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秀峰區發展和改革局

桂林市秀峰區發展和改革局

桂林市秀峰區發展和改革局,是桂林市秀峰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桂林市秀峰區發展和改革局
  • 辦公地址:桂林市秀峰區中隱路31號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研究提出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制訂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以及區域、生產力布局、城市化、產業發展等專項規劃;研究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調控目標及調控政策。
    (二)研究制定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及人口政策。
    (三)負責全區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等重要經濟總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引導和促進全區經濟結構合理化和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研究提出促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政策措施。
    (四)根據國內外經濟形勢的發展趨向,綜合分析研究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情況,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負責匯總和分析財政、金融、價格運行情況,研究提出全區運用財稅、金融、投資和價格等經濟手段進行調控的政策建議。
    (五)研究提出全區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及資金來源、資金投向,規劃重大項目的布局;負責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的綜合管理,綜合平衡全區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資金並納入投資計畫管理,協調引導其他投資資金的投向;負責安排區級單位的基本建設項目,審核上報上級部門審批項目;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國有基礎設施資產權益轉讓項目的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全區利用外資的發展戰略,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及政策;負責審批和上報利用外資、境外投資項目;承擔全口徑外債管理。
    (六)負責全區基本建設和重點項目的綜合管理;編制重點建設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協調和管理基礎建設重大項目的前期工作績效。
    (七)負責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以及國防建設與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規劃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互相促進的政策,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參與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政策的制定;協調各項社會事業之間及其與經濟發展的相互關係。
    (八)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農村經濟發展速度、總量平衡、結構調整和生產力布局的目標及政策建議。
    (九)積極推進區域經濟聯合與協作,對與我區有關的各區域經濟聯合組織進行指導、協調和服務;參與我區在國內外舉辦的重大招商、經貿等活動。
    (十)負責重點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及概算的審核上報。
    (十一)負責《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以外的企業投資項目備案,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核准,及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等事項受理接辦工作。
    (十二)負責制定全區國民經濟動員的政策規定;組織編制全區國民經濟動員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有關部門審核與國民經濟動員有關聯的規劃、計畫(包括專項規劃與計畫);結合地方經濟建設提出國防需求;組織全區國民經濟動員潛力調查工作,組織國民經濟動員信息、系統建設與管理;負責戰時組織全區國民經濟動員的實施工作。
    (十三)協調落實鐵路建設的相關問題,承擔過境城區鐵路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潘  傑
局長
統管全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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