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縣民政局是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現任局長為龍金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松桃苗族自治縣民政局
- 辦公地址:松桃苗族自治縣蓼皋街道花鼓大道旁(九江路口對面)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關於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定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及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依法對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的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
(三)統籌全縣社會救助體系建設,擬定全縣社會救助政策、規劃和標準;健全全縣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臨時救助工作及監督檢查;指導全縣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的核定和農村社會救助對象的認定工作。
(四)負責擬定全縣行政區劃的設立、撤銷、命名、更名、隸屬關係變更、政府駐地遷移和行政區域變更的申報工作;指導全縣地名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全縣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協調縣內、縣(區)際行政區域界線爭議和調處工作。
(五)指導城鄉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城鄉社區建設和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全縣村(居)務公開;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六)擬定全縣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負責社會福利機構建設和福利彩票發行管理工作;貫徹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指導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
(七)負責婚姻登記管理、殯葬管理、救助管理和兒童收養工作,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等機構的管理工作。
(八)負責縣級民政事業經費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各項民政事業經費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社會工作發展規劃和政策,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信訪、檔案、政務公開、督查督辦、政務協調、安全保密、信息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後勤保障等工作;承擔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全縣民政系統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及局機關行政執法監督、聽證、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及報送備案工作;承擔民政理論研究和民政宣傳工作;承擔機關目標績效管理工作。指導民政系統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工作,老幹部管理、幹部職工教育和業務培訓等工作;負責機關及各事業單位幹部職工調動及工資管理等相關工作;指導全縣民政系統幹部職工隊伍建設和培訓工作。
(二)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股(區劃地名股)。參與擬訂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的有關規章、政策,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城鄉社區建設和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和社區幹部培訓工作。負責擬定全縣行政區劃的設立、撤銷、命名、更名、隸屬關係變更、政府駐地遷移、行政區域界線變更的初審、申報工作;指導全縣地名管理工作;辦理全縣著名地域自然地理實體的地名命名、更名的申報工作;承擔全縣行政區劃與標準地名資料的編輯、審核工作,標準化地名使用申報工作。
(三)社會事務股和會福利股(行政審批服務股)。
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監管殯葬執法工作;指導農村公益性公墓建設;指導全縣婚姻登記和收養、殘疾人社會福利、殯葬服務、生活無著落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相關工作;承擔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護工作,擬定農村留守老人和留守兒童關愛保護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統籌做好睏境兒童保障政策落實和指導、督查等工作;擬訂全縣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發展規劃,負責全縣養老機構的指導、監督和管理;負責全縣福利彩票發行管理、指導開展社會捐贈活動;參與擬定社會工作發展規劃,組織推進社會工作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負責機關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項目的集中審核、審批工作。
(四)統計財務股。擬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民政基礎設施建設標準,參與縣級民政事業建設項目論證、評審和監管工作;擬訂全縣民政事業費管理辦法;承辦局機關和所屬單位工資福利審核工作;承擔縣級民政經費的管理工作;承擔全縣民政統計工作;編報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預算、決算,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財務會計制度建設、資金、資產管理與監督以及績效評價工作;對各項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實行財務監督。
(五)社會工作服務中心。擬訂全縣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規劃;擬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臨時救助政策和實施辦法;指導特困供養服務機構建設和管理工作;承擔全縣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體系的監督檢查,承擔全縣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的核定和農村社會救助對象的認定管理工作;承擔全縣社會救助信息管理工作;承擔機關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
(六)社會組織管理股。貫徹執行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的登記管理實施辦法;承擔縣級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工作。
(七)婚姻登記服務中心。為縣域內婚姻登記提供服務;為婚姻登記提供諮詢服務;負責提供婚姻登記檔案查詢服務;開展離婚調解、婚姻法律法宣傳工作。
機關黨組織按有關規定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