勞資、紀撿、監察、廉政建設、計畫生育及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工作;協調機關部室及直屬單位的工作;負責編印工會通訊、簡報等內部刊物;負責工會組織統計工作;負責機關後勤服務、接待、老幹部管理等工作;經審辦承擔市總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日常工作,完成上級工會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保障工作部(加掛梅州市退休職工管理委員會辦公 室牌子)
負責參與有關職工勞動就業、收入分配、社會保險等政策法規的研究、擬定和實施監督;參與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社會救濟、物價、住房等政策的制定;負責全市職工解困基金的管理,指導和組織實施送溫暖工程,維護特困職工和困難職工群體的合法權益;負責參與有關勞動安全衛生政策、規定草案的研究和擬定;參與職工重大傷亡事故和嚴重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參與監督檢查安全生產、職工勞動保護法規和政策措施執行情況;參與市級建設項目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的審查驗收;指導各級工會參與對企業職工開展勞動安全、職業衛生的培訓教育工作和民眾性勞動安全衛生活動。參與退休職工有關政策的研究和擬定;負責市退休職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和市職工法律援助服務中心的工作。
(三)組織宣傳教育部
負責指導全市工會組織的建設、改革和工會幹部的培訓工作;協助各級黨委管理、考察、配備工會領導幹部;負責指導各級工會按時換屆選舉;研究制訂工會領導體制、機構設定方案和各項組織制度,指導基層工會開展建設“職工之家”活動;調查研究和分析職工的思想狀況、動態,指導職工開展政治思想、文化、科技、普法教育和工會系統開展文體活動;負責組織指導市、縣(市、區)工人文化宮、職校、職工讀書自學活動等工作。
(四)財務部
負責工會經費的收繳業務和資產管理;指導縣(市、區)
總工會及下屬基層工會收、管、用好工會經費;編制市總工會年度工會經費的咚支預決算;負責市總機關的財務日常工作。
(五)經濟工作部
參與對經濟情況、企業改革的調查分析和有關政策、法規制訂;指導、協調職工民眾生產和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和職工民眾性經濟技術創新活動及班組建設工話;負責承擔全國、省、市勞模、先進生產(工作)者及先進集體的推薦、評選、管理等具體工作;指導市勞模協會、市職工技術協會的工作;加強民主管理,建立健全職代會制度,指導企業做好廠務公開和民主評議企業領導幹部工作。
(六)女工部
面對全市女職工履行維護、建設、參與和教育四項職能,
做好女職工組織建設工作;參與對女職工勞動就業、勞動權益、婦女保健、婚姻家庭等問題的調查研究及有關法規、政策的擬訂,維護女職工的特殊權益;負責承擔市總工會女職工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直屬機構
面向教育系統教職工履行工會“維護、建設、參與、教育”
四項職能,按照工會章程的要求,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代表
教職工參政議政,參與教育行政部門對涉及教職工利益重大決策的討論,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負責處理教職工來信來訪,依法調處勞動關係糾紛;根據教育行業特點,組織開展教書育
人、師德建設、教學教改活動,推進素質教育;負責指導“南
粵教書育人"和“樹、創、獻"評先創優活動的組織表彰;建立健全教職工代表大會機制,完善民主管理,發揮基層工會和教代會在兩個文明建設中的積極作用;指導縣(市、區)教育工會和市直學校工會的工作,加強教育工會的自身建設;完成市總工會和省教育工會交辦的共他事項。
(二)梅州市非公有制企業工會
其職責是:負責指導非公有制企業基層工會組織建設工作,制定非公有制基層工會組織建設規劃和制度;推進新建企業工會組建工作;負責指導非公有制基層工會隊伍建設;負責指導和推進“雙愛雙評”活動;負責全市非公有制企業工會的業務指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