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林奕含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出生地:中國台灣
- 出生日期:1991年
- 逝世日期:2017年4月27日
- 職業:作家
- 代表作品:《房思琪的初戀樂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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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1991年,林奕含出生於醫學世家,從小熱愛文學,有閱讀和寫作的習慣,曾是台南女子中學唯一一個在升大學測驗中獲得滿分的學生。
林奕含少時遭性侵身患抑鬱症。16歲起就固定到精神科接受診療,曾3度試圖自殺未果,兩度考上大學都因健康原因輟學。第一次,林奕含考上台北醫學大學醫學系之後,僅兩周就退學。之後她重考上國立政治大學中文系,但由於第三年病發再次休學,未能拿到畢業證書。在國立政治大學就學期間曾因精神疾病缺席期末考,授課教授對其以精神病診斷書為據缺考的動機表示懷疑。
婚姻生活
2016年,林奕含結婚。由於感受到他人對精神病及精神病患者的誤解,林奕含在自己的訂婚宴上用長達20多分鐘的致詞,以精神病患者的身份,描述多年來自己經歷的痛苦和折磨。“如果今天婚禮我可以成為一個‘新人’,我想要成為一個什麼樣的人?我想要成為一個對他人痛苦有更多想像力的人......我想要成為可以實質上幫助精神病去污名的人。”
人物事件
事件經過
林奕含少時遭補習教師陳星性侵,曾3度試圖自殺未果。
2014年,林奕含曾與未婚夫到一個援助婦女的基金會向律師諮詢,打算要告補教名師陳星,但卻碰了個軟釘子。“立委”王定宇指出,林奕含從頭至尾並不畏懼面對法律,也不怕陳星妻子謝如玉反控她妨礙家庭。但當時該基金會卻向林奕含表示“缺少女學生遭性侵事證”“如何證實女學生是遭脅迫性侵”,且“年代已久、難以成案”。
南檢調查
台南地檢署(南檢)調查4個月,傳喚陳星、林奕含家人、閨蜜、醫師等證人,並參考雙方通聯、林奕含病歷、心理諮詢記錄等對此事進行調查。2017年8月22日,南檢召開記者會稱,林奕含家屬表示不願對陳星提告,此案是由多名民眾告發,從“未滿14歲或16歲為性交”、“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交”、“強制性交致被害人羞忿自殺”3項罪嫌進行偵辦。南檢稱,據林奕含的閨蜜與補習班班主任等人證述,可確認她滿16歲後才認識陳星,就算兩人發生關係,也難認有罪嫌。根據相關證述,檢方認為雙方最可能於2009年8月發生關係,那時林奕含已結束補習,與陳星不是師生。另據閨蜜稱,林奕含曾將陳星介紹給她們認識,當時兩人互動如情侶,林未提到被性侵。陳星強制性交罪名也難成立。
2017年8月21日,台南地檢署偵結該案,宣布由於證據不足對陳星不予起訴。
2017年8月22日,對於檢方處理結果,台南市長賴清德表示,司法雖然沒有足夠的證據定陳星的罪,但是陳星傷害林奕含,讓她患上憂鬱症,進而走上絕路,這是事實,因此陳星雖然可以躲過法律的制裁,絕對躲不過良心的苛責,“如果善惡有報的話,陳星也會得到報應的”。民進黨“立委”林俊憲對此痛罵“這整件事實在有夠王八蛋”。高雄市議員蕭永達稱,結果屬意料中事,法律本來就是最低道德標準,經常不代表正義。有網友稱:“這是我最痛恨台灣法律的一刻。”
修改法律
林奕含案引起島內社會檢討補教制度,“立法院”已三度通過修正“補教法”,補習班老師執行業務、招生宣傳等,都要用真實姓名,違者罰補習班新台幣5萬到2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