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爆炸光輻射效應

核爆炸光輻射效應:核爆炸光輻射對人員和物體造成的毀傷作用及效果。又稱熱輻射效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核爆炸光輻射效應
  • 發布者: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
核爆炸光輻射對人員和物體造成的毀傷作用及效果。又稱熱輻射效應。
核爆炸光輻射是核爆炸殺傷破壞因素之一,其毀傷程度主要由曝輻射量(俗稱光衝量)來衡量。曝輻射量是核爆炸火球在整個發光時間內投射到與光線垂直的單位面積上的能量,其單位為焦/厘米2。
光輻射作用到人體可造成的傷害主要有:①皮膚燒傷。人體裸露部位可受到光輻射引起的直接燒傷;光輻射使衣服、房屋和其他物體著火,可造成間接燒傷。皮膚受直接傷害的程度取決於光衝量的大小。根據皮膚燒傷的程度、面積和部位等項指標,皮膚燒傷的傷情可分為輕度、中度、重度、極重度四級。②眼底燒傷。又稱視網膜燒傷。人眼直視核爆炸火球時,光輻射通過瞳孔進入眼底,在視網膜上成像。當進入瞳孔的光衝量超過0.42焦/厘米2時,則發生視網膜燒傷。眼睛的聚光作用使眼底燒傷的範圍要比皮膚燒傷大得多。例如,威力300萬噸梯恩梯當量的空中核爆炸,大氣能見度為35千米時,造成眼底燒傷的範圍約70千米。③閃光盲。由核爆炸火球亮度強烈刺激引起的視功能紊亂、色覺異常和視力下降等症狀。閃光盲屬於暫時性視功能下降,不經治療即可恢復。在同樣條件下,閃光盲發生的範圍遠大於光輻射的其他傷害範圍。在晴朗天空條件下,威力300萬噸梯恩梯當量空中核爆炸閃光盲發生的範圍約200千米。飛行員遭受閃光盲傷害後會導致嚴重後果。核爆炸發生在夜間時,人員眼睛瞳孔放大,會使眼底燒傷及閃光盲的範圍比白天大得多。④呼吸道燒傷。人員吸入核爆炸產生的高溫氣流、灼熱煙塵或熱蒸氣等所引起的呼吸道燒傷。燒傷多發生在爆心投影點周圍的人員中,重度和極重度皮膚燒傷的傷員常伴有呼吸道燒傷。處於坑道內的人員也會出現呼吸道燒傷。
在光輻射作用下,物體表面溫度急劇升高,可能造成物體表面灼焦、熔化或起火燃燒。物體遭破壞程度取決於光衝量的大小,也與目標表面的顏色、光潔度和材料的物理性能及厚度等有關。對質地相同的物體在相同光衝量作用下,表面粗糙的深色物體比表面光滑的淺色物體破壞嚴重。乾燥鬆軟的易燃材料,在大約13~21焦/厘米2的光衝量作用下可起火燃燒。火焰在自然風和衝擊波形成的陣風作用下,可能迅速蔓延而形成大面積火災。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日本廣島遭受核攻擊時,由於該市民房多為木質結構且非常密集,因而造成大面積火災,約有63%的建築物被燒毀。
利用各種庫房和工事隱蔽物資裝備,疏散堆放和清除周圍易燃物,可以避免物資燒毀和火災。利用各種工事、地貌、地物或用衣物遮蔽身體的暴露部位,可以減輕或避免光輻射對人員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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