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嚴控商業辦公用房改公寓工作實施方案》為進一步規範商業金融業用地、商住混合用地上的商業辦公用房等非住宅類房地產項目的管理,維護市場公平公正,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健康平穩發展,保障購房人合法權益,強化存量商業辦公用房管理,根據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結合東莞市實際情況特制定的方案。由東莞市自然資源局、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東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於2023年3月31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莞市嚴控商業辦公用房改公寓工作實施方案
- 印發機關:東莞市自然資源局、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東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印發日期:2023年3月31日
- 發文字號:東自然資〔2023]138號
印發信息,方案全文,
印發信息
東莞市自然資源局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東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關於印發《東莞市嚴控商業辦公用房改公寓 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東自然資[2023]138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範商業辦公類商品房管理,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 健康平穩發展,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東莞市嚴控商業辦公 用房改公寓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東莞市自然資源局 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東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23年3月31日
方案全文
東莞市嚴控商業辦公用房改公寓工作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規範商業金融業用地、商住混合用地上的商業辦公用房等非住宅類房地產項目的管理,維護市場公平公正,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健康平穩發展,保障購房人合法權益,強化存量商業辦公用房管理,根據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結合東莞市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 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圍繞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新發展理念,滿足人民民眾對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助力推動千萬人口與城市深度融合、共榮共生,為奮力譜寫東莞現代化建設新篇章作出積極貢獻。
(二)工作原則
疏堵結合,科學管控。堅持宜居則居、宜商則商,從源頭上加強全市商業辦公用房的規劃布局、總量供給和開發時序管理, 嚴控商業辦公用房改公寓行為(以下簡稱“商改住”)。嚴格土地 用途管制制度,結合我市住房建設規劃,設立配套型住宅用地(R), 加大保障性住房的供給,滿足新市民、青年人居住需求。 建章立制、規範管理。建立健全商業辦公用房的全流程協同監管機制,結合實際管理,最佳化完善建設工程方案審查、銷售、 裝修、後續監管等關鍵環節的制度建設,明確相關監管主體的職責和分工,提出有效、有力的管控措施。 依法監管,保障安全。進一步加強對存量商辦用房的監管巡查,以建築安全和消防安全為底線,明確部門分工,壓實開發主體的責任,切實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目標
通過最佳化完善商業辦公用房的管理機制,對存量與新增商業辦公用房實行分類管理。嚴格新增商業辦公用房的管控,強化屬地鎮街(園區)和部門相關行政審批的協同監管,加大懲處力度, 多管齊下,堅決杜絕新的“商改住”行為;依法加強存量商業辦公用房的監管,建立清單台賬,科學分類管理,以建築安全和消防安全作為監管底線,明確各方主體的職責分工,保障存量商業辦公用房規範、安全、合理使用。
三、工作任務
(一)建立商業辦公建築重點監測台賬
1.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鎮街(園區)對辦 理預(銷)售前、已辦理預(銷)售未竣工驗收備案、竣工驗收備案後的商業辦公建築進行梳理,建立動態的監管台賬,結合項目區位、設計方案、施工建設、銷售裝修等情況,按照分類管理的原則,重點監管和巡查存在“商改住”潛在可能的項目,加強行政審批和後續監管。〔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鎮街(園區)政府,配合單位: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市市場監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不動產登記中心〕
2.市有關職能部門、鎮街(園區)應結合自身職能、項目審批和日常監督,對監管台賬進行動態更新,並建立信息共享機制: 及時將正在或潛在“商改住”的項目有關情況抄送各相關部門和 鎮街(園區),強化部門、鎮街(園區)之間的協同監管。〔責任 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 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不動產登記中心,配合 單位:各鎮街(園區)政府〕
(二)加強存量商業辦公建築安全監管 按照“誰改建、誰負責”的原則,壓實開發商和業主(改建 人)的主體責任,各部門依職責建立存量商業辦公建築定期開展建築結構安全檢查、燃氣安全檢查、消防監督檢查等日常管理制度,嚴格“商改住”房屋的管控,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應禁止出租、進行經營性活動,並及時採取有效整改措施,從根本上杜絕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責任 單位:各鎮街(園區)政府,配合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 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自然資源局〕
(三)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設計 借鑑廣州、佛山等城市的經驗做法和我市實際情況,修訂我市的《關於加強商業辦公類建築項目管理的通知(試行)》,由市有關職能部門結合自身管理提出切實可行的管控措施,明確重點管控內容和要求,形成一套系統性、協同性、可操作性都更強的監管機制,尤其要向市場釋放出我市堅決遏制新的“商改住”行為的明確信號。〔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配合單位: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消防救援 支隊、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各鎮街(園區)政府〕
參考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