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桐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是為確保圓滿完成我縣“十二五”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編制任務,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現提出我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桐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 編號:桐府辦發〔2010〕24號
  • 時間:二〇一〇年四月七日
  • 類別:通知
內容,時間,

內容

桐府辦發〔2010〕24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事業單位:
《桐梓縣“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桐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時間

二〇一〇年四月七日
桐梓縣“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方案
“十二五”時期是我縣積極應對國內外發展環境重大變化的時期,是深入實踐科學發展觀、全面落實黨的十七大提出的戰略目標的時期,也是加快我縣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承前啟後的關鍵五年,謀劃好這個階段的發展戰略、發展思路、發展目標及發展重點,並制定相應的政策措施,對促進經濟平穩較快增長、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戰略意義。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為核心,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堅持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更新規劃理念,突出規劃重點,改進規劃方法,認真開展基礎調查和重大問題研究,深入分析國內外發展形勢帶來的機遇和挑戰,充分凝聚社會各界和人民民眾的智慧,解放思想,開拓創新,進一步抓住機遇、乘勢而上,以實現我縣科學發展、加快發展、率先發展、和諧發展,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和社會事業全面進步為目標,研究制定“十二五”時期我縣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
二、編制原則
(一)立足實際與面向未來相結合。 “十二五”規劃要以桐梓縣經濟社會的發展現狀和城鄉建設的實際需要為基礎,結合在全市率先實現跨越式發展、率先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以及建設工業經濟大縣等發展目標,制定既符合實際又高瞻遠矚,具有科學性和前瞻性的發展規劃。
(二)實踐總結與調查研究相結合。“十二五”規劃編制既要做到深入總結“十一五”規劃實施經驗,充分吸收成熟理念,承前啟後,又要以調查研究為基石,進一步深入鎮村、深入企業,採取多種方式及時了解企業、基層情況,並多方面、多渠道聽取社會各界對規劃編制的意見和建議,全面了解社會各方面的發展需求,紮實有效地開展規劃編制工作。
(三)統籌兼顧與重點發展相結合。規劃編制要總攬全局、科學籌劃、協調發展、兼顧各方,既要全面統籌經濟社會發展、城鄉發展、區域發展、人與自然和諧發展、對內發展和對外開放,又要按照實際情況確定重點發展的方向和領域,做到全面發展、重點突破。
(四)巨觀規劃與微觀可操作性相結合。 “十二五”規劃既要有巨觀的、總體的發展規劃,在規劃內容、政策措施方面又要更具體合理,增強規劃可操作性,同時進一步明確規劃實施責任主體,樹立規劃的權威性,保障規劃的順利實施。
(五)政府主導與社會參與相結合。“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要在政府主導、專家引領、部門協作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規劃編制的透明度和社會參與度,使規劃充分集中全縣人民民眾的智慧,更貼近民眾、貼近基層、貼近實際,體現規劃編制的科學性、民主性與合理性。
三、工作機構
(一)領導小組
成立桐梓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一領導、協調和組織推進我縣“十二五”經濟社會總體規劃綱要、專項規劃以及重大問題研究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  長:王 忠 縣人民政府縣長
常務副組長:冉賢俊 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
副 組 長:鐘正萌 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成  員:縣政府辦、發改局、經貿局、農牧局、教育科技局、民宗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財政局、人力資源局、國土資源局、建設局、城管局、交通局、水利局、文廣旅遊局、衛生局、人口計生局、審計局、環保局、統計局、林業局、安監局、桐梓供電分局、移動公司、電信公司、郵政局、法制辦、縣委黨校、團縣委、婦聯、科協、殘聯等單位一名主要領導。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於縣發改局,負責規劃編制的日常協調工作,周勤同志任辦公室主任。
(二)編寫小組
由縣發改局負責組建“十二五”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編制小組,成員從縣發改局以及縣經貿局、建設局、農牧局、水利局、林業局、安監局等重點單位抽調一名同志具體負責,並聘請專家和諮詢機構參加。
各鄉鎮各有關部門按縣規劃綱要和專項規劃編制的要求,要分別成立本單位的專項規劃編寫小組。
(三)專家諮詢小組
由縣發改局組建專家諮詢小組,邀請省內有關專家對桐梓縣開展“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進行指導、審稿、修改和提出意見等諮詢、論證工作。
四、主要任務
(一)工作任務
研究提出我縣“十二五”期間的戰略目標、發展思路、發展重點和對策措施。全縣“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著重在以下幾個層面展開:
第一,開展規劃工作調研及學習培訓。重點學習研究國家發改委和省發改委有關“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的有關指示精神,探討規劃編制工作的創新,研究我縣“十二五”規劃的主要內容、規劃主線、發展目標、建設重點等。主要通過學習檔案、外地考察、組織培訓、專題研討等形式開展。
第二,開展規劃重大發展問題研究。安排對關係我縣發展全局的重大問題和重大項目進行專題研究論證,凝聚社會智慧,理清發展思路,加強科學規劃,為規劃編制工作提供充分的支撐和指導,是做好“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的關鍵環節。總體規劃前期研究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統籌安排,主要是通過向社會公開選聘和直接委託研究機構進行研究,各鄉鎮規劃綱要和各專項規劃前期研究工作由各責任單位自行安排。
重點調研課題及責任單位為:《桐梓縣“十二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巨觀環境趨勢研究》(縣發改局)、《桐梓縣經濟社會發展的現狀及總體思路研究》(縣發改局)、《桐梓縣“十二五”固定資產投資研究》(縣發改局)、《桐梓縣加快城鎮化進程、推動城鄉一體化發展的戰略研究》(縣建設局)、《桐梓縣交通建設發展研究》(縣交通局)、《桐梓縣非公經濟發展研究》(縣經貿局)、《桐梓縣農業產業化發展研究》(縣農牧局)。
第三,編制桐梓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在調查研究、資料(意見)徵集、課題研究等基礎上,邀請專家代縣人民政府草擬《桐梓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草案),經縣人民政府審定後提交縣人民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編制重點領域和重點行業發展專項規劃。各部門要對“十一五”進行認真總結,紮實有效地開展規劃編制工作,並以之為依據,按照科學發展、合理規劃的要求,編制全縣重點領域(行業)建設發展的專項規劃,並於2010年6月底前交縣發改局,主要包括二十二個專項規劃:縣城近期建設規劃(2010—2015年)(縣建設局)、縣城管理髮展規劃(縣城管局)、環境保護規劃(縣環保局)、工業發展規劃(縣經貿局)、能源發展規劃(縣經貿局)、農業發展規劃(縣農牧局)、林業發展規劃(縣林業局)、旅遊發展規劃(縣文廣旅遊局)、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縣農牧局)、交通發展規劃(縣交通局)、水利建設規劃(縣水利局)、人才發展規劃(縣人力資源局)、教育事業和科技發展規劃(縣教育科技局)、社會保障發展規劃(縣人力資源局)、文化體育事業發展規劃(縣文廣旅遊局)、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規劃(縣人口計生局)、衛生事業發展規劃(縣衛生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縣民政局)、信息化發展規劃(縣移動公司、電信公司、郵政局分別完成)、電力基礎設施發展規劃(桐梓供電分局)。主要由對應領域和行業的行政主管部門組織人員和聘請專家(或諮詢機構)開展編制工作。
第五,編制各鄉鎮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綱要。以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基本思路為基礎,結合自身實際,各鄉鎮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各自鄉鎮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綱要,並於2010年9月底前交縣發改局。
(二)進度安排
第一階段:前期準備和研究階段(2010年4月上旬),向縣人民政府提出編制“十二五”規劃工作方案,對規劃工作進行動員部署,開展重大課題前期研究工作,各涉及調研課題單位於4月上旬完成調研報告。並同時組織開展規劃思路的研究,起草形成總體規劃《基本思路》,與市總體規劃基本思路進行銜接。
第二階段:基本思路研究階段(2010年4月至6月底前)。繼續深化總體規劃基本思路以及各個專項規劃的基本思路,徵求各部門對規劃基本思路的意見和建議,並組織專家對基本思路進行論證。
第三階段:綱要基本框架、專項規劃草案研究起草階段(2010年6月至12月底前)。根據縣人民政府編制“十二五”規劃綱要的基本思路,形成“十二五”規劃綱要基本框架草案,完成各專項規劃的研究起草工作,在廣泛徵求社會各界意見的基礎上,就發展戰略、巨觀管理目標、重點領域的發展方向和對策措施等,與縣直有關部門銜接。
第四階段:規劃綱要草案起草完善、審議階段(2011年初)。完成規劃綱要草案起草工作,組織專家開展諮詢論證,經縣人民政府審定後,提交人大審議批准。
五、經費保障
(一)縣級“十二五”規劃綱要經費納入當年財政預算,經縣人民政府同意後由縣財政核撥,專項規劃經費由各部門負責。
(二)各鄉鎮規劃所需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保障規劃經費落實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有關部門和各鄉鎮要高度重視,主要領導牽頭,明確專人(部門)負責,制定詳細的工作方案,並為規劃編制工作提供充分的人員、經費、設備等保障。
(二)加強銜接,協同推進。各部門要加強銜接和協調,形成下級規劃服從和落實上級規劃,同級規劃各有分工、各有側重、銜接協調的關係,使經濟社會發展各個領域的規劃、縣城規劃、土地利用規劃融為一體。同時加強配合,認真協助責任單位開展相關規劃編制工作。
(三)科學規劃,創新方法。要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解放思想,開拓創新,科學測算經濟指標,科學確定發展目標,革除原則性過強、針對性較差的規劃內容,突出空間性、可操作性和地方特色,避免上下雷同、交叉重疊的內容,增強規劃的針對性、可行性和有用性。
(四)統籌安排,按時完成。各負責單位要統籌安排規劃編制工作,及時與縣發改局溝通並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匯報進展情況,嚴格按照時間要求完成相關規劃並及時報送縣發改局,保證“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的順利完成。
(五)嚴格考核、落實獎懲。“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納入2010年年度綜合目標考核。協調配合不好、影響編制工作的單位和鄉鎮要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