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蓬(1905~1986.9.8)江西九江人。1924年加入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1928年轉入中國共產黨。曾任中共九江臨時市委組織委員,中共舒城中心縣委書記,新四軍第四支隊游擊縱隊、江北游擊縱隊政治部主任,中共淮南區委組織部長,中共淮南路東地委書記,華中幹校校長,華東鐵路總局黨委書記兼政委。1948年9月濟南解放後,任中共濟南特別市市委常委。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歷任華東鐵路總局(濟南鐵路局)黨委書記,鐵道部政治部副主任、鐵道部部長助理,中共安徽省委常委兼交通部部長,安徽省副省長兼秘書長,安徽省第四屆政協副主席,中共安徽省紀委副書記等職。1986年9月8日在合肥逝世。
桂蓬(1905.6——1968.9)號家淦,字濟瀛,曾化名黃育賢。江西省九江縣港口鎮夏家山人。自幼天資聰穎,勤奮好學。
1922年就讀九江輔仁學校,受到了“俄國”十月革命和“五四”運動的啟迪和鼓舞。1924年經汪仲屏,丁巨軒介紹加入了社會主義青年團。1925年進入南昌黎明中學讀書。該校乃共青團組織為培養革命幹部的學校,不久該校被江西省督軍蔡成勛下令封閉。桂失學後,在南昌積極從事學生運動。後黨組織又調其回九江搞農民運動。1926年10月,擔任九江縣第五區農民協會常委,與葉瑞堂等同志深入發動民眾,組織農民赤衛隊、向舊勢力展開鬥爭.
1928年擔任茶嶺黨支部書記,與汪仲屏,桂敏等同志,出生入死,終於在赤湖周圍建立了黨、團組織、發展了革命武裝、消滅了墾荒局、鎮壓了惡霸筒相柏、徐老九,奪取了安城橋戰鬥的勝利。同年9月調離赤湖,轉入九江城區從事秘密活動。並擔任九江臨時市委委員。
1931年4月,九江臨時市委書記汪仲屏指派桂蓬去上海向黨中央匯報工作。誰知前腳踏上地界,後腳即遭被捕。先關在上海龍華看守所和漕河涇監獄。以後又轉杭州、蘇州陸軍監獄監禁。在審訊中,其經受了各種酷刑考驗。他大義凜然、英勇不屈。並在獄中寫了一篇戰鬥繳情的檄文,憤怒鞭達國民黨反動統治,揭露監內非人待遇,傾訴政治犯要求出獄,參加抗日行列為民族獻身的決心。這篇檄文在政治犯中廣為傳閱,其政治影響極大。為此,國民政府以所謂《危害民國緊急治罪法》叛其徒刑10年,直至抗日戰爭大爆發,在全國人民強烈要求無條件釋放政治犯浪潮中,國民政府當局不得不於1937年8月19日將其假釋出獄。
桂蓬同志出獄後第一件事就是到處尋找黨的組織。1937年11月,桂蓬與李世農,張愷帆等同志奉南京八路軍辦事處中央代表團之命,在安徽無為縣組成中共皖中工委。李任書記,張桂任委員。
1938年4月,皖中工委撤消,以彭康為首的中共安徽省工委成立。此時桂蓬任舒城中心縣委書記。同年9月,中心縣委所屬桐(城)、廬(江)、巢(縣)、舒(城)、無(為)等五縣游擊隊等改編為新四軍四支隊第二游擊縱隊,桂蓬任政治處主任。12月第二游擊縱隊又改編為新四軍江北游擊縱隊,直屬軍部領導,桂任政治部主任,同時被選為黨的“七大”代表。
1940年4月桂蓬任盱眙縣委委員兼政府一科科長,不久先後調任儀征縣、高郵縣縣長、縣委書記。
1942年12月調任路東地委組織部部長。1944年11月任淮南路東地委副書記兼組織部長、黨校校長。1945年11月任淮南區黨委常委、兼組織部長。1946年12月成立華中幹校,桂任副校長。1948年10月根據華東局命令,桂任華東鐵道總局黨委書記兼政委,負責接管鐵路工作。
1953年3月桂蓬調中央鐵道部任政治部主任。
1958年11月桂蓬同志分到安徽工作,先後任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省人委秘書長兼省交通部部長等職。
1979年1月任中共安徽省委紀律檢查委員會副書記。1980年任省政協副主席。
1986年9月8日在安徽合肥病逝,享年82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