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陽和工業新區教育督導委員會

柳州市陽和工業新區教育督導委員會

為全面提高新區學校教學質量,進一步推進教育教學改革,加強教學質量監控,及時、全面、深入地了解和掌握教學進程與教學狀態,有效地改進教學,推動良好教風與學風的建設,規範教學管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加強黨對教育工作的領導,強化政府職能部門履行教育管理的職責。經研究,決定成立柳州市陽和工業新區教育督導委員會及其辦公室。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

主要職責

(一)研究制定新區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規劃、計畫和方案,組織實施陽和工業新區教育督導工作。
(二)對新區管委會的有關部門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和教育方針、政策的情況進行督導。
(三)對新區義務教育、學前教育實施和鞏固提高以及實施素質教育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評估。
(四)對新區各類民辦學校和社會力量舉辦的教育機構的辦學方向、辦學質量進行評估。
(五)對新區教育經費安排、學校設定、教師隊伍建設以及被督導學校校長的任免等事項提出意見和建議。
(六)對新區教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新區管委會、教育督導委員會和新區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七)對教育重點和熱點等工作進行專項督導。組織開展新區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的監測。
(八)承辦新區管委會、教育督導委員會和新區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及上級督導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成立柳州市陽和工業新區教育督導委員會,委員會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員若干名。委員會主任擬由新區管委會分管教育工作的副主任擔任,委員會副主任擬由新區管委會辦公室分管教育工作的主任和新區社會事務管理局局長擔任,委員由有關職能部門相關負責人擔任。委員會為非常設機構,只按照相關規定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和開展工作。
新區教育督導委員會下設辦公室,為常設機構,名稱:柳州市陽和工業新區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簡稱:陽和工業新區教育督導室。教育督導室設在社會事務管理局,獨立開展工作,設獨立的機構印章,配置有人員、經費和辦公條件,承擔日常工作。依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督導規定》(政府令〔2021〕140號)規定標準,原則上,各地督學按與學校數1:5的比例配置,部分學生數較多的學校按1:1的比例配備。擬配置辦公室負責人1名,工作人員4名。前期人員從社會事務管理局教文辦安排,擬安排教育督導工作負責人1名,工作人員1名,後期視工作情況進行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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