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和《梅州市梅江區機構改革方案》精神,制定本規定。
梅州市梅江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梅州市梅江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市、區關於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按照區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梅州市梅江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
- 隸屬:梅州市梅江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研究擬訂、規劃全區文化、旅遊、體育產業、市場總體開發戰略,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文化、旅遊、體育事業發展戰略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旅遊和體育融合發展,指導監督全區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安全生產相關工作,推進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體育體制機制改革。
(二)研究擬訂全區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高素質專業化文化藝術、廣播電視、文物管理、旅遊、體育人才隊伍,體育運動隊伍培養建設。負責圖書、群文、文博、藝術、廣播電視、文物、教練系列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審工作以及文化、旅遊、體育行業人員的繼續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三)管理全區性重大文化、旅遊、體育活動,負責梅江文化、旅遊、體育整體形象打造及宣傳推廣,促進文化、旅遊、體育產業對外合作、特色產品開發和市場推廣,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四)負責公共文化、旅遊、體育事業發展。推進全區文化、旅遊、體育公共服務建設,推進文化、旅遊和體育行業信息化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和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計畫,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旅遊、體育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指導、管理全區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的發展。指導統籌規劃競技體育發展和運動項目設定與布局,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
(五)統籌規劃全區文化、旅遊、體育產業,統籌管理和指導協調區級和基層文化、旅遊、體育場館設施建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旅遊、體育產業發展。
(六)指導文化、旅遊、體育市場發展,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文化、旅遊、體育市場經營活動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做好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實施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對全區文化、旅遊、體育市場經營項目進行行業監管,負責全區體育市場綜合執法,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七)推進文化、旅遊、體育行業信用體系和行業標準化建設,指導、協調各鎮、街道及相關部門對轄區內文化、旅遊、體育市場的管理工作。引導和樹立正確的文化、旅遊、體育經營理念,規範經營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八)指導和管理文化藝術、旅遊、體育、廣播電視的對外以及對港澳台地區的交流與合作。負責辦理全區對外文化、旅遊、體育交流項目的聯絡、審查、報批和監督實施。負責推進區域文化、旅遊、體育的宣傳推廣。會同有關部門有計畫地開展與各地的文化、旅遊、體育合作與交流。
(九)指導和管理全區文物和博物館工作,推動完善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配合推進客家文化(梅州)生態保護實驗區建設和客家圍龍屋申報世界文化遺產工作。協同有關部門開展歷史文化名城(鎮、村)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審核本區承辦的國際及全國、全省、全市體育比賽並提出建議,負責在本區舉辦的國際、國內重大體育競賽和區以上綜合性運動會的組織協調及統籌安排。組織、指導體育科研工作,指導反興奮劑工作。
(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體育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加強對涉及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安全事項的監管。推動文化、旅遊、體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完善“雙隨機、一公開” 監管機制,強化事中事後監管。提升服務水平,提高辦事效率。完善文化、旅遊、體育公共服務體制。推進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數位化、社會化,加快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十三)有關職責分工。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負責動漫和網路遊戲相關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和市場監管以及對影視動漫和網路視聽中的動漫節目進行管理。區新聞出版局(區著作權局)負責對出版環節的動漫進行管理,對遊戲出版物的網上出版發行進行前置審批。
內設機構
(一)人秘股
統籌制訂全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政策措施,協調重要政策調研工作。承擔文化廣電旅遊體育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工作。負責擬訂全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監督落實。負責制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行業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辦、財務、保密、綜治、後勤保障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黨建、宣傳、政務公開、行風建設、意識形態、建議提案、扶貧、擁軍、工青婦、計畫生育和機關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組織協調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綜合性調研、涉多部門的綜合性文稿的起草。擬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系統財務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編制文化廣電旅遊體育經費預決算,組織預算執行情況的績效評價工作。指導、監督和管理相關專項經費。負責機關和指導監督下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和組織審計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下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因公出訪報批和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組織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下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下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
(二)產業發展股
擬訂全區文化廣電旅遊產業、市場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促進文化廣電旅遊產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新型業態發展。擬訂文化、旅遊技創新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區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工作。推動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負責全區文化旅遊統計工作。培育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骨幹企業,扶持中小微企業發展,指導、促進品牌建設發展。推動文化、廣播電視、旅遊產業對外投資和貿易工作。促進全市文化旅遊指導、推進全域旅遊。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線路的規劃和鄉村旅遊、生態旅遊、休閒度假旅遊發展,推動文化和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協調指導旅遊景區開放開發工作。指導景觀標識、引導標識、服務標識與無障礙設施等旅遊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改造和管理。建立健全文化旅遊集散體系、諮詢服務體系。承擔紅色旅遊、旅遊扶貧相關工作。擬訂策劃旅遊交流合作並組織實施。管理旅遊宣傳推廣工作。制訂區旅遊市場行銷戰略並組織實施。承擔國內、國際旅遊市場開發工作,推進區域旅遊合作。負責策劃設計精品旅遊線路,建立媒體宣傳推介網路,完善旅遊諮詢推介體系。推動全區旅遊品牌活動建設。負責策劃、組織實施旅遊節慶活動。組織、指導和推動文化旅遊惠民便民工程。負責旅遊行業信息化工作。收集、分析、總結有關旅遊市場信息並做好信息反饋工作。承擔旅遊經濟運行監測。負責產業招商引資工作。
(三)公共服務股
擬訂全區文化廣電旅遊公共服務政策及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和推動文化廣電旅遊公共服務。擬訂全區文化廣電旅遊公共服務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轄區圖書館、文化館(站)事業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指導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建立健全公共服務信息網路體系。負責全區文化、廣播電視統計工作。建立文化旅遊體育志願者服務長效機制。擬訂全區專業音樂、舞蹈、戲曲、戲劇、美術等文藝事業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全區民眾文化藝術品牌活動建設。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指導協調全區藝術展演、展覽以及重大文藝活動。指導藝術創作、表演、生產、培訓、評獎和研究工作。指導全區專業藝術場館及旅遊場所演藝工作。推動藝術資源的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
(四)民眾體育股
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計畫。指導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推進體育公共服務。指導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和健身活動。組織、協調青少年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指導本區體育彩票銷售的管理,對體育彩票公益金進行管理,對體育彩票公益金進行監督檢查。統籌體育社會組織管理。負責全區體育統計工作,指導、協調、培育體育產業發展。
(五)競賽訓練股
研究擬訂我區體育競賽訓練工作的發展規劃和實施辦法。組織實施體育競賽訓練工作。指導全區體育訓練、競賽、隊伍建設工作。統籌規劃比賽項目設定和布局,組織、協調本區競賽隊備戰和參加市級以上比賽。審核本區承辦的國際及全國、全省、全市體育比賽並提出建議。負責本區青少年競賽和本區業餘訓練的指導和協調。指導區業餘體校的建設管理工作,統籌培養競技後備人才。組織、指導體育科研工作,指導反興奮劑工作。制定教練員、裁判員、體育幹部的繼續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
(六)文化遺產股
擬訂全區文化遺產保護和管理髮展規劃以及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遺產資源管理利用,協調解決文物、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區博物館事業建設工作,承擔博物館管理制度規範和業務指導工作。承擔文物領域的把關審核審批工作,協同有關部門開展歷史文化名城(鎮、村)保護和監督工作,指導監督全區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安全生產、消防、應急工作。組織文物、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研究、發掘、徵集、宣傳、維修、保護、傳承、開發、利用、調查等工作。統籌文物資源、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合理開發利用,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展演場所、傳習所、工作站等的建設工作。
(七)審批監督執法股
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承擔機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行政審批的統籌和行政服務視窗管理、網上辦事管理。負責依法行政工作統籌及政策、法律、法規相關事務。承擔文化、廣電、旅遊、體育項目的審批、審核、備案工作。對體育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罰。負責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市場經營服務質量監督管理,指導服務質量提升。承擔文化廣電旅遊體育行業市場監督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負責遊客和民眾來信來訪的綜合協調工作,受理旅遊服務質量投訴及民聲熱線諮詢,協調處理旅遊服務質量糾紛,發布旅遊服務質量公告。負責旅行社質量保證金收繳、管理工作,處理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案件。承擔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市場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管理。負責企業文化廣電旅遊體育行業安全宣傳教育、消防、應急救授等工作。對文化廣電旅遊體育行業協會進行協調、指導、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