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棨

林棨

林棨(1885年-?),字少旭,福建閩侯人。清末民初法學家、律師,畢業於日本早稻田大學政治經濟科。

宣統元年,任京師大學堂法政科監督。1912年,任教育部專門教育司司長。1913年,任大理院推事,京師、江蘇及湖北等處高等審判廳廳長、法務部司法講習學評議員。偽滿洲國正式成立後,歷任執政府秘書處秘書官,最高法院院長。曾代理過當年轟動一時的溥儀與淑妃文繡的離婚案,編譯《國際公法精義》、《憲政論》。

基本介紹

  • 本名:林棨
  • 字號:字少旭
  • 所處時代:清末民國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福建閩侯
  • 出生時間:1885年
  • 去世時間:不詳
  • 主要作品:《國際公法精義》《憲政論》
  • 主要成就:中國法學家、律師
林棨,字少旭,1885年生於福建閩侯,日本早稻田大學政治經濟科畢業。歷任進士館及仕學館教習、教務提調、學部參事、京師法政專門學校教務長、憲政編查館統計局科員等職。宣統元年(1909)正月至民國元年(1912)年4月,任京師大學堂法政科監督,1912年任教育部專門教育司司長,1913年任大理院推事,京師、江蘇及湖北等處高等審判廳廳長、法務部司法講習學評議員。
1932年3月9日,偽滿洲國正式成立,林棨先擔任偽滿洲國執政府秘書處秘書官,不久擔任偽滿洲國最高法院院長直到1939年12月18日。
憲政論憲政論
編譯《國際公法精義》、《憲政論》(日本. 菊池學而)。
曾代理過當年轟動一時的溥儀與淑妃文繡的離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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