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東縣環境保護局

桂東縣環境保護局

桂東縣環境保護局是桂東縣地方人民政府主管桂東縣環境保護的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事業單位和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環保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國家和地方的各類環境標準。
(二)制定全縣環境保護規劃、計畫,並認真組織實施;就環境保護方面參與編制本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和計畫、國土規劃、縣城規劃、區域經濟開發規劃和可持續發展綱要,審核城鎮規劃及小區規劃的環保內容;參加重大經濟活動和建設項目的環保調研和綜合決策。
桂東縣環境保護局
(三)研究擬定全縣環保依法行政實施辦法和規章制度、技術措施。
(四)負責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的組織實施,審批全縣限額內開發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區域開發建設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表)。
(五)負責管理污染源排污申報登記和發放《污染物排放許可證》工作,實行污染物總量控制。
(六)負責全縣環境監察工作,檢查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三同時”執行情況、排污費徵收情況,調查全縣污染事故和污染糾紛等情況;調查查處環境違法案件。
(七)組織全縣環境監測工作,掌握環境質量狀況和發展趨勢,提出有關改善的對策與措施,並組織實施。
(八)參與並監督檢查自然保護區、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監督管理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恢復;指導生態農業,監督對生態環境影響的資源開發活動。
(九)承辦縣人大、縣政協有關環境保護的提案、議案,處理民眾來信來訪。
(十)組織、指導和協調全縣環境保護業務活動和宣傳教育工作;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保。
(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工、法制宣傳)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局機關和各站、隊、股工作,組織貫徹執行局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上傳下達、信訪接待、法制宣傳、安全保衛、計畫生育、文秘、檔案和財務工作;負責全局勞動人事、工資管理、人事檔案等工作;負責環境污染糾紛和污染事故的情況通報及有關聯絡工作。
(二)環境管理股(自然生態保護)
負責編制全縣環境保護計畫、規劃,管理環境統計工作,組織編制全縣環境功能區劃,就環保方面參與制訂本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規劃、縣城規劃、區域開發規劃及可持續發展綱要;審批限額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監督執行“三同時”制度,負責企業污染防治工程項目竣工驗收;檢查監督自然保護區、野生動植物的保護工作,指導生態農業。

事業單位和編制

(一)環境監測站,股級,定差額撥款事業編制2名。其主要職責:全面推行實施“八項”環境管理制度,做好監測服務工作,及時、準確配套地做好實施這些制度的事前、事中和事後分類監測,做好本縣污染源調查和環境質量評價工作,為調查仲裁污染糾紛和事故提供服務,檢驗環境效果提供監測依據,為防治污染措施、建設項目驗收等現場監測提供科學依據。
(二)排污收費監理站(加掛環境執法中隊牌子),股級,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2名。其主要職責:負責全縣環境監理工作,檢查污染治理措施運行情況、“三同時”制度執行情況、“三廢”治理情況、排污費、超標排污費的徵收、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環
境違法事件的查處工作,嚴格審查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調查處理全縣環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糾紛,查處各類環境違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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