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柳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落實、銜接和協調推進全市統一規劃體系。負責區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全區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起草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有關規範性檔案。
(二)提出加快建設全區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總體目標、重大任務以及相關政策建議。組織開展重大規劃、重大政策、重大項目實施等的評估督導,提出相關調整建議。
(三)統籌提出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監測預測預警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趨勢,提出相關巨觀調控政策建議。綜合協調全區經濟政策,會同相關部門分析研究財政、金融、土地及其他經濟社會發展的情況,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
(四)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區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提出相關改革建議。協調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協調推進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配置改革。協調完善基本經濟制度和現代市場體系建設,會同相關部門貫徹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
(五)會同相關部門貫徹落實柳州市參與“一帶一路”建設的重大政策,統籌協調,研究解決相關重大事項和重大問題。
(六)負責投資項目的策劃包裝及全區投資項目庫的建立,擬定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措施。按分工擬定安排全區政府性基本建設項目,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備案投資項目。牽頭組織擬定全區生產力布局,協調貫徹落實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投資的政策措施。
(七)擬定規劃全區重大項目建設布局,組織提出加強重大項目監管政策建議並監督實施。協調重大項目相關問題。銜接平衡涉及重大項目專項規劃,按相關程式初審並申報重大項目。
(八)協調推進落實新型城鎮化戰略和重大政策。統籌推進實施國家、自治區和柳州市重大發展戰略,促進高水平開放、高質量發展。協調推動實施信息城鎮化規劃。貫徹落實推進實施國家西部開發戰略、規劃及重大政策。
(九)貫徹落實上級綜合產業政策。協調一二三產業發展重大問題並統籌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推進能源和交通運輸等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綜合協調推動實施服務業及現代物流業規劃和政策。
(十)組織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會同相關部門貫徹執行推進創新創業的規劃和政策,提出創新發展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政策。組織並貫徹實施高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協調產業升級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十一)負責全區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跟蹤研判涉及經濟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科技安全、社會安全等各類風險隱患,提出相關工作建議。
(十二)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協調提出落實上級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有關工作。
(十三)推進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研究提出貫徹落實上級有關營商環境重大政策建議,統籌協調最佳化營商環境重大事項。綜合研判社會消費變動趨勢,會同相關部門貫徹落實和組織實施促進消費的綜合性政策措施。
(十四)協調組織實施全區石漠化綜合治理、貧困地區發展規劃和政策。貫徹落實上級易地扶貧搬遷工作規範性檔案。組織擬訂並實施全區易地扶貧搬遷移民工作規劃計畫、安置規劃及投資計畫。
(十五)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價格法律、法規、規章和制度,貫徹執行柳州市價格和收費政策;監測預測全區價格總水平,以及重要商品、服務價格水平和變動趨勢,提出貫徹落實價格總水平調控和價格改革的建議。
(十六)協調推進能源結構性調整,落實、銜接柳州市綜合能源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監測和分析能源產業、能源安全的發展狀況,提出能源消費控制目標、任務。
(十七)管理全區糧食和重要物資儲備。負責起草全區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管理的規範性檔案,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區糧食產業發展規劃和品種目錄以及全區儲備物資品種目錄、總體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日常管理等協調工作。負責全區儲備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
(十八)推進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十九)貫徹落實上級關於大數據發展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負責統籌推進全區大數據發展工作,負責擬訂本級信息化、數位化領域的財政性資金(專項資金)年度投資計畫。負責統籌協調推進數字設施建設,配合做好網路安全工作。協調推進電子政務網路、數據資源安全體系建設。負責協調推進公共數據共享開放平台建設。負責統籌全區數據資源建設、管理、套用,政務數據的匯聚、共享。指導協調行業主管部門推進社會數據的匯聚、共享,統籌推進政府數據和社會數據的開放、套用。
(二十)承辦區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後勤、資產管理和綜合協調、政務督查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三統一”(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公布)工作;承擔機關安全、保密、信訪、綜治、信息、宣傳、電子政務、政務公開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承擔機關及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教育培訓、隊伍建設及黨群、紀檢監察和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負責本部門應急管理工作。
(二)國民經濟綜合股
1.牽頭負責落實、銜接全市統一規劃體系建設工作,提出全區重大發展規劃、經濟結構調整政策和重大生產力布局建議,組織擬訂全區發展規劃實施並推動實施。協調區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全區發展規劃的銜接工作。提出新型城鎮化規劃和城鄉融合發展政策建議。牽頭組織擬訂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並推動計畫的實施,監測分析、預測預警經濟運行形勢。研究總量平衡,提出促進全區國民經濟成長的調控目標、政策措施及調控建議,開展重大政策預判和預研判。提出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和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政策建議。牽頭組織起草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報告。提出經濟安全、資源安全、重要商品平衡相關政策建議。擬訂相關重大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的制度並組織實施,提出相關評估評價意見和改進措施建議。
2.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區經濟體制改革。研究經濟體制改革隊伍開放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及有關專項改革方案。協調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統籌銜接工業、服務業發展規劃。提出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建議。起草綜合性重要檔案。承擔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日常工作。
3.研究提出我區參與區域經濟合作的政策建議,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研究提出落實、銜接深入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及規劃的政策措施和建議。協調組織貫徹落實柳州市參與“一帶一路”建設的重大政策,統籌協調、研究解決相關重大事項和重大問題。
4.統籌推進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出鄉村經濟和生態保護與建設發展規劃、體制改革及有關政策建議,協調有關重大問題。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生態及有關農村基礎設施等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研究提出縣域經濟發展的政策建議並指導實施。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協調提出貫徹落實上級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促進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
(三)固定資產投資股
1.負責全區投資項目庫的建立完善及動態管理,監測分析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提出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的建議;編制全區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2.提出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建議,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固定資產投資管理的規範性檔案。落實、銜接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投資計畫及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會同財政部門統籌安排我區本級預算內政府性投資項目資金;提出引導社會資本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重點和措施,研究分析全社會資金平衡,提出投融資的政策措施和對策建議。
3.組織申報中央、自治區和柳州市預算內投資項目專項補助資金或獎勵;組織實施中央投資項目精細化管理,負責中央投資項目的監測、預測、預警和重大問題研究,提出推進中央投資項目建設調度的對策建議,整理匯總中央投資項目推進情況報告。
4.研究提出政府性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使用方向,會同財政等有關部門提出財政資金安排的規模和方向,下達區本級財政基本建設投資計畫。
(四)項目管理股
1.貫徹落實國家產業政策,組織實施國家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依據《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管理條例》、《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完善企業投資項目備案流程、專家論證制度,按規定許可權負責企業投資項目備案或轉報國家、自治區、柳州市核准。
2.指導和協調政府非經營性投資項目代建,貫徹落實和完善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投資審批責任制、後評估制度和監督機制,按規定許可權負責中央、自治區、柳州市、柳江區財政預算安排項目的投資審批和項目審批,或轉變國家、自治區、柳州市審批。統籌推進政府投資或政府主導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和協調解決建設過程中的突出問題。
3.提出全區農林水和生態建設、公檢法司設施、國家安全設施、城鎮基礎設施、交通基本建設以及教育、醫療衛生、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民政、健康養老、旅遊等政府投資項目前期工作計畫和前期工作經費安排建議方案。按分工組織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
4.負責投資項目線上並聯審批監管平台運行管理,完善並及時公開審批事項辦事指南;協調推進投資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指導協調全區招投標等工作。
5.起草全區易地扶貧搬遷工作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擬訂全區易地扶貧搬遷規劃、投資計畫並組織實施。提出易地扶貧搬遷的政策建議,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有關幫扶地區發展規劃和政策,編制以工代賑規劃、計畫,並指導實施。
6.負責投資許可審批流程再造等具體工作。牽頭負責機關行政審批、政務服務具體事項、組織實施工程項目等各項工作。
(五)營商環境和信息化建設股
1.牽頭組織推進全區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起草全區最佳化營商環境有關規範性檔案。研究提出全區最佳化營商環境政策建議,協調有關重大問題和重大事項。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全區最佳化營商環境調查、考評、督導、調研等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2.負責統籌推進全區信息化、數位化發展工作。負責統籌全區相關機構的信息化、數位化領域有關項目建設,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共享等工作。負責全區大數據發展、數字柳江建設及其管理、指導、協調等工作。
3.負責擬訂區本級信息化、數位化領域的財政性資金(專項資金)年度投資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審批區本級信息化、數位化領域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
4.負責統籌協調推進數字設施建設,配合做好網路安全工作。負責推進電子政務網路、數據資源安全體系建設。負責協調通信基礎設施等其他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協調推進公共數據共享開放平台建立。
5.負責統籌全區數據資源建設、管理、套用,政務數據的匯聚、共享。指導協調行業主管部門推進社會數據的匯聚、共享,統籌推進政府數據和社會數據的開放、套用。
6.負責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日常工作。
(六)價格和收費股
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價格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貫徹執行柳州市的價格和收費政策。貫徹落實上級有關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政策,協調組織實施價格認證和涉案財物價格鑑證等工作。
(七)糧食和物資調控股
研究提出全區糧食收購、銷售計畫並組織實施,管理輪換計畫,組織擬訂全區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區糧食產業發展,承擔全區糧食產業發展規劃擬訂工作。承擔全區糧食市場監測預警、統計工作。
(八)糧食和物資監督檢查股
承擔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體制改革工作,負責組織起草全區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管理的規章、規範性檔案草案和有關政策。擬定糧食和物資儲備監督檢查制度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糧食和物資儲備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和政策執行情況。對管理的政府儲備、企業儲備以及儲備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考核的具體工作。
領導分工
一、韋志培,柳江區發展和改革局黨組書記、局長。
職責分工:主持局黨組和局行政全面工作,主管人事、財務工作。對局黨組的黨風廉政建設、黨建工作負總責。
二、蘭宏范,柳江區發展和改革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局長職務。
職責分工:協助局長工作,主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全面工作。分管固定資產投資、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推進和監管、涉農項目(農業農村、土地整治、美麗鄉村、基本農田水利、扶貧開發)和政法領域政府性投資項目推進及監管、普法、綜治、維穩、掃黑除惡、國家安全人民防線、禁毒等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糧安”工程建設項目推進及監管、本局掛點聯繫村等工作。分管固定資產投資股、糧食和物資調控股、糧食和物資監督檢查股、糧食和物資儲備中心、柳州市柳江區柳糧糧油有限公司。
三、劉方芳,柳江區發展和改革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職責分工:協助局長工作,分管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體制改革、經濟運行分析、縣域經濟發展、價格和收費、統計、黨建、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績效考評、防汛抗旱、綜合治稅、依法行政、保密、信息公開、消防、工青婦、語言文字、計畫生育及防艾、創文明(衛生)城市、質量強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等工作。負責黨建、重要檔案和綜合性文稿起草、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事務等工作。分管局辦公室、國民經濟綜合股、價格和收費股、價格認證中心。
四、梁偉良,柳江區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
職責分工:協助局長工作,分管固定資產投資、城建投資項目(含保障性住房)和非政府性投資項目審批備案、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及城鎮化、社會事業、工業和服務業、綜合交通(含農村公路)、節能減排等領域工作。負責易地扶貧搬遷、石漠化綜合治理等工程項目的推進及監管、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和最佳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辦公室事務等工作。分管項目管理股、營商環境和信息化建設股。
五、潘艷樂,柳江區項目促進中心主任。
職責分工:協助局長工作,主持項目促進中心全面工作,分管重大項目策劃推進、油氣管網安全保護、電網建設和安全保障協調等工作。
六、林宇華,柳江區項目促進中心副主任。
職責分工:協助局長、項目促進中心主任工作,負責項目促進中心辦公室具體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