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雁山區司法局

桂林市雁山區司法局

桂林市雁山區司法局(Guilin Yanshan District Civil Affairs Bureau),是桂林市雁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桂林市雁山區司法局
  • 外文名:Guilin Yanshan District Civil Affairs Bureau
  • 辦公地址:桂林市雁山區雁中路18號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工作指南,辦公地址,辦公時間,

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區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區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辦區人民政府法律事務工作。負責區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管理政府公職律師辦公室業務。對區人民政府的重大行政決策、具體行政行為以及簽訂的契約協定草案進行合法性審查和論證,提出法律建議。承辦國家、自治區、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草案徵求意見工作。指導鄉鎮(街道辦)政府法律事務工作。
(三)負責對區人民政府擬出台的規範性檔案以及需要區人民政府批准的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承辦區人民政府規範性檔案的備案上報工作。辦理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區直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指導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
(四)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區直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和行政調解工作,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五)承辦向區人民政府申請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賠償案件。負責辦理(包括確定承辦單位)區人民政府的行政應訴案件。負責辦理(包括確定承辦單位)因不服區人民政府具體行政行為依法向市人民政府申請複議案件的答覆工作。指導、監督全區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
(六)承擔統籌規劃全區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實施普法宣傳工作,督導普法責任制的落實,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負責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七)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八)負責擬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律師、法律援助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
(九)負責組織協調、督促指導本轄區內土地山林水利權屬糾紛調解處理工作。
(十)規劃、協調、指導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隊伍建設。協助鄉鎮(街道辦)管理司法所領導幹部。
(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工作指南

辦公地址

工作地址:桂林市雁山區雁中路18號。

辦公時間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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