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概況
根據《中共桂林市委員會、桂林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兩個檔案的通知》(市發〔2014〕16號),設立桂林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加掛桂林市文物局、桂林市著作權局牌子,不再保留桂林市文化局、桂林市廣播電影電視局、桂林市新聞出版局。桂林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下設二十二個科(室),28個局屬單位。現有職工總數為2419人,離退休人員945人。其中高級職稱33人,所占比例為2.2%;副高職稱121人,所占比例為8.2%;,中級職稱393人,所占比例27%;初級職稱402人,所占比例27%。機關行政編制6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6名(含掛牌機構市文物局、市著作權局領導職數各1名);正科長級領導職數22名(含機關黨組織專職副書記1名、監察室主任1名),副科長級領導職數13名。後勤服務聘用人員控制數8名。
主要職能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文化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宣傳的方針和法律法規,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
(二)負責提出全市文化藝術、文化遺產、新聞出版和廣播影視地方規範性項目的建議;起草有關地方性規範性問價草案,制訂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三)負責擬定全市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和廣播影視事業和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全市文化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動和廣播電影電視活動;依法負責文化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統計工作。
(四)組織推進全市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領域的公共服務,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負責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和管理,指導基層文化設施建設;組織實施全市廣播電影電視工作,指導、監管全市廣播電影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
(五)負責推進全市文化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與科技融合,依法擬訂全市文刷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科技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監管全市廣播電影電視節目傳輸、監測和安全播出;負責全是衛星廣播電視地面接收設施、社會公共場所電視大螢幕管理;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及應急廣播建設;負責指導、協調全市文化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系統安全保衛工作。
(六)指導、管理文學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
(七)指導、管理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圖書館、民眾藝術館、文化館(站)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
(八)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九)擬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履行文化行政執法督察職責,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對文化、新聞出版和廣播影視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組織查處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負責對全市廣播電影電視、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和業務機構和業務的監管,對從事演藝、出版活動和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
(十)指導縣(區)文化市場管理和綜合執法工作,對網路文化產品進行監管。
(十一)擬訂動漫、遊戲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動漫、遊戲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動漫、遊戲產業發展;指導重點文化藝術科研項目攻關及重大成果推廣工作。
(十二)擬訂全市文物、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指導、監督文物保護、考古發掘和開發利用工作,指導全市博物館、文物機構等業務建設,負責文物和博物館有關審核、審批事務的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對市屬新聞出版單位進行行業監管,負責市屬新聞單位記者證的審核管理,負責市內報刊社、記者站的監管,組織查處重大新聞違法活動。
(十四)負責全市出版活動和出版物內容監管,組織指導涉及桂林市有關重要文獻、重點出版物的出版工作,組織指導涉及黨和國家、自治區以及桂林市有關重要檔案文獻、重點出版物的印刷和發行工作;負責全市古籍整理出版工作。
(十五)負責全市著作權監管和公共服務,組織查處著作權侵權盜版案件;加強軟體正版化管理。
(十六)擬訂全市“掃黃打非”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掃黃打非”集中行動和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
(十七)監管全市廣播電影電視節目、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和公共試聽載體播放的廣播影視節目;負責對全市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等新媒體數字出版內容和活動進行監管,審查其內容和質量;負責對全市廣播電視廣告播出的監督管理。
(十八)負責全市印刷複製行業的監督管理。
(十九)負責全市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和廣播影視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二十)領導桂林市人民廣播電台、桂林市電視台,對其宣傳、發展、傳輸、覆蓋等重大事項進行指導、協調和管理。
(二十一)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攪拌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桂林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本級)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加掛桂林市文物局、桂林市著作權局牌子,根據市政辦[2014]106號文核定桂林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設20個內設機構:辦公室、人事科、財務科、政策法規科(體制改革辦公室)、行政審批辦公室、藝術科、公共文化服務科、非物質文化遺產科、文物保護與考古科、博物館與文物安全督查科、文化產業科、市場管理科、宣傳管理科、傳媒機構和網路視聽節目管理科、科技與出版管理科、著作權管理科、印刷發行科、反非法與違禁出版物科(桂林市“掃黃打非”領導小組辦公室)、規劃建設科、後勤保衛科。
桂林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及其二層預算單位共18個。其中:行政機關1個(桂林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本級),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2個(桂林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桂林市文物保護與考古研究院),全額財政撥款事業單位15個(分別為:桂林電視台、桂林廣播電視發射台、桂林人民廣播電台、桂林市戲劇創作研究院、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圖書館、桂林市民眾藝術館、桂林市展覽館、桂林畫院、桂林市藝術研究所、桂林博物館、八路軍桂林辦事處紀念館、桂海碑林博物館、李宗仁文物管理處、桂林市靖江王陵文物管理處、桂林甑皮岩遺址博物館)。
編制現狀及人員構成
桂林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及其二層預算單位編制人數898人,其中:行政(參公)編制109人,全額事業編789人。在職實有人數761人,其中:行政(參公)在職實有人數108人,全額事業在職實有人數653人。離休人員12人。退休人員722人。其他人員290人。
1.桂林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本級,行政機關單位。行政編制6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6名(含掛牌機構市文物局、市著作權局領導職數各1名);正科長級領導職數22名(含機關黨組織專職副書記1名、監察室主任1名),副科長級領導職數13名;後勤服務聘用人員控制數8名。現實有行政在職76名,其中:政策性超編(行政)2名,行政編制聘用人員1名,工勤在職8名;離休3名;退休66名;其他人員38名。
2.桂林電視台。全額撥款副處級事業單位。人員編制103人,在職78人,退休40人,其他人員182人。
3.桂林廣播電視發射台。全額撥款副處級事業單位。人員編制44人,在職44人,退休35人,其他人員8人。
4.桂林人民廣播電台。全額撥款副處級事業單位。人員編制51人,在職51人,退休14人,其他人員47人。
5.桂林市戲劇創作研究院。全額撥款正處級事業單位。人員編制207人,在職138人,離休6人,退休315人,遺屬人員4人。
6.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圖書館。全額撥款正處級事業單位。人員編制133人,在職122人,離休1人,退休83人。遺屬補助人員1人。
7.桂林市民眾藝術館。全額撥款副處級事業單位。人員編制40人,在職38人,離休1人,退休42人。
8.桂林市展覽館。全額撥款科級事業單位。人員編制18人,在職16人,退休15人。
9.桂林畫院。全額撥款科級事業單位。人員編制21人,在職16人,退休9人。
10.桂林市藝術研究所。全額撥款副處級事業單位。人員編制9人,在職8人,退休人員13人。
11.桂林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全額撥款副處級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人員編制14人,在職人員14人,退休5人,其他人員2人。
12.桂林博物館。全額財政撥款副處級文博事業單位。人員編制78人,在職65人,離休1人,退休39人。
13.八路軍桂林辦事處紀念館。全額撥款副處級文博事業單位。人員編制15人,在職15人,退休5人。
14.桂林桂海碑林博物館。全額撥款科級文博事業單位。人員編制18人,在職15人,退休14人,其他人員1人。
15.李宗仁官邸文物管理處。全額撥款副處級文博事業單位。人員編制17人,在職14人,退休8人。
16.桂林靖江王陵文物管理處。全額撥款副處級文博事業單位。人員編制25人,在職25人,退休3人。
17.桂林甑皮岩洞穴遺址博物館。全額財政撥款科級文博事業單位。人員編制10人,在職人員8人,退休4人,其他人員1人。
18.桂林市文物保護與考古研究院。全額撥款副處級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人員編制19人,在職人員18人,退休12人。
領導工作分工
李 濱 黨組書記 局 長
主持局全面工作。主管局辦公室、財務科、人事科。
李漢春 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行政審批、文化市場監管與綜合執法、社會管理、機關工會工作。協助分管行政審批辦公室、市場管理科、傳媒機構和網路視聽節目管理科。
分管聯繫桂林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桂林廣播電視發射台。
徐 熔 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藝術創作、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婦委會工作。協助分管藝術科、非物質文化遺產科。
分管聯繫桂林市戲劇創作研究院、桂林市文藝演出有限責任公司、桂林市藝術研究所、桂林畫院。
吳東才 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公共文化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管理指導協調工作,負責廣播電視宣傳及播出管理等工作。協助分管宣傳管理科、規劃建設科。
分管聯繫桂林人民廣播電台。
李山宏 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公文、財務、接待、信訪、人大議案和政協提案、保密、信息報送等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生產、安全保衛、計畫生育、後勤服務保障工作。協助分管辦公室、財務科、後勤保衛科。
張明道 黨組成員、副局長,文物局局長(兼)
負責文物工作。協助分管文物保護與考古科、博物館與文物安全督查科。
分管聯繫桂林市文物保護與考古研究院、桂林博物館、靖江王陵文物管理處、八路軍桂林辦事處紀念館、李宗仁文物管理處、甑皮岩遺址博物館、桂海碑林博物館。
周錦林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負責紀檢、監察、信訪和黨風廉政等工作。協助分管紀檢監察室。
伍全義 黨組成員
負責普法、體制機制改革、著作權保護工作。協助分管政策法規科(體制改革辦公室)、著作權管理科。
夏 平 黨組成員
負責印刷、發行、全市“掃黃打非”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協助分管印刷發行科、反非法與違禁出版物科(桂林市“掃黃打非”領導小組辦公室)。
張增民 黨組成員
負責科技、新聞報刊、出版、產業、安全播出工作。協助分管文化產業科、科技與出版管理科。
分管聯繫桂林廣播電視報社、桂林市電影公司、桂林八桂齋、桂林市文物商店、桂林市演出公司、桂林市文化產業投資有限公司。
白進東 黨組成員
負責民眾文化、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工作。協助分管公共文化服務科。
分管聯繫桂林圖書館、桂林市民眾藝術館、桂林市展覽館。
藍國瓊 黨組成員
負責人事教育、黨群、共青團、離退休幹部理論學習中心組和扶貧工作。協助分管人事科、機關黨委。
王子西 黨組成員 桂林電視台黨委書記、台長
主持桂林電視台全面工作。
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務
2017年,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強化四個意識,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以滿足人民民眾精神文化需求為根本,以桂林“兩個建成”為目標,尋找桂林文化的力量,挖掘桂林文化的價值,確保全年目標任務順利完成。
(一)加強輿論引導和正面宣傳,唱響時代主旋律
繼續圍繞重大主題、重要活動做好宣傳引導,大力加強對黨的十八大以來經濟社會發展所取得的各項工作成就及黨的十九大等重要活動、重大主題進行宣傳報導。圍繞桂林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基本建成國際旅遊勝地的“兩個建成”目標,做好做實做強各項宣傳。繼續做好外宣通聯工作。加強媒體陣地的建設和監督機構的監督管理。積極探索,努力推動傳統出版和新興出版融合發展。
(二)加強文化產品創作生產,推動文化藝術大發展大繁榮
做好2017年中央電視台春節聯歡晚會桂林分會場的各項工作。做好大型民族歌舞劇《歌仙劉三姐》在國家大劇院進行公演和大型雜技劇《灕江神韻》的改造提升。做好電影《一千個春天》前期準備和拍攝工作。努力挖掘桂林歷史文化的內涵,繼承桂林文化的優秀傳統。創作出富有地方特色的藝術精品。加強題材規劃,狠抓重點劇目的生產。繼續打造文化惠民優秀品牌。積極參加全國、全區的藝術展演,不斷取得好成績。繼續做好“百姓大舞台”、“百姓大講壇”、“灕江之聲” “周末大家樂”等民眾性特色文化品牌等工作。
(三)實現共享共管共建,不斷提高公共文化服務水平
加強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積極推進為民辦實事項目。繼續打造“灕江之聲”、“周末大家樂”廣場文藝演出等民眾文化活動品牌。繼續實施“書香桂林”工程,開展“全民閱讀”“讀書月”活動,推進公共場所設立圖書吧、圖書角、圖書室建設。繼續實施圖書館、民眾藝術館、美術館、博物館,文化館(站)等公共文化設施場所向社會免費開放。完成第6次全國圖書館評估定級工作抓好重點基礎設施的提升改造。加快推進桂林市廣播電影電視中心工程建設。加快省立藝術館改造提升、非遺展示館建設等項目建設步伐。
(四)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利用,推動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
紮實開展全市歷史文化保護利用工作。籌備召開2017年度全市歷史文化保護利用工作會議。啟動第三批文化標識建設工作。完成《桂林歷史文化大典》年度編撰任務。繼續開展全市名人故居保護利用工作。推動文物普查和文物科研工作,啟動桂林博物館智慧博物館建設,實施博物館文物微環境項目。配合自治區文化廳認真做好2017年“國際博物館日”廣西主會場活動。繼續推進靖江王府、八路軍桂林辦事處舊址、李宗仁官邸故居三個文物保護規劃的編制工作,啟動靖江王陵總體保護規劃的修編工作。
抓好重點文物遺址的修繕工作。繼續推進兩個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建設,啟動實施甑皮岩國家考古遺址公園二期工程。實施靖江王城城牆門復建工作。抓緊實施靖江王府維修工程(二期)和靖江憲定、榮穆、悼僖、懷順4座王陵遺址保護與環境整治工程。繼續實施靈渠(南渠)二期修繕、湘江戰役舊址二三期項目、靈川江頭村和長崗嶺村古建築群修繕二期工程、永寧州城城牆保護工程、永福百壽岩石刻搶險加固工程、桂林石刻搶險加固工程等一系列項目。
加強桂林歷史文化傳承和文物安全檢查工作。繼續做好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的申報工作。組織開展非遺進校園、非遺展演、展示等工作,形成保護非遺工作的良好社會氛圍。
(五)加快文化產業結構調整,進一步推動文化產業健康發展
繼續配合、協調相關部門做好桂林市文化體育產業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的組建等各方面工作。積極培育文化產業品牌建設,組織市級文化產業示範基地參加自治區級文化產業示範基地、國家特色文化產業示範區(項目)申報評選工作。繼續推薦一批重點文化企業、重點項目爭取國家和自治區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的支持。配合推進文化事業單位體制改革工作。
(六)加強文化市場服務管理,建設陽光健康的文化市場
積極開展創建平安文化市場和文化市場信用體系建設。
嚴格文化市場執法,抓好綜合執法機構作風建設。大力開展“掃黃打非”工作。完善網路巡查分級負責制度,建立健全重大節日、重點時節和突發性網路輿情的網路巡查情況專報制度。加強打擊網際網路侵權盜版行為,完善推進軟體正版化長效機制。
進一步轉變職能,簡政放權,最佳化審批流程,完善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視窗工作。規範文化市場經營項目許可審批工作,及時公布政策措施,準確把握市場發展信息。加強對網路出版發行和數字出版活動的管理和引導,加大著作權保護力度,建立健全
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
(七)加強文化人才隊伍建設,樹立文化隊伍新形象
加強幹部隊伍建設,完善幹部培訓制度。加強基層人才培訓。組織各單位深入實際、深入基層,培養紮根民眾、服務基層的人才隊伍。重視文化人才的培養,提高幹部管理水平。堅持選人用人的正確導向,進一步最佳化基層領導班子配備和中層幹部隊伍建設。樹立文化幹部的良好形象。
(八)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切實加強黨風廉潔建設
加強黨風廉潔建設,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認真抓好精準扶貧工作,嚴格監管民生項目及扶貧資金的使用。進一步抓好新常態下群團工作,充分發揮好群團組織的橋樑紐帶作用。積極推動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執行“八項規定”和反對“四風”常態化、制度化。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各項工作。做好安全生產、綜合治理、計畫生育、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等其它重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