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金華(惠州市龍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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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金華,男,1969年2月出生,廣東龍門縣人,漢族,1990年8月參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學歷大專(廣東省委黨校行政管理專業)。

曾任惠州市龍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書記、局長。

2023年6月,林金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龍門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林金華
  • 性別:男
  • 民族:漢族
  • 籍貫:廣東龍門縣
  • 出生日期:1969年2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1990年10月至1995年7月, 龍門縣規劃局工作;
1995年7月至1998年7月,龍門縣規劃局報建股股長(其間1997.09--2000.07參加中共廣東省委黨校行政管理專業大專學習並畢業);
2002年3月至2010年10月 ,龍門縣規劃建設局副局長;
2010年10月至2014年10月,龍門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副局長;
2014年10月至2019年3月,龍門縣房產管理局副局長;
2019年3月,任龍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書記、局長。
曾任龍門縣政協黨組成員、秘書長。

人物事件

官宣被查
2023年6月,林金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龍門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雙開處分
經查,林金華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不信馬列信鬼神,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金;亦官亦商,從事營利性活動;紀法底線失守,私慾膨脹,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攬、工程款撥付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林金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龍門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層報惠州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林金華開除黨籍處分;由龍門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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