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林業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此報告發表於2011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林業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 時間:2011年
  • 地點:林業局
  • 類型:工作報告
總則,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信息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申請行政複議、訴訟和申訴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總則

《永豐縣林業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省、市、縣關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有關規定編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訴訟和申訴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等內容。

概述

截至2011年12月底,我局在政府信息公開平台上共公布信息423條,其中本年新增信息85條,內容涉及概況信息、發展規劃、工作動態、人事任免、財經信息、行政執法、公共服務等各個方面。信息公開工作符合我局“科學發展、生態立縣”的工作理念,為我縣的林業發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我局的主要做法有:
第一、嚴格按照省、市、縣有關部署,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的信息公開領導小組,明確了分管領導與信息員,並且組織信息員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
第二、制定和完善了相關制度。嚴格按要求制定了《信息公開制度》、《年度報告制度》、《依申請公開制度》,並將《信息公開制度》和《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張貼上牆,為信息公開工作制訂嚴格的規範。
第三、嚴格按照要求審核政府信息,及時、有效、規範地公布政府信息。所有主動公開信息均經過了擬稿、審核、公開程式,所有依申請公開申請均經過了申請、受理、公開、反饋、建檔程式。應該公開的信息保障在5個工作日內公布;所有公布的信息均按照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要求規範格式,以縣政府門戶網為信息公開平台,認真落實了縣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各項部署。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嚴格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妥善處理公開與保密的關係,合理界定信息公開範圍,做到完整、準確、及時。機關股室主要辦事項目的辦事程式及執法依據,主要活動、工作動態等都在縣政府網站上進行了公開。在公開程式方面,嚴格把關,公開材料都要經分管領導審核和主要領導審定,方能公開。

依申請公開信息辦理情況

2011年,我局未受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我局政府信息公開沒有收費。

申請行政複議、訴訟和申訴的情況

2011年,我局嚴格按照《條例》的規定公開政府信息,沒有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訴訟和申訴的情況發生。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11年,我局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我們也看到,這些成績還是初步的和階段性的,與公眾的需求還存在一些差距,如公開的形式不夠多,信息公開的及時性有待加強,內容的針對性上還有待提高,特別是通過新聞媒體、廣播電視等形式向公眾公開的信息數量較少,宣傳的力度還有待進一步加大。2012年,我局將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下,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本著量力而行、盡力而為,積極穩妥、有的放矢的原則,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紮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確保信息公開工作有新進展,切實讓公眾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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