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象山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局

桂林市象山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局

桂林市象山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局是桂林市象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桂林市象山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局
  • 辦公地址:桂林市象山區環城西二路5號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桂林市關於文化、體育和旅遊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制訂全區文化、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
(二)協助有關部門研究規劃全區公共文化、體育設施建設和旅遊場所布局,負責全區公共文化、體育設施建設和旅遊場所的指導和監督工作。
(三)指導全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體育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依法規範文化、體育、旅遊市場,負責文化、體育和旅遊系統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四)協助指導區直機關、企事業單位、社區及農村開展民眾文化、體育工作,組織開展節慶文化民眾性文化、體育活動和送文化下鄉工作。
(五)負責申報、評定縣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和傳承人,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六)綜合管理全區文化市場(包括歌舞娛樂、電子遊戲娛樂、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等);協助市文化主管部門做好轄區文化市場經營性項目的審批(審核)、文化市場的行政執法和文化市場稽查工作。
(七)負責對區文化館的領導,加強對轄區文藝工作的指導,開展業餘文化藝術創作、業餘培訓、輔導和挖掘整理傳承民間藝術,組織開展文藝匯演和各種文藝活動。
(八)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全民健身條例》,組織轄區開展各類體育運動和競賽活動,促進民眾體育運動和全民健身活動的發展。
(九)配合實施上級旅遊發展規劃和旅遊基礎設施建設等專項規劃;會同有關部門論證、審核和備案重點旅遊項目。
(十)配合開展轄區旅遊市場秩序和旅遊服務質量的監督管理;協助開展轄區旅遊標準化工作;負責轄區內旅遊投訴處置和協調工作;協調、配合開展轄區旅遊應急救援。
(十一)指導轄區文化、體育和旅遊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分工

戴一平
局長
主持局全面工作,主管文化工作、經費使用、文體施設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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