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田定產亦稱“查田評產”。農業稅清查納稅土地面積和評定常年產量的一項基礎工作。貫徹合理負擔,鼓勵增產政策的一項重要措施。這項工作在1949—1952年結合農業稅的徵收進行。在此期間查清了全國的耕地面積和應稅土地面積,評定了常年應產量。自此以後,全國再未進行全面的查田定產,只是在原有基礎上作了某些合理調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查田定產
- 外文名:chá tián dìng chǎn
- 評定:土地等級,
- 公布: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財政部
chá tián dìng chǎn
查田定產是我國解放初期貫徹農業稅依率計征,達到合理負擔,以鼓勵農民積極生產的重要措施。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財政部公布《農業稅查田定產工作實施綱要》,詳細規定了查田定產的步驟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