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根據國家和省、州的巨觀戰略和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研究提出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全市科技創新體制建設,提高科技創新能力。
(二)組織編制全市科技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科技項目計畫;研究確定全市科技發展的布局和合作項目計畫。
(三)研究提出全市科技體制改革方案、政策和措施;推動建立適應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市場經濟和科技自身發展規律的科技創新體制和機制,指導全市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四)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的配置;負責全市歸口管理的科技“三項費”和科技項目經費等有關費用的預、決算。
(五)強化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指導科技成果轉化。
(六)負責星火計畫、科技攻關計畫、軟科學計畫、高新技術產業化發展計畫、成果推廣計畫、科技創新計畫等科技開發計畫指南的制定並指導實施;負責全地區省和州級科技研發項目的審核、評審和上報工作;負責新型能源的研發和推廣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格爾木市科學技術局
- 所在地:格爾木市
- 機構性質:政府部門
- 機構屬性:技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