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都廟主議》是唐代王彥威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東都廟主議
- 作者:王彥威
- 創作年代:唐代
- 出處:《全唐文》
- 作品體裁:散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東都廟主議
謹按國初故事,無兩都並建宗廟並行饗祭之禮。伏尋《周書》,《召誥》,《洛誥》之說,實有祭告豐廟洛廟之文。是則周人兩都並建宗祧,至則告饗。然則兩都皆祭祖考,禮記並興。自神龍復辟,中宗嗣位,廟既偕作,饗亦並行。天寶未,兩都傾陷,神主亡失。肅宗既復舊物,但建廟作主於上都。其東都神主,至大曆中始於人間得之,遂寓於太微宮,不復祔饗。臣等謹按經傳,王者之制,凡建居室,宗廟為先,廟必有主,主必在廟。是則立廟兩都,蓋行古之道,主必在廟,實依《禮經》。今謹參詳,理合升祔。
謹按元皇帝是追王,高宗、中宗、睿宗是祧廟之主,其神主合藏於太廟從西第一夾室。景皇帝是始封不遷之祖,其神主合藏於太廟從西第一室。高祖、太宗、元宗、肅宗、代宗,是創業有功親廟之祖,伏準江都集禮,正廟之主,藏於太室之中。《禮記》群廟之主有故,則聚而藏諸祖廟。伏以德宗之下,神主未作,代宗之上,後主先亡,若歸本室,有虛神主,事雖可據,理或未安。今高祖已下神主,併合藏於太祖之廟,依舊準故事不饗。如陛下肆覲東後,移幸洛陽,自非祧主,合歸本室。其餘闕主,又當特作而祔饗,時祭禘袷如儀。臣又按國家追王故事,太祖之上,又有德明興聖懿祖別廟。今光皇帝神主,即懿祖也。伏緣東都先無前件廟宇,光皇帝神主,今請權祔於太廟夾室,居元皇帝之上。如駕在東都,即請準上都式營建別廟,作德明興聖獻祖神主,備禮升祔。又於太廟夾室奉迎光皇帝神主,歸別廟第四室,禘袷如儀。
或問曰:“禮作栗主,瘞桑主。漢魏並有瘞桑之議,大曆中亦瘞孝敬皇帝神主。今祔而不瘞,如之何?”答曰:禮作練主,瘞虞主,其義以桑栗代謝,舍故取新。夫作主以依神,無可埋之理,是以禮說廟之主藏於西壁北壁之中。故韋元成議瘞太上皇惠帝之主,終見非於漢代;秦靖請瘞處士君,亦不行於魏朝。貞觀中議遷廟主,亦云萬國宗饗,食所從來,一旦瘞藏,事非允愜。孝敬尊非正統,廟廢而主獨存,從而瘞藏,謂葉情理。又問:“古者天子巡狩,必載遷主。如鑾駕東幸,則準此文載主而前。今東都神主又祔於廟,便是廟有二主,如之何?”古者師行以遷主,無則主命,自非遷祖之主,別無出廟之文。凡邑有宗廟先君之主曰都,則兩都宗廟,各宜有主。又問曰:“古者作主,必因虞練。若主必歸祔,則室不可虛,則當祔已亡之主,創當祔之主。《禮經》無說,如之何?”答曰:虞練作主,禮之正也,非時作主,事之權也。王者遭時為法,因事制宜。苟無其常,則思其變。如駕或東幸,廟仍虛主。即準肅宗廣德二年上都作主故事,特作闕主而祔。蓋主不可闕,故禮貴從宜。《春秋》之義,變而之正者也。臣伏思祖宗之主,神靈所憑,寓於太微,不放宗廟,據經複本,允屬聖明。
作者簡介
王彥威(?~845)字子美,太原(今屬山西)人。 元和年間明經及第。官至宣武節度使,封北海縣子。卒謚靖。聰敏博學,所著甚多,皆逸。新、舊 《唐書》有傳。《全唐詩》存詩1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