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縣司法局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及規章,制訂司法行政規範性檔案和工作發展規劃、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松潘縣司法局
  • 地點:松潘縣
  • 職責:負責勞動教養管理工作,指導
  • 性質:司法局
主要職責,所屬地區,現任領導,內設機構,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二)領導監獄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監獄刑罰執行和改造罪犯的工作。
(三)負責勞動教養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勞動教養的執行和司法行政系統強制戒毒、戒毒康復場所的管理工作。
(四)擬訂普及法律常識規劃和法制宣傳教育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省各地、各行業的法制宣傳和依法治理工作。
(五)負責指導、監督律師工作、公證工作、外來企業投訴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負責行政處罰工作。
(六)監督管理全省的法律援助工作。
(七)指導、監督基層司法所建設和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基層法律服務、幫教安置工作。
(八)組織承辦國家司法考試工作,指導法學教育和司法警官職業教育。
(九)主管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的登記管理工作,負責仲裁機構、人員的審查登記工作。
(十)指導司法系統依法行政工作,監督管理所屬社團組織。
(十一)負責司法行政系統的槍枝、彈藥、服裝、警車等裝備的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監獄、勞動教養系統和四川司法警官職業學院、監獄企業集團公司的計畫財務和內部審計工作。
(十二)指導、監督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省屬監獄、勞動教養所領導班子建設工作,協助市(州)管理司法局的領導幹部,負責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
(十三)承擔省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四)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所屬地區

松潘縣

現任領導

馬  勇   黨組書記、局長
李正權  黨組成員、副局長
陳  宏  黨組成員、副局長
況金勇  黨組成員、副局長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人:駱永剛)。負責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和事務;負責本機關文電、會務、接待、機要、檔案、保密、信訪、績效管理、信息宣傳、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等工作;承擔綜合公文的起草審核、史志年鑑編纂等工作;指導推進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科技與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本機關網路信息安全工作;制定、編制司法行政工作中長期規劃、工作計畫;負責局機關重大政務活動和上級交辦工作的協調、督辦;承辦本系統應急事件組織協調工作;負責財務、司法所預決算、國有資產、裝備、服裝和警車等後勤保障管理工作;負責本機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綜治維穩等相關工作。
(二)合法性審查和行政執法協調監督股(行政複議和應訴股)(負責人:肖徐德)。負責縣政府規範性檔案、重大行政決策發布前的合法性審查;承辦縣政府規範性檔案的報送備案工作;負責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各部門規範性檔案審查工作;組織開展縣政府規範性檔案清理;負責本系統規範性檔案的審查、備案工作。負責行政執法人員、監督人員的資格和證件管理,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協調各鄉(鎮)、各部門在執法中產生的重大矛盾和爭議;辦理有關行政執法投訴舉報案件;負責行政執法人員、監督人員的資格審查、證件管理及培訓工作;承擔本機關政務服務事項的清理和納入電子政務平台工作,推進行政權力依法規範運行。監督協調全縣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工作;辦理向縣政府申請的行政複議案件和因之引發的行政訴訟案件;辦理向縣政府申請行政賠償的案件;辦理縣司法局參與的行政複議案件、行政訴訟案件和向縣司法局申請的行政賠償案件。
(三)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股(社區矯正執法大隊)(負責人:蘭永祥)。負責對25個司法所的管理、監督和業務指導;指導、監督、管理人民調解工作;負責司法鑑定宣傳工作;擬訂保障人民民眾參與、促進、監督法治建設的制度措施;指導人民團體、民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參與、支持法治社會建設工作;指導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加強涉及環境保護糾紛協調。負責社區矯正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執行工作;監督管理對社區矯正對象的刑罰執行、管理教育和幫扶工作;指導社會力量和志願者參與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回歸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對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工作提供指導、支持和協助工作。開展人民監督員及人民陪審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規範化建設等工作。
(四)普法與依法治理股(負責人:黃茜)。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各鄉(鎮)、各部門“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落實工作,推進全民普法,協助縣政府常務會議會前學法工作;指導監督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統籌指導各鄉(鎮)、各部門、各行業依法治理和“三項”法治創建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工作;指導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
(五)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股(負責人:李菊)。負責規劃、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工作,指導監督律師、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公證員、公證處等相關法律服務工作。貫徹落實法律援助工作的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制定法律援助工作規劃,負責法律援助工作的管理、指導和監督。
(六)政工室(負責人:楊梅)。負責本機關黨的建設、班子隊伍建設、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文化建設和幹部教育培訓、任免、監督、表彰和退休人員管理的相關工作。

辦公地址

四川省阿壩州松潘縣進安鎮金坑壩路28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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