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疊彩區機關事務管理局

桂林市疊彩區機關事務管理局

桂林市疊彩區機關事務管理局是桂林市疊彩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局長是田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桂林市疊彩區機關事務管理局
  • 辦公地址:桂林市疊彩區中山北路147號疊彩區人民政府辦公大樓5樓510室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機關事務工作的政策法規,擬訂疊彩區機關事務工作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疊彩區機關事業單位後勤體制改革的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疊彩區屬行政事業單位的機關事務工作。
(二)負責疊彩區直屬黨政機關房地產管理工作,制定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辦公用房的規劃、建設、權屬、調劑、使用監管、處置和維修等。負責區直機關公共租賃住房以及政府集中管理宿舍區的規劃改造、建設監管、調配管理、權屬登記工作。
(三)負責疊彩區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工作;負責區直機關公務用車的編制、配備、更新、處置工作;負責疊彩區本級黨政群機關、參公事業單位應急、機要通信等公務用車的日常管理和相關技術性、事務性工作。
(四)負責疊彩區公共機構節能的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訂疊彩區公共機構節能管理的制度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疊彩區本級公共機構節能工作。承辦桂林市疊彩區公共機構節能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五)按照國家有關政策,管理疊彩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制訂相關具體制度和辦法,承擔產權界定、清查登記、資產處置工作。
(六)負責對區屬行政事業單位後勤工作進行業務指導,並組織實施後勤幹部職工崗位培訓。
(七)參與區委、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召開重要會議、舉辦重要活動的總務工作。
(八)承辦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九)有關職責分工。
1.在區直屬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工作上與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區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規劃、建設、權屬、調濟、使用監管、處置、維修等,區發展改革局負責建設項目的審批、建設標準審核以及投資安排等,區財政局負責預算安排、指導開展資產管理工作等。區黨政機關派出機構等單位的辦公用房的權屬、使用、維修等有關管理工作,由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委託派出機構等單位負責。
2.在區直屬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工作上與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在監督問責方面,區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配備更新、使用、處置等情況的監督檢查,區財政局、審計局負責經費預算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區紀檢監督機關負責受理民眾舉報和有關部門移送的公務用車管理問題線索,嚴肅處理違紀違法問題。區財政局會同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制定區本級公務用車運行定額標準,統籌安排公務用車運行費用,根據區機關事務管理局的年度公務用車配備更新計畫,按照預算管理有關規定統籌安排購置經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會同區財政局定期對本級公務用車保險、維修等實行政府集中採購。區本級公務用車的處置由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報區財政局批准後實施。

領導分工

導穆社軍
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
主持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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