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谿縣交通運輸局

松谿縣交通運輸局

根據《中共南平市委辦公室、南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松谿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南委辦〔2011〕27號)和《中共松谿縣委、松谿縣人民政府關於松谿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松委〔2011〕64號)精神,設立松谿縣交通運輸局,同時加掛縣交通戰備辦公室牌子,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松谿縣交通運輸局
  • 內設機構:5個
  • 人員編制:6名
  • 發文字號:南委辦〔2011〕27號
職責調整,部門職責,內設機構,獲得榮譽,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取消全縣公路養路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等交通規費以及政府還貸二級公路通行費的管理職責。
(三)將原縣交通局的職責劃入縣交通運輸局;將原縣建設局承擔的指導城市客運的職責劃入縣交通運輸局。
(四)承擔縣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日常工作職責。
(五)推進各種交通運輸方式的相互銜接,最佳化交通運輸布局,推動形成便捷、通暢、高效、安全的綜合運輸體系;推動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優先發展公共運輸,大力發展農村交通,推進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部門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公路、水路交通運輸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指導全縣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全縣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工作。
(二)制定全縣公路、水路行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交通運輸總體規劃;參與擬訂並組織實施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指導公路、水路運輸樞紐規劃、建設和管理。
(三)承擔全縣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依法負責全縣公路、水路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的設計、招標投標、工程質量、工程建設的監督管理;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承擔對縣道和農村公路養護的指導、監督職責;指導、督促公路、水路交通戰備工程建設。
(四)承擔全縣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實施道路、水路運輸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指導城市客運、出租汽車以及汽車租賃等工作;負責全縣營運機動車維修、性能檢測、船舶檢驗、駕駛員培訓等交通運輸行業管理;負責涉外運輸的有關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承擔縣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亂”工作協調小組的日常工作。
(五)負責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承擔內河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六)研究提出全縣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建議;按有關規定對公路、水路項目立項、可研審批或核准提出行業審查意見;編制縣級交通運輸部門預決算草案並組織預算的執行,按規定負責交通運輸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監督管理;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
(七)指導全縣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科技、教育工作。指導、協調公路、水路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公路、水路交通運輸運行情況,開展有關統計和信息發布工作;組織技術開發和科技成果推廣,推動行業科技進步;指導全縣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八)指導、協調今後道路、水路運輸與民航運輸的銜接工作。
(九)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國防交通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劃全縣國防交通網路布局,編制與指導實施國防交通建設計畫;擬定全縣國防交通保障計畫,組織、管理和訓練國防交通保障隊伍,為轄區內的軍事行動和其他緊急任務組織交通保障;負責全縣的國防運力登記和動員徵用工作;管理全縣國防交通物資儲備;承辦上級國防交通主管機構和縣政府賦予的其他職責。
(十)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松谿縣交通運輸局設5個內設股(室):
(一)松谿縣交通運輸局黨政辦公室 (監察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承擔局機關文電、機要、檔案、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和內部規章制度建設等工作;承擔本部門重要檔案、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牽頭組織辦理人大議案、政協提案、人大代表建議;承擔局機關行政後勤工作和內保工作。負責黨委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黨群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社區建設和殘疾人事業;指導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和指導本系統工會、共青團、婦聯工作。
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指導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人才隊伍建設,承擔交通系統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有關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起草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科技、教育、信息化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交通重大科技、信息化項目研究,負責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科技信息和智慧財產權管理工作;承擔執行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有關標準、計量、質量管理監督工作;指導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環境保護、節能減排、技術改造和自主創新;組織、指導、協調交通運輸職業教育,承擔交通運輸系統有關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
編制縣級交通部門預決算草案並組織預算的執行,按規定負責交通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監督管理;承擔政府採購、清產核資、信貸有關工作;指導交通運輸系統財務管理工作;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局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指導全縣交通運輸行業內部審計工作。
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及紀檢、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條例和規定;協助黨委抓好系統內黨風廉政建設和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對公路建設項目立項、評審等重點工作實施監督,對評審結果進行公示;接待、受理系統單位黨員、幹部的舉報、控告,接待、受理有關黨風黨紀、政風政紀方面的人民來信來訪;會同有關科室採取多種形式開展黨風黨紀、政風政紀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積極開展反腐倡廉工作,努力增強黨員幹部拒腐防變能力;負責系統內政風、行風建設的評議和行業糾風工作,協助有關科室做好信息公開工作;履行對全系統工作人員及系統內各單位幹部的監察,保證政令暢通,圍繞確定的工作目標開展監督檢查;負責糾正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的不文明行為;負責公路“三亂”的治理和鞏固提高工作。
(二)松谿縣交通運輸局政策法規股 (路政管理和交通戰備工作股)
負責組織開展交通運輸政策研究,起草有關政策檔案;指導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法制建設,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指導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和執法隊伍建設;組織、指導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執法監督檢查,承辦行政複議、應訴工作。貫徹、宣傳、執行有關公路路政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並監督實施。
負責指導、監督全縣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依法維護路產路權,查處破壞、損壞或者非法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屬設施的違法行為;負責所在區域內農村公路路域環境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公路管理保護許可事項;負責管理和保護公路路產;實施公路路政巡查;制止和查處各類違法利用、侵占和破壞、損壞路產的行為;依法管理公路兩側建築紅線控制區;審批地下、地上穿(跨)越公路建築物和其他設施的事宜;審批特殊情況下,利用、占用公路和超限車輛通過公路事宜,對其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維護公路和公路養護、施工作業現場的正常秩序;為查處違法行為,向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調查、取證、查閱有關檔案、檔案、資料和憑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負責上報全縣路政統計數據、工作總結。
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國防交通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國防交通戰備工作,承擔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日常工作;規劃全縣國防交通網路布局,編制與指導實施國防交通建設和計畫;參加全縣國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和竣工驗收;擬定全縣國防交通保障計畫,組織、管理和訓練國防交通保障隊伍,為轄區內的軍事行動和其他應急任務組織交通保障;負責全縣的國防運力登記和動員徵用工作;管理全縣國防交通物資儲備。
(三)松谿縣交通運輸局計畫建設股
貫徹執行有關交通基礎建設的方針、政策、及相關規定;
擬定全縣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擬定交通公路、水路總體規劃,提出有關政策和標準;指導交通建設項目的立項、可行性研究,對公路、水路項目立項、可研審批或核准提出初審意見並組織開展項目後評價工作;研究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資金安排建議,提出利用外資和社會資金投資的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有關統計和信息發布工作;負責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工作,組織起草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維護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境內國道、省道運行監測協調,監督公路標誌標線設定工作;承擔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的設計、招投標、工程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交通建設項目中重大技術問題的審核,協調交通建設工程中的重大問題;指導農村公路建設;負責全縣範圍內農村公路建設設計的編制、實施、管理,對建設工程程式、質量實施監督,對完工項目組織初級驗收;協調辦理扶貧開發、老區建設和掛村服務工作。
負責全縣公路交通基礎設施的管理和維護;指導本轄區列養農村公路的修建、養護和管理;對列養農村公路下達公路養護計畫、落實養護措施、檢查執行情況、組織公路養護評比、下撥養路費以及及時編報各項統計報表,對養護人員進行技術培訓,添置與改善機具、設備,提高管理水平,同時處理上級布置的有關交通運輸方面的諮詢、提案、報表、數字等;加強公路突發性自然災害的預防搶修工作,制定抗災搶修預案,儲備必要的搶修物質。發生水毀、塌方、滑坡、土石流等自然災害後要及時組織人員,調運設備、物質進行修復,保證農村公路安全暢通。
(四)松谿縣交通運輸局運輸管理和安全監督股
承擔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工作,組織起草全縣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組織實施道路、水路運輸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指導、協調道路、水路運輸與民航運輸的銜接。承擔公路、水路運輸及相關業務經營等的指導工作;承擔全縣公路運輸線路、營運車輛、運輸場站等管理工作;承擔車輛(不含拖拉機)維修、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機動車(不含拖拉機)駕駛員培訓機構和駕駛員培訓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重點物資運輸與緊急客貨運輸;負責涉外運輸的有關管理工作;參與組織實施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公路、水路安全生產政策和應急預案;指導有關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體系建設;承擔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和內河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內河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治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撈、通信導航、船舶與港口設施保全及危險品運輸監督管理等工作;承擔公路、水路安全生產事故、內河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依法組織或參與以上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指導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工作。負責辦理110聯動、掃黃打非和流行病防控工作。
(五)松谿縣交通運輸局公交(計程車)管理股
承擔公交客運、出租汽車客運市場監管工作;組織起草全縣公交、出租汽車客運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公交、出租汽車客運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承擔公交、出租汽車客運經營指導工作;承擔公交客運線路、營運車輛和站點管理工作。

獲得榮譽

2018年5月28日,入選中共福建省委文明辦“第十三屆福建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並向社會公示,接受民眾監督。

人員編制

松谿縣交通運輸局機關行政編制6名。其中:局長1名,黨委書記1名,副局長2名,黨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1名;股級職數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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