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巴宜區水利局

林芝市巴宜區水利局

林芝市巴宜區水利局是林芝市巴宜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為正科級。

林芝市巴宜區水利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區黨委的決策部署,以及市委、區委有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區委對水利工作的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林芝市巴宜區水利局
  • 辦公地址:西藏自治區林芝市巴宜區尼池路6號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巴宜區水利戰略規劃和政策,起草有關水利工作的規範性檔案,組織編制巴宜區水資源規劃、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巴宜區水利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巴宜區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水利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和規劃同意書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三)按規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巴宜區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並組織指導實施,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巴宜區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巴宜區水利資金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四)指導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組織指導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巴宜區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水能資源調查評價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
(七)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路建設。指導巴宜區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監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導編制巴宜區河道采砂綜合規劃、計畫。組織實施河道管理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制度。
(八)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
(九)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公告。負責巴宜區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開發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初審和水土保持補償費徵收工作。指導巴宜區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十)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協調牧區水利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水利扶貧工作。
(十一)指導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落實水利工程移民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驗收、監督評估等制度。指導監督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實施。
(十二)負責巴宜區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和仲裁水事糾紛,開展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農村水電站的安全監管。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十三)開展水利科技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監督實施自治區水利行業技術標準、規程規範。組織重大水利科學研究、技術引進和科技推廣。承擔水利統計工作,指導水利信息化、水利行業隊伍建設。
(十四)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巴宜區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承擔巴宜區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巴宜區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指導城鎮總體規劃和重大建設項目防洪論證工作。
(十五)負責貫徹落實巴宜區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工作領導小組的部署安排,組織協調巴宜區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落實河湖長制各項任務,開展河湖管理保護相關工作。指導各鄉(鎮)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工作。組織開展巴宜區河湖長制考核評估和監督管理。
(十六)完成區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負責人:達娃曲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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