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大學生創業園

桂林大學生創業園成立於2007年7月18日,是由桂林國家高新區管委會、桂林電子科技大學、東莞百分百機構聯合創建的大學生自主創業平台。它位於桂林朝陽路高新區信息產業園創新大廈二樓,首期孵化面積1000平方米,園區內會議室、洽談室、多功能廳、通信網路、餐廳、商務中心等配套設施一應俱全,可為入園企業提供創業資金、創業輔導、人才推薦、技術諮詢、財稅諮詢、法律諮詢、市場開發、生產辦公場地等全方位的創業服務。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桂林大學生創業園
  • 總部地點:桂林朝陽路高新區
  • 成立時間:2007年7月18日
  • 經營範圍:大學生自主創業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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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區介紹

桂林大學生創業園的宗旨是:以優良的創業環境,一流的創業孵化服務,為大學生自主創業,為社會培養複合型、創造型人才,為高校科技成果的產業化服務。
桂林大學生創業園將力爭建設成為創業人才的成長基地、創新服務的試驗基地、科技成果轉化的孵化基地、中介服務中心及科技風險投資的熱土。

桂林大學生創業園優惠政策

為充分利用大學的科技、設施和人才的綜合優勢推動經濟發展, 為大學生參與科教興國和桂林市的科教興市戰略提供舞台, 為鼓勵和扶持大學生自主創業,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 結合國家西部大開發政策, 特制訂以下政策:
一、本優惠政策所針對的大學生企業是指桂林市高校在校及畢業3年以內的大學生和研究生創辦的企業。
二、大學生出資占30%以上(或出資額在3萬元人民幣以上的),通過評審入駐創新大廈的企業,可享受以下優惠政策。
(一)房租優惠
1、第一期面積約為1000平方米,位於桂林高新區信息產業園創新大廈二樓,每個大學生創業企業可以申請10-100平方米的孵化用房。
2、入駐該創業基地的大學生企業,從入駐之日起,第一年可享受房租免費,第二年只需支付房租的50%,另外50%由高新區管委會給與補貼。第三年以後需全額支付。
3、其他費用由企業自行承擔。
(二)工商登記政策
1、大學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自工商行政登記註冊之日起3年內免交登記類、管理類和證照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
2、大學畢業生在畢業後兩年內自主創業,到創業實體所在地的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註冊資金(本)在50萬元以下的,允許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資金不低於註冊資本的10%(出資額不低於3萬元),1年內實繳註冊資本追加到50%以上,餘款可在3年內分期到位。
(三)稅收政策
1、企業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
(一)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
(二)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經營的所得;
(三)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
2、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3、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經自治區科技主管部門認定後,自生產經營之日起,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4、軟體企業
參照國務院頒發的:國發[2000]18號《鼓勵軟體產業和積體電路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
(四)扶持資金
桂林大學生創業園設立扶持資金,首期資金總額為300萬元人民幣。
凡入園孵化並通過評審的大學生企業,有權申請0.5萬-10萬元的扶持資金。
(五)大學科研資源
1.為入園企業提供電信、網路、圖書資料等服務,費用按學校內部價格收取。
2. 開放學校各級研究實驗室,鼓勵入園企業利用學校條件從事研發活動。學校為入園企業優惠提供實驗室設備、儀器的使用。
3.入園企業,自主智慧財產權技術入股(包括無形資產)一般占總股份不高於35%,屬學校的職務發明或技術成果,股權歸主要完成人、院系和學校共同持有,學校所占技術股份一般不少於30%。
4.科技園為入園企業提供優惠辦公、研發用房。為入園企業爭取風險投資基金或貸款。
5.企業如有條件成熟並具市場前景的科研項目可聯合高校申請各類科研立項,以獲得資金和技術支持。

園區服務

(1)入園審批:《申請入園企業申請表》
(2)資金支持:
1)大學生創業啟動資金申請表
2)大學生創業園企業扶持資金實施細則
3)孵化資金
a)申請表 b)基本情況 c)所需材料
3)符合條件的大學生企業可申請各政府口資金
(3)公用技術服務平台:數位化產品設計平台、電子穩定性實驗平台
(4)企業服務:
1)管理培訓
2)創業輔導
3)中高級人才(獵頭)服務中心
服務內容:搭建企業與中高層人才間溝通和交流的橋樑,幫助企業獲得急需的人才,幫助中高層人才實現自身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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