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廬縣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

桐廬縣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是在桐廬縣召開的會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桐廬縣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
  • 舉辦時間:10月11日
會議簡介,會議嘉賓,會議討論,會議認為,會議表決,

會議簡介

10月11日,縣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三十一次會議,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游宏、鄭為民、方誌遠、嚴興華、徐海初及委員出席會議。

會議嘉賓

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程春明,縣人民法院院長劉波,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鄭建軍,各鄉鎮(街道)人大負責人及相關部門負責人列席會議。縣政協副主席俞建華應邀參加會議。

會議討論

會議討論並通過了關於對縣水利水電局工作的評議意見;聽取和審議縣政府關於桐廬縣05、16省道有限公司不良貸款轉化工作方案的議案。

會議認為

會議認為,近年來,縣水利水電局以“建安全水利,強發展之本,保民眾安康”為工作主線,夯實依法行政基礎,依法履行職責;實施“兩江”和小流域治理、山塘水庫除險加固和城防工程,取得了階段性成效;農民安全飲用水工程加快推進,基本實現農村安全飲用水覆蓋;開展水電建設與管理,水電安全運行水平有新的提高。
針對目前存在的執法監管不夠到位、規劃體系不夠健全等問題,會議要求,縣水利水電局要深化法律法規的宣傳和落實,嚴格規範行政權力運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要結合“十二五”發展規劃,開展水利水電中長期規劃編制,加快編制小流域治理專項規劃;要嚴格執行“兩江”有關規劃,加大小流域治理投入,強化“兩江”、小流域執法監管和小水電管理政策指導;要重視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山塘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同時強化工程質量監管;要加強農民安全飲用水管理人員教育,認真探索有償用水、節約用水、以水養水機制,不斷健全農民安全飲用水長效監管體系;要嚴格執行國家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會議建議縣政府,要加大水利資金投入;重視城鎮建設水安全;加強水利專業技術隊伍建設。

會議表決

經會議表決,決定批准縣政府提出的關於桐廬縣05、16省道有限公司不良貸款轉化工作方案。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