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縣醫療保障局

梁河縣醫療保障局

梁河縣醫療保障局是梁河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梁河縣醫療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州委、縣委關於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梁河縣醫療保障局
  • 辦公地址:遮島鎮振興路110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縣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政策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保障醫療基金安全、平穩運行,落實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落實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督促兩定機構完善動態調整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
(四)落實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
(五)落實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收費標準,組織制定和調整藥品、醫療服務價格和收費標準,監督檢查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情況。
(六)制定藥品和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並監督實施。
(七) 負責全縣兩定機構的選定、管理、協定簽訂、服務質量考核等相關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工作,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
(八)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信息化建設。組織實施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落實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
(九)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職能轉變。梁河縣醫療保障局應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確保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一)有關職責分工
1. 與梁河縣衛生健康局有關職責分工。梁河縣衛生健康局、梁河縣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和信息共享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2. 與梁河縣民政局有關職責分工。梁河縣民政局、梁河縣醫療保障局建立溝通協商機制。梁河縣民政局負責重點醫療救助對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和特困供養人員的分類認定,定期將認定信息提供梁河縣醫療保障局,梁河縣醫療保障局及時組織開展醫療救助工作。
3.與梁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梁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與梁河縣醫療保障局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和藥品信息共享機制,共同打擊涉及藥品安全方面的問題,確保民眾用藥安全和醫保基金安全。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全局日常運轉工作。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州制定的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藥品等各項法律法規政策;承擔年度工作計畫、總結及有關檔案起草、會議的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信息、文書檔案、信訪、保密、綜治、接待工作;負責局機關的財務、基建、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監督管理醫療保障基金,組織協調醫療保障監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和協調工作;承擔醫療保障信息的統計分析工作;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違紀舉報機制,受理投訴舉報;承擔扶貧掛鈎聯繫點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待遇保障和醫藥服務管理股。擬訂全縣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的政策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落實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落實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配合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負責全縣兩定機構的選定、管理、協定簽訂、服務質量考核等相關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工作,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承擔醫療保障扶貧工作;落實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標準等政策;擬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醫療保障基金的劃撥;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員編制

梁河縣醫療保障局核定行政編制4名。科級領導職數2名,分別為局長1名(正科級),副局長1名(副科級)。

現任領導

局長:劉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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