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縣林業局

柞水縣林業局

柞水縣林業局,根據《中共商洛市委辦公室、商洛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商洛市柞水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商辦字〔2019〕14號),柞水縣林業局屬縣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規格,由縣自然資源局統一領導和管理。

柞水縣林業局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林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全面落實市委、縣委工作要求,始終堅持黨對林業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加快建立自然保護地體系,強化森林、濕地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大力推進國土綠化,切實保障生態安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柞水縣林業局
  • 外文名:Zhashui County Forestry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職責分工,行政編制,其他事項,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政策法規和決策部署;負責擬訂林業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林業普法宣傳教育和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全縣森林、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的動態監測、評估和管理工作;指導全縣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相關工作。
(二)負責全縣林業生態保護修復工作;負責落實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種草等生物措施,開展水土流失防治工作;負責組織全民義務植樹、造林綠化工作;負責古樹名木保護以及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負責林木種子管理,指導全縣林木種苗基地建設;負責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工作;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工作。
(三)負責全縣森林、濕地資源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執行全縣森林採伐限額,確保林木憑證採伐、運輸;負責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國家和地方公益林劃定和管理工作;依法承擔應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和縣政府批准的林地徵用、占用的初審工作;負責生態修復治理、開發利用監管工作;負責全縣濕地生態修復保護工作,擬訂濕地保護規劃,建立濕地保護小區、濕地公園,監督管理濕地開發利用。
(四)負責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依法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採集)、馴養繁殖(培植)和經營利用;負責瀕危物種進出境和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珍稀樹種、珍稀野生植物及其產品出境的監督管理工作。
(五)負責全縣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和相關標準,提出新建、調整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依法指導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按職責分工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有關工作。
(六)負責全縣林業改革工作,擬訂全縣集體林權制度和國有林場等重大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縣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並推動落實;負責全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工作;指導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工作;負責退耕還林和天然林保護工作。
(七)擬訂全縣林業資源最佳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擬訂全縣林業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核桃、板栗、中藥材等產業監督管理工作,推進林下經濟發展;組織實施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開展山區綜合開發、生態扶貧。
(八)按照行政隸屬關係,負責國有林場管理工作;組織林木種子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林業良種選育推廣,監督管理林木種苗生產經營行為,監督林木種苗質量;監督管理林業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指導森林公園建設與發展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縣森林旅遊管理工作。
(九)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林業火災防治規劃,嚴格執行林業火災防護標準;負責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和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承擔森林火災撲救及技術支撐工作;負責林業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負責全縣林業國有資產、建設資金的監督管理工作;參與擬訂全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有關財政、金融、價格、貿易等經濟調節政策;負責全縣林業生態效益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林業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的預算建議,提出全縣林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及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負責林業建設項目的組織、申報、審核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林業重點工程建設資金的督查管理工作;編制全縣林業年度生產計畫。
(十一)負責全縣林業科技、教育和對外交往工作;指導全縣林業人才隊伍建設;承擔濕地、瀕危野生動植物等國際公約履約工作。
(十二)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黨務、政務、事務和群團工作,保障機關正常運轉;負責局黨組日常工作;負責重要文稿起草和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公文管理、機要保密、檔案管理、信訪維穩、辦公自動化和督查督辦工作;負責政策研究、政務公開、信息宣傳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組織人事、機構編制、教育培訓、考核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所屬單位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工作;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負責全縣林業系統對外交往和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全縣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相關工作。
(二)營林股
負責擬訂全縣造林綠化及林業產業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造林和營林質量管理;負責重點造林工程項目的實施,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負責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負責核桃、板栗、中藥材等產業監督管理工作,推進林下經濟發展;負責古樹名木保護以及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負責林木種苗、種子等相關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工作;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負責擬訂全縣林業發展規劃、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提出全縣林業年度生產計畫和固定資產投資計畫的意見建議;負責林業建設項目的組織、申報、審核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林業重點工程建設資金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林業統計工作;負責全縣林業生態效益補償制度的落實工作;指導生態脫貧工作;指導林業專業合作組織建設工作;指導以生物措施開展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承擔縣造林綠化等有關協調機構的日常工作。
(三)林政股
負責全縣森林、濕地資源監督管理工作,擬訂全縣森林、濕地資源可持續發展的政策措施、保護利用規劃和技術規程並組織實施;監督執行全縣森林採伐限額;負責林地徵用、占用和濕地生態修復治理、開發利用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國有林場和森林公園管理工作;負責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和開發利用工作;負責動植物進出境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備案工作;負責林政案件稽查工作,指導違法案件查處;指導全縣森林旅遊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林業防火工作;負責林業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林業系統依法行政工作;負責全縣林業改革工作,擬訂全縣集體林權制度和國有林場等重大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縣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並推動落實;負責林業系統重大改革、重要政策調查研究工作;負責全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工作;指導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工作;負責擬訂林業資源最佳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森林保險政策落實和林權抵押工作。

職責分工

 (一)與縣應急管理局在火災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1、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編制全縣總體應急預案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規劃,指導縣林業局編制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預案;指導林業火災應急救援;指導、協調縣林業局做好林業火災防治工作;會同縣林業局依法發布林業火險、火災信息。
2、縣林業局負責落實全縣總體應急預案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林業火災防治規劃,嚴格執行林業火災和防護標準;負責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和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承擔森林火災撲救及技術支撐工作。
3、縣應急管理局和縣林業局要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建立協商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必要時,縣林業局可商縣應急管理局以縣應急指揮協調機構的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二)與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在審批服務方面的職責分工
將縣林業局的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職責劃轉由縣行政審批服務局承擔。行政審批事項劃轉後,縣林業局不再對劃轉事項行使審批權,但仍保留審批標準制定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職責。縣行政審批服務局按照縣林業局提供的審批標準,依法履行審批職責,並對審批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和縣林業局要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建立健全審管互動和信息雙向反饋機制,確保審批和監管無縫對接。

行政編制

柞水縣林業局機關行政編制7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柞水縣林業局所屬事業單位有關機構設定、主要職責和人員編制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11月22日起施行。

現任領導

柞水縣林業局局長:吳禮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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