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滿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桓仁滿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桓仁滿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桓仁滿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現任桓仁滿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書記、局長:韓向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桓仁滿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外文名:Housing and Urban Rural Development Bureau of Huanren Manchu Autonomous County
  • 辦公地址:桓仁滿族自治縣黎明街民族路54號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韓向光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現任領導,工作指南,辦公地址,辦公時間,

主要職責

桓仁滿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市、縣委關於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一)承擔保障全縣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擬訂保障性住房規劃及政策,參與保障性住房資金安排有關工作,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二)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擬訂住房政策,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擬訂全縣住房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
(三)承擔建立科學規範的工程建設標準體系的責任,組織擬訂縣工程建設技術標準和定額,組織擬訂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的經濟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投資估算指標、建設工期定額、建築專業定額、建設用地指標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和公共服務設施(不含通信設施)建設標準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工作,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四)承擔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並監督執行,提出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擬訂房地產開發、房屋交易、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房屋徵收拆遷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配合指導監督房屋產權管理等工作,配合指導房屋登記和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
(五)負責縣城規劃區內房屋室內裝飾裝修行業、商品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負責全縣國有直管房產的管理、租賃和維修服務工作的指導和監督。負責縣城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房屋安全鑑定,組織縣城規劃區內危險房屋普查,指導和監督危險房屋日常監控、排險加固和修繕治理,提出撤離避險和徵收改造建議。負責對全縣物業行業管理工作的指導和監督,負責組織指導實施住宅區管理和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負責全縣供暖、燃氣行業管理工作,參與制定供暖、燃氣政策並監督執行,編制和組織實施縣城規劃區供熱及全縣燃氣專項規劃,對供暖、燃氣企業進行資質審查。
(六)指導全縣建築活動並規範建築市場,指導、監督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工程監理工作,負責縣城規劃區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監督檢查,擬訂勘察設計、工程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和檢測、建設監理、工程造價及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管理的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制定全縣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投標監督管理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組織縣房屋和市政工程相關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
(七)擬訂縣城規劃區內建設的政策、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縣城規劃區內建設規劃編制並監督實施,指導縣城規劃區內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指導縣城規劃區的綠化工作,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八)擬訂小城鎮和村莊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村鎮規劃編制、農村住房建設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村鎮規劃監督檢查及省級重點鎮建設。配合有關部門推進特色小鎮和小城鎮建設工作。
(九)指導和監督檢查全縣各類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縣城規劃區內市政設施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
(十)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貫徹落實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建築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十一)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擬訂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政策,組織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成果推廣,指導重大技術引進和創新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
(十二)負責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執業資格和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的管理工作,管理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的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和外事工作,指導企業開拓國外建築市場,發展國際工程承包和建築勞務合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招商引資工作,參與重大招商引資活動,負責招商引資項目的跟蹤落實和相關指導、協調、服務工作,承辦縣政府賦予的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有關保障任務。
(十三)負責組織起草有關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單行條例草案和縣政府規劃性檔案;負責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宣傳普及工作;負責制定全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方案,組織進行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專項課題的調研,提出完善城市管理綜合行政法體制的意見和措施;負責重大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活動的組織、協調、指揮、調度和日常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檢查和考核;指導全縣的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的建設、管理、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全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查處住房城鄉建設領域重大案件。
(十四)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縣關於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起草地方性人民防空和民事防護工作單行條例草案和縣政府規劃性檔案;制定並組織落實防空襲預案,建立輔助決策系統,指導、監督有關部門和單位落實重要經濟目標防護措施;收集、研究、匯總人民防空信息,為政府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工作提供信息保障。
(十五)制定並組織實施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編制與城市相結合的人民防空建設規劃、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城市地下防護空間的規劃、建設與管理,開發利用人民防空資源;指導監督人防工程規劃、建設過程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指導監督、檢查人防工程平戰轉換、開發利用及經營管理中的安全生產工作和消防安全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人民防空警報、通信建設規劃、計畫和網路建設與管理,組織協調通信保障工作。
(十六)負責人民防空行政執法工作,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工作,檢查、監督民眾防空組織的組建、訓練和演習工作;負責人防指揮所的管理、維護、使用,負責人防工程平戰結合管理工作,組織人防戰備值班;負責人民防空科學技術研究與成果套用工作;負責管理人民防空經費、物質和國有資產。
(十七)承擔建築工程消防設施設計審查和消防設施竣工驗收的行業管理工作。
(十八)負責本系統及本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九)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加強對全縣城市管理工作的業務指導、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進一步強化保障性住房建設、房地產市場調控和促進建築業負責相關職責,推進建築產業現代化工作。

職責分工

關於污水處理方面的職責分工。桓仁滿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指導污水處理配套管網建設,組織指導縣城污水處理設施的規劃、建設、運營監管。

現任領導

桓仁滿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書記、局長:韓向光
桓仁滿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張素萍
桓仁滿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兼縣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康斌
桓仁滿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兼縣綜合執法局局長:徐彥博
桓仁滿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劉勇、隋世民、潘東喜
桓仁滿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徐國喜

工作指南

辦公地址

辦公地址:桓仁滿族自治縣黎明街民族路54號。

辦公時間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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