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管護保險社

林木管護保險社是從事林木保險活動的民間保險組織。具有互助合作性質和民辦性質。通常有村辦、鄉辦兩種。

其特點是:林木保險與管護並舉,保險人從投保人處收取保險費,對林木發生的意外災害給予經濟補償,還組織護林人員進行林木管護,以保證林木正常生長; 按林木株數計算、交納保險費並進行經濟補償,自籌資金,實行自防自救,一般與保險主管部門沒有聯繫,具有獨立性; 實行單獨核算、自負盈虧的企業化管理及崗位責任制。林木管護保險社,屬於 “小保險” 之列。其存在有利於制止亂砍濫伐、促進植樹造林,有利於減少家庭護林工日,提高林木管護效益,具有不可低估的生命力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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