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本名:柳馨遠
- 別稱:Riu-Hiangwen
- 字號:字德夫,號磻溪
- 所處時代:李朝
- 民族族群:朝鮮人
- 出生地:朝鮮漢城
- 出生時間:1622
- 去世時間:1673
- 職業:哲學家
簡介,主張,
簡介
出身兩班即士族地主階級,曾中進士,拒不任官,一生從事學術研究和社會改革活動。著作涉及哲學、 政治、 經濟、天文、地理、數學、音樂、農學、醫學、軍事和語言等各方面,主要著作有《理氣總論》、《論學》、《正音指南》、《經說問答》、《物理》、《磻溪隨錄》等,但大部失傳,現僅存《磻溪隨錄》26卷。
主張
柳馨遠反對儒學者“空理空談”,提倡聯繫實際研究有用之學,主張學問必須有益於人民的日常生活。
他從實學立場出發,為了實現其“富國強兵”之目的,在揭露封建社會制度矛盾的基礎上,提出了從土地制度到貢物(納貢)、還上(賑貸)、軍布(徵收軍布)制度,從廢除內需司到確立國王的俸錄製和王室預算,保障工商業的自由發展,改革科舉制和兵役制等一系列社會改革方案,成為實學派的創始了。
柳馨遠的哲學思想基本上屬於唯物主義。他認為“天地之理,著於萬物,非物,理無所著。聖人之道,行於萬事,非物,道無所行”。又認為“凡物之理,體用相因,方圓相函”,並證明事物的相互依存和聯繫、運動和變化有其客觀性。他反對佛教、巫術、算命等各種宗教迷信,揭露和批判它給社會生活帶來的莫大毒害。在認識論上,柳馨遠承認認識是人們接觸外界事物而獲得的,強調經驗在認識中的作用。
在他看來,要達到認識的深化,即對事物有規律性的認識,就必須經過人們的直接經驗或依靠明析的研究才有可能。他認為必須經過 “學、問、思、辨” 四者, 才能達到“窮理”,即達到規律性的認識。他從實學立場出發,不相信不為事實和經驗所證實的任何東西。他雖然提出“篤行之事”即實踐,但是,把實踐僅歸結為“自修”,即歸結為修身這種道德實踐。柳馨遠把倫理道德問題同社會改革聯繫起來,以德治作為改革的輔助手段。
對社會改革,他認為土地私有制是道德腐敗的主要原因,指出“以私田而陷人倫於禽獸也”。但他肯定儒家三綱五常的封建道德,並在此基礎上規定了輔助準則,即“鄉約”
“鄉約”雖然反映了歷代勞動人民“信義”、 “誠實”、“正直”、“恭謹”、“清廉”、“患難救濟”等優秀品質,但把它作為“德業相助”、“過失相規”、“禮俗相交”、“患難相恤”的行為準則和地方自治的社會組織,卻在某種意義上起著調和階級矛盾,維護封建秩序的作用。這是柳馨遠倫理道德觀的階級實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