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疊彩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

桂林市疊彩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

桂林市疊彩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是桂林市疊彩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桂林市疊彩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
  • 辦公地址:桂林市疊彩區芳華路中段D3小區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市和區有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定行政審批、政務服務等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規範全區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行為,建立和完善相應工作機制,健全工作管理制度;負責對行政審批、政務服務事項進行流程再造、環節最佳化、壓縮時限,並對辦理情況進行跟蹤督辦,協調解決進入政務服務中心事項辦理中出現的相關問題。
(三)建立和完善全區政務服務體系;負責全區政務服務平台的政務服務事項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負責進駐政務服務中心的區直部門的視窗行政審批、政務服務工作的規範、管理和監督;負責對區政務服務中心各分中心的運行進行指導和監督;負責對實施行政審批涉及的中介服務行為進行監督。
(四)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市有關公共資源交易相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協調、監督全區公共資源交易工作;推進公共資源交易信用體系建設。
(五)負責本轄區政務服務、政務公開的組織、協調、監督、管理、指導和服務,統籌管理本轄區行政審批、便民服務、行政效能投訴、電子政務、公共服務等工作。
(六)負責對進入區政務服務平台的行政審批、公共資源交易活動及其他政務服務等事項的投訴舉報的承辦、轉辦和督辦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違法、違規、違紀問題。
(七)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八)有關職責分工
1.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與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分工
(1)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行政審批職責劃轉後,由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統一負責區本級職責範圍內的行政審批事項的依法受理、審查、審批及決定送達,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承擔監管職能的部門要全方位做好監管工作,突出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及時完善行政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嚴格落實監管責任。
(2)建立審管互動和信息雙向反饋機制, 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要及時將行政審批信息推送到監管部門和執法機構, 監管部門和執法機構要及時將監管和執法信息推送到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 建立信息推送與接收跟蹤落實制度, 確保審批和監管無縫對接。
(3)原行政主管部門要及時轉發行政審批業務相關檔案給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自治區組織召開與行政審批業務相關的會議、開展相關培訓等,要通知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參加。
(4)原行政主管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預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實施流程再造、創新審批方式等各項改革, 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使用或接入相關信息系統, 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認可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依法作出的行政許可決定。
2.疊彩區稅務局為區政務服務中心分中心。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負責監督考核分中心運行及服務情況。
3.承擔行政審批事項和政務服務事項實行目錄式管理,按程式進行動態調整。

領導分工

譚宏林
主任
主持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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