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解金融租賃公司全流程法律風險管理

案解金融租賃公司全流程法律風險管理

《案解金融租賃公司全流程法律風險管理》是2021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案解金融租賃公司全流程法律風險管理
  • 作者:鄭歡
  • 類別:司法實務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21年6月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膠訂
  • ISBN:9787519753894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如何把金融租賃行業經驗進行總結和推廣以完善相應公司治理和內部管理?《案解金融租賃公司全流程法律風險管理》無疑為前述問題的解答做了很好地註解。本書作者作為金融租賃多年從業人員,從租賃產品劃分、租前盡調、租中契約審核及放款、租後管理等角度,選取相應的司法案例予以評析。
  本書一大特點即是貼近管理實務,以管理者和從業者的操作視角,從金融租賃產品設計中易出現的瑕疵、租前盡職調查的重點關注事項、租中操作易發風險、租後管理重點關注事項、項目出現逾期之後如何綜合採用各類司法措施,甚至如何防範易發生的職務犯罪等,均選取了相應的案例並進行評析,從業人員在實操中遇到的各類問題均能在本書中對應找到參考坐標;本書另一大特點即是其編排方面的創新,其既區別於傳統法律案例優先排列各方當事人以及各自訴請的方式,也區別於從契約成立生效、契約履行方面的法律角度,而是遵循商業MBA諮詢案例中“事實優先”的表述,從案件事實為切入口,就各方爭議進行表述,然後是法院裁判結果和相應評析;所精選的業內案例,不僅在事實方面讓人有所思考借鑑,而且相應司法程式的完整介紹亦有很大參考意義。

圖書目錄

一、融資性租賃
(一)售後回租產品
案例1:類投行化產品的融資租賃模式選擇
案例2:聯合承租產品的融資租賃模式選擇——融資租賃被判定為借貸
案例3:廠商租賃產品的融資租賃模式選擇——融資租賃被判定為無效
案例4:對接網際網路平台的融資租賃模式選擇——融資租賃被判定為借貸
案例5:自營零售產品的融資租賃模式選擇——關於租金和借貸利率
(二)直接租賃產品
案例6:設備直租產品的融資租賃模式選擇——融資租賃被判定為借貸
案例7:飛機直租產品的融資租賃模式選擇——融資租賃被判定為借貸
案例8:港口設施直租產品的融資模式選擇——融資租賃被判定為借貸
案例9:直租產品融資租賃模式選擇——建造期船舶被船廠轉售
案例10:直租產品融資租賃模式選擇——租賃物被抵押給第三人
案例11:直租產品融資租賃模式選擇——未技術確認即簽收開工證明
二、經營性租賃產品
案例12:出售後再以經營性租賃租回產品
三、資產交易類產品
案例13:轉租賃產品的融資租賃模式選擇——法院確認轉租賃層售後
回租協定的法律效力
案例14:租賃資產轉讓產品的交易模式選擇——法院確認租賃資產轉讓協
議的法律效力
四、中間業務收入產品
案例15:增信產品的融資租賃模式選擇
一、需就交易對手主體身份開展盡職調查
案例16:頂名辦理車貸——楊某凱契約詐欺犯罪
案例17:冒稱國企身份——因承租人主體調查不清險被騙貸
二、需就租賃物開展盡職調查
案例18:租賃展業時租賃物已停止經營——需赴現場核實租賃物
案例19:需關注以已抵押設備作為租賃物存在的法律瑕疵
案例20:以構築物等共有財產為租賃物存在法律瑕疵
案例21:以在建工程作租賃物不適格導致被認定為借貸
三、需核實交易背景
案例22:陶某琴協助騙取貸款犯罪案
案例23:某遠程醫療集團涉嫌契約詐欺犯罪案
案例24:某人民醫院控告租賃公司涉嫌契約詐欺
案例25:跨境交易中更需關注交易背景盡職調查
一、契約審核
案例26:因約定抵押擔保措施順序在後的法律後果
案例27:未經法律審核而簽署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交易契約
二、租賃物交接及所有權轉移
案例28:融資租賃車輛在徵信中心登記未能對抗善意第三人
案例29:僅有租賃物清單及檔案交接存在的法律瑕疵
三、保證擔保:主體、典型和非典型類擔保
案例30:分公司偽造總公司決議對外提供擔保
案例31:上市公司違規提供擔保的賠償責任
案例32:重整中分配的股票回購義務被法院判決履行
案例33:回購承諾被法院判定為擔保
四、採礦權抵押登記的法律效力
案例34:以保管採礦權證代替辦理採礦權抵押登記的法律風險
五、應收賬款質押效力的確認
案例35:應收賬款被授權收款人並非為權利人
案例36:電費補貼款並不屬於已質押的上網電價
六、取印及面簽
案例37:承租人印章不實
案例38:對外加蓋公章與備案公章的不一致
一、租賃物的租後管理
案例39:就租賃物作出明確標識對抗後續再抵押行為
二、對擔保人租後檢查和監測易踏空
案例40:承租人私自將已質押股權解押並重新質押給第三人
三、重組項目的操作風險
案例41:借新還舊項下租賃物問題
案例42:未能及時進行股權質押變更登記導致權力的喪失
四、租賃物取回需進行通盤考慮
案例43:船舶取回案例
案例44:公務機取回及處置案例
案例45:冒名收車中的搶劫犯罪行為
案例46:強制收車中的尋釁滋事犯罪行為
案例47:設備取回獲法院支持案例
案例48:設備取回主張未獲得法院支持
五、檔案管理存有漏洞
案例49:因項目重組而忽略檔案移交管理
一、主張取回租賃物或主張債權的擇一行使
案例50:出租人向法院主張租賃物返還
二、以股抵債的選擇
案例51:股權網路司法拍賣一拍流拍後適用以物抵債程式
三、強制執行公證
案例52:出租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並成功劃扣相應資金
一、破產主要步驟及程式
案例53:某C航運企業破產重整項目
二、破產程式中共益債權的申請
案例54:某Y煤化工破產重整項目
三、出租人義務履行完畢的確認
案例55:江蘇某亨破產管理項目
四、破產法院的強制批准權
案例56:破產法院可依職權就破產重整方案行使強制批准權
五、美國法破產相關規定
案例57:Z公司Chapter11項目
一、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案例58:某金融租賃公司高管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犯罪
二、職務侵占罪
案例59:某租賃公司員工職務侵占犯罪
三、違法發放貸款罪
案例60:某小額貸款公司員工違法發放貸款犯罪
後 記
附 錄 本書判決書漢語拼音索引

作者簡介

 鄭歡,北京大學法學院法學學士、美國波士頓大學銀行和金融法碩士,現為民生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規部總經理。曾在知名律所執業多年,受邀擔任過融資租賃三十人論壇特邀研究員及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仲裁員,獲得中國銀行業協會法律風險管理先進個人稱號,並成功入選天津市“131”創新人才培養工程第二層次人員。
  編寫並出版的《金融租賃管理操作實務》一書獲中國銀行業發展研究優秀成果(2016年)三等獎;另就金融租賃、飛機取回、風險投資、投貸聯動、外匯衍生品等專題發表多篇專業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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