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興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東興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東興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東興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興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辦公地址:東興市民族路121號 
  • 所屬部門:東興市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陳富春(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防城港市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組織起草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地方規範性檔案草案,擬訂相關政策、技術標準和規範並監督實施。研究制訂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擬訂消防設計政策、技術規定,負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備案及抽查工作。負責全市房屋建築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抗震設防管理工作。負責工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備案。負責牽頭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實行施工圖聯合審查。會同有關部門協助開展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築的保護和監督管理。
(三)承擔和指導全市村鎮建設工作,研究擬定全市村鎮建設政策措施和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參與編制全市小城鎮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農村住房建設、農村住房安全和農村危房改造,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村房屋抗震設防工作。指導村鎮建設試點、重點鎮、鄉村風貌提升、村鎮基礎設施建設工作。指導傳統村落、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的審查報批和監督管理。指導特色小鎮申報和培育建設工作。
(四)擬訂全市建築市場監管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執行。負責全市建築行業、建築市場綜合管理,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管,指導監督工程標準定額和造價管理的實施,規範建築市場誠信體系和管理。督促企業落實勞務用工實名制管理等制度規定。負責建築業企業資質和專業技術人員的執業資格管理。監督管理建築安裝工程勞動保險費。
(五)承擔全市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工作,負責對全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參與建築主體結構混凝土強度檢測工作。
(六)負責建設科技、建築節能管理、牆體材料改革等工作。
(七)負責全市房地產開發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規範全市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工作。負責管理全市房地產中介服務工作。負責全市房地產房屋預售和房屋維修資金監管工作。負責全市二手房資金監管工作。負責全市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房產測繪及成果套用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城市房屋危房鑑定、住宅室內裝飾裝修行為、白蟻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對全市房地產交易監督和管理(包含房屋買賣契約網簽備案、房屋租賃契約網簽備案和房屋抵押契約網簽備案),房屋預查封(司法協助),樓盤表的建立管理,面積管理,參與商品房的價格管理。
(八)擬定全市住房保障及棚戶區改造政策並指導實施,組織編制全市住房保障及棚戶區改造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研究分析住房建設和住房保障體系建設的重大問題,管理使用中央、自治區住房保障及棚戶區改造專項補助資金。負責公房出售和商品房預銷售的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房屋的產權產籍管理,負責個人住房信息查詢、測繪和貫徹落實公、私房政策等工作。負責城鎮規劃區、開發區內的房產開發房屋維修、城市房屋拆遷、白蟻防治、物業等管理。
(九)承擔推進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工作,負責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房改房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負責指導和協調全市舊區改建、“城中村”改造和老舊小區整治等城市更新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1.人秘財務股
組織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起草綜合性會議報告、總結;承擔信息、安全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保密、新聞宣傳、督辦、政務公開和信訪等工作;負責機關行政後勤事務;指導和協調住建系統電子政務、城市建設檔案的管理工作。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勞資、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績效考評工作。負責機關各項資金、國有資產的管理、使用和財務工作;指導和協調住建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申報和管理工作,負責直屬事業單位的財務監督管理和審計工作。
負責市本級市政建設配套費、建築安裝工程勞動保險費的收、管、用監督管理;指導全市城市維護建設專項資金的收、管、用。
指導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行政執法、執法稽查工作;指導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法制工作。
2.城鄉規劃股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城鄉規劃、城市勘察與測量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對城市規劃區內的已獲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建設行為進行規劃監察;組織編制、修訂本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城市設計及各專業城市規劃,組織對各項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方案評審報批;管理城市建設用地,對建設用地出具規劃設計條件,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各類建設項目用地的選址定點,辦理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負責城市規劃區內改變地形、地貌活動的規劃審批工作。對城市規劃區新建、擴建、改建建(構)築物、道路、管線、橋樑、臨時建築和其他工程設施的設計方案進行審批,辦理開工手續;負責辦理所有建設工程的現場驗線以及竣工驗收,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村鎮總體規劃的評審工作;對村鎮規劃管理進行監督、指導。
3.建設工程管理股
負責工程建設和建築業的管理。擬訂建築業發展規劃,指導和規範建築市場;負責全市建築業企業、預拌混凝土生產、勘察設計、工程監理、工程造價諮詢、施工圖審查、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建設類培訓等的管理和信息統計工作;負責建設工程造價、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參與重大工程質量事故和施工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建設工程批後跟蹤管理,負責建設工程報建和施工許可,核發《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和建設工程竣工各案;負責監督全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監管建設工程有形建築市場;指導評標專家庫的管理工作;監督開標、評標、定標,調解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的糾紛,辦理對糾紛裁定的有關事宜;對中標後招投標人履行招投標承諾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參與城市建設大中型工程項目的前期工作和初步設計評審、質量監督工作;協調處理各種管線空間地理位置、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及有關問題;協助處理建築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
4.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股
貫徹執行並組織實施家和自治區、市有關住房保障的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全市住房保障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建立和完善本市住房保障體系,組織編制全市住房保障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不包括經濟適用房、各類棚戶區改造建設);負責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和房源分配的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住房保障對象的資格審查和各案管理,並完成相關檔案管理和日常報表統計工作;指導並實施全市住宅建設規劃、計畫和住宅產業化;負責房屋出售、商品房預售的管理工作;按許可權負責全市房地產企業、物業管理企業以及房產諮詢、經紀等中介服務機構;負責房產信息的採集、交流和發布;組織開展相關的政策宣傳和交流合作。

現任領導

局長,黨組書記:陳富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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