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縣質量技術監督局

組織協調轄區內行業和專業的質量技術監督工作;負責質量技術監督的宣傳、培訓和信息化管理工作。

承辦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和當地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桃江縣質量技術監督局
  • 工作內容:織協和技術監督工作
  • 範圍:轄區
  • 實施依據:法律
主要職責,服務承諾,

主要職責

(一)負責轄區內質量技術監督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提高轄區內質量水平的發展戰略及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承擔轄區內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責任,負責產品質量巨觀管理工作,貫徹實施國家質量振興綱要和湖南省質量振興規劃,推進質量興市戰略和名牌發展戰略,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協助省局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
(三)組織實施轄區內標準化戰略,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參與組織地方標準的制定(修訂)工作,組織協調部門和行業的標準化工作,監督檢查標準的實施,依法管理、組織實施企業產品標準備案,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指導轄區內農業、工業、服務業及其他領域標準化工作,負責轄區內企業標準化良好行為創建推進工作,受省局委託管理轄區內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
(四)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管理轄區內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負責規範和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負責產品能源效率標識監管,依法推行用能單位能源計量管理工作。
(五)承擔轄區內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的責任,監督檢查高能耗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負責轄區內特種設備一般事故調查處理。
(六)負責轄區內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承擔產品質量安全強制檢驗、風險監控煮婚協、國家監督抽查、定期監督檢查等相關工作;負責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及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對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監督,負責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依法查處產品質量違法行為,按分工管理轄區內產品質量投訴和舉報、打擊假冒偽劣違法行為,根據省、市局和當地人民政府要求,組織協調有關專項打假活動。
(七)承擔轄區內食品、食品添櫻翻虹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和化妝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責任;負責轄區內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申請食品生產許可的受理及初審工作和部分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備案工作。
(八)統一管理轄區內認證認可工作,依法對檢測機構、 實驗室和檢查機構進行監督管理。
(九)制定並組織實施轄區內質量技術監督的科技發展和 技術機構建設規劃、計畫,組織開展科研、技術引進工作。

服務承諾

一、堅持辦事公開,提高工作效率。來局辦理標準化審查、備案、代碼頒證、企業強檢計量器具年審資料齊全的,24小時(節假日順延,下同)辦結;鍋容管特安裝、使用、維修資格審查資料齊全的,3天辦結;人為設卡、故意拖延,造成未及時辦結的,通報批評,並處責任人每天次50元罰款。
二、依法履行整頓規範市場秩序職責。淚拘烏凶認真開展食品、農資、棉花、建材、鍋容管特等專項打假戰役,努力剷除假冒偽劣,為發展經濟保駕護航。對舉報的制假售假窩點、未及時查處的,為制假售假者說情和包庇、縱容違法行為的,一經發現,立刪紋即調離執法崗位,並視情節給予通報批評和有關紀律處分。
三、嚴格執法,規範執法行為。凡執法時購物的、購物時執法的、接受行政相對人禮品、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的、參加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營業性娛樂活動的,責令足額補交消費款或退賠違紀取得的財物,並視情節給予通報批評,調離執法崗位或給予紀律處分。在執法過程端定抹夜中,未出示執法證件和少於2人的,行政相對人有權拒絕接受檢查。
四、堅持依法辦事,做到不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市場監督抽查一律不收費,定期檢驗、檢定收費按上級批文執行,委託檢驗、檢定堅持企業自願原則,並按標準廈嬸跨收費。超標準、超範圍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的,退還違規收費、罰款、攤派金額,處以違規金額20%的罰款,並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或給船趨汽予紀律處分。
五、嚴格檢驗檢定規程。嚴禁重複抽樣,檢驗檢定報告(數據)必須公正、準確。重複抽樣、超標準數量抽樣的,責令退回多抽樣品,通報批評。出具虛假報告(數據)的,對直接責任人,視情節給予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並給予紀律處分;同時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和有關人員責任。
三、嚴格執法,規範執法行為。凡執法時購物的、購物時執法的、接受行政相對人禮品、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的、參加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營業性娛樂活動的,責令足額補交消費款或退賠違紀取得的財物,並視情節給予通報批評,調離執法崗位或給予紀律處分。在執法過程中,未出示執法證件和少於2人的,行政相對人有權拒絕接受檢查。
四、堅持依法辦事,做到不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市場監督抽查一律不收費,定期檢驗、檢定收費按上級批文執行,委託檢驗、檢定堅持企業自願原則,並按標準收費。超標準、超範圍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的,退還違規收費、罰款、攤派金額,處以違規金額20%的罰款,並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或給予紀律處分。
五、嚴格檢驗檢定規程。嚴禁重複抽樣,檢驗檢定報告(數據)必須公正、準確。重複抽樣、超標準數量抽樣的,責令退回多抽樣品,通報批評。出具虛假報告(數據)的,對直接責任人,視情節給予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並給予紀律處分;同時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和有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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