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元785年左右,屬於弗里西亞一部分的格羅寧根成為法蘭克帝國領土。查理大帝指派 Saint Ludger 負責該地的基督教化。11世紀,當時的格羅寧根市是德倫特的一個小村,屬於烏得勒支教區,而格羅寧根省大部分地區則屬明斯特教區管轄。中世紀時,格羅寧根成為城邦。1500年左右,馬克西米連一世 將格羅寧根和弗里斯蘭給予薩克森公爵亞伯特。1514至1515年,格羅寧根成為格爾德恩公國(Guelders),1535年成為哈布斯堡王朝的荷蘭領地。1594年,荷蘭共和國攻占格羅寧根,從此格羅寧根成為荷蘭的一部份。格羅寧根省在荷蘭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