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職責
辦公室是松谿縣水利局的綜合科室,負責全局黨務、政務、群團、人事、勞資、綜合治理、後勤服務等工作,起著協調部門工作關係的樞紐作用。
一、職責
配合局領導做好有關協調工作,主持辦公室全面工作,制定辦公室的工作計畫和組織實施,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的協調與安排,落實檢查各崗位工作完成情況並向領導匯報。
二、任職責
當好助手,履行職責,積極認真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團結協助,促進和落實機關作風建設和辦公室各項工作的開展,做到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匯報。
協助主任做好來客接待的安排工作和各項會議後勤工作。
三、 辦事員
服從領導,履行職責,積極認真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認真做好來客來訪人員的接待工作,做到大方熱情,嚴格遵守機關效能首問制,認真履行上傳下達職責和相關記錄製度。
防汛辦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防汛工作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根據縣政府及上級防汛、抗旱部門的部署、編制本地區防汛、抗旱工作計畫,擬定防汛抗旱工作的具體實施意見。
三、根據水利工程分級管理原則,部署汛前、汛後水利工程安全質量檢查,組織對各類水利工程的汛期運行計畫的審查、批准、上報等工作,並檢查督促其運行情況。
四、抓防汛責任制的落實,建立、健全行政領導包庫、包堤、包閘責任制及軍民、警民、工農聯防辦法,配合水利管理部門檢查、落實水利工程管理單位的防汛崗位責任制。
五、掌握河道行洪、清障情況,配合有關部門抓好河道管理和清障工作。
六、處理防汛、抗旱日常工作,組織防汛值班,隨時掌握雨情、水情、旱情、工情、災情等,並及時匯報反映,做好上傳下達工作。
七、協同有關部門做好修復水毀、防汛與抗旱專項補助經費及部分物資的安排分配工作,並檢查使用情況。
八、負責所屬範圍內的防汛通訊網路的規劃、實施與管理工作。
九、負責防汛、抗旱資料的整理與彙編工作。負責年度的防汛、抗旱總結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擬定全縣水利發展中長期規劃,組織起草全縣水利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實施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提出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負責縣級水利資金和水利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提出有關水利價格、收費、信貸、稅收的政策建議。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協調和保障。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組織擬定全縣水中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重點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水資源論證等制度;指導水利行業供水。
(三)承擔水資源保護和節約用水的責任。按照國家資源與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組織編制全縣
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擬定重要河道、水庫的
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意見,指導入河排污口設定工作;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地下水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擬定節約用水政策,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
(四)組織、協調、監督、指揮全縣防汛防潮抗旱工作,承擔縣政府
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和其他涉及防洪、防潮的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布局的防洪、防潮論證提出意見;指導城市防洪、防潮工作,發布水利信息,管理水利信息網路,對較大河道、水庫和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指導水利
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五)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指導河道、水庫及河口灘涂的治理和開發;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鄉鎮(街道)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按規定許可權審查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工程建設方案;指導防潮堤建設與管理;負責水利移民工作的監督管理工作。
(六)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
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村飲水、節水灌溉、鄉鎮(街道)供水、灌區管理、機井建設工作,指導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農村水利工程
產權制度改革工作。
(七)負責水土保持工作。組織編制水土保持和水生態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水土流失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歸口管理全縣農村“荒溝、荒丘、荒灘”治理開發的管理工作;負責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監督實施和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承擔縣水土保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所獲榮譽
2021年5月14日,松谿縣水利局被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評為”福建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
地圖信息
地址:工農東路1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