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林甸縣農機總站
-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農業機械管理的法律
- 提出:縣內農業機械化發展規劃
- 指導:農機新技術機具的推廣工作
機構職能,領導班子,內設機構,
機構職能
(一)農業機械管理總站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農業機械管理的法律、法規。
(2)研究提出縣內農業機械化發展規劃,及時提出重大技術措施的建議。
(3)指導農機新技術機具的推廣工作,提高農業機械化的普及和套用水平。
(4)規劃和指導農業機械化的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機械化服務。
(5)組織指導農業機械科研、試驗、鑑定、技術推廣、技術諮詢、技術培訓、維修、製造、銷售、安全監理等工作。
(6)負責農業機械作業質量及作業收費的監督管理。
(7)負責縣內農業機械需求預測和農業機械化各類經濟指標的統計匯總工作。
(8)管理農業機械化事業專項資金、物資。
(二)農業機械管理總站所屬事業單位
1.農機技術推廣站
(1)負責農機新技術新機具推廣試驗、示範。
(2)以點帶面搞好宣傳,根據本地特點進行試驗改良機具。
(3)結合縣鄉培訓班,進行耕作新技術新機具培訓。
(4)對新技術新機具的使用者跟蹤服務,現場指導,總結經驗,擴大推廣面。
2.農業機械安全監理站
(1)貫徹執行黨和政府的各項安全法規,代表政府監督管理農業機械的安全。
(2)負責農業機械技術狀態的檢驗定級。
(3)負責農業機械在道路田間及其它場地行駛作業的安全管理。
(4)負責農業機械事故處理及車輛檢驗落戶。
(5)負責農業機械駕駛(操作)人員考試發證及審驗工作。
3.農業機械化學校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農業機械化事業的教育方針和政策,為農村培養初級農機技術人才。
(2)指導全縣開展民眾性的農機培訓,科學試驗,生產示範技術普及和技術推廣工作。
領導班子
1.顏亮,站長。主持農機系統全面工作並主抓常務和財務工作;
2.白恩軍,副書記。主抓農機系統黨群、紀檢工作並協助站長抓常務工作;
3.魏占利,副站長。主抓農機監理、培訓、科技、企業等工作;
4.馬發軍,副站長。主抓農機推廣、農機化生產等工作。
內設機構
農機化生產股、農機企業指導股、合作社管理股、財務審計股、人事勞資股、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