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秀峰區機關事務管理局

桂林市秀峰區機關事務管理局

桂林市秀峰區機關事務管理局是桂林市秀峰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2020年12月,入選2019-2020年節約型公共機構示範單位名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桂林市秀峰區機關事務管理局
  • 辦公地址:桂林市秀峰區中隱路31號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機關事務工作的政策法規,結合本區實際,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機關事務工作的辦法和制度。
    (二)負責區機關部分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區機關辦公用房的規劃、建設、裝修、權屬、調劑、使用監管、處置和維修等工作;負責區機關固定資產的報廢審批、置購登記匯總等工作。
    (三)指導區機關公務用車管理工作;負責區機關公務用車的編制、配備、更新、維修、處置、定點保險等工作。
    (四)負責全區公共機構節能的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全區公共機構節能管理的規劃、制度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區本級公共機構節能工作。承辦區公共機構節能工作領導小組的的日常工作。
    (五)參與區委、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召開重要會議的相關保障工作;參與區委、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舉辦重大活動的相關保障工作。
    (六)負責自治區等上級機關派來秀峰區掛職、交流的領導幹部(家不在桂林的)周轉房的管理保障工作。
    (七)負責區機關辦公大樓安全保衛、消防、環境綠化、愛國衛生和水電、空調、通信、電梯等設施的日常維護和管理工作。
    (八)負責區政府後勤服務中心(機關食堂)管理和服務工作。
    (九)負責區人民政府計算機網路中心的建設管理工作。
    (十)完成區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賀正平
局長
負責全局事務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